手术台上,叶明珠四肢被人按住,用铁铐扣住,嘴里被塞了一团布,堵住所有宣泄出去的声音。
他们,要干什么?
“呜呜……啊啊啊啊……”
一个带着白色口罩的男人走到手术台旁,手里明晃晃的医学用镊子,在灯光下闪烁着狰狞的光。
“叶小姐,我也是听命行事,千万不要怪我。”
叶明珠目眦欲裂,身体拼命扭动挣扎,那男人给她扎了一针管后,叶明珠浑身一软,再也没有了力气挣扎。
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撕开她的衣服,然后,已经隆起的肚子上,一片冰冷。
心,陡然成了死水,结了冰的死水。
泪水,沿着眼角滑落,永远不会停止。
叶明珠只能撕心裂肺地呜咽,声音暗哑,只觉得肚子好像被什么冰冷的利器剖开,胸口,被巨大的重物死死压着,疼得她无法呼吸。
她死死揪着胸口,喉咙血气上涌,殷红的血染红了嘴里的白布。
身体里,与她血脉相连的肉,被人狠狠的剜走,剥皮拆骨,断筋放血,痛不欲生。
孩子,我的孩子,妈妈,对不起你……
脑海里晕晕沉沉的,不久前的一段对话忽然跃入脑海。
“如果,让我知道你肚子里还藏了个杂种,我会立即把他挖出来,给我和宁夏的孩子偿命……”
她永远都不会忘记,这段残忍的对话。
莫褚寻……你……真的如斯狠心恶毒,连你自己的骨肉都下得了手。
才七个多月,就被你生生挖出来……好……你狠,算你狠……
叶明珠泪如雨下,心如死灰,空落落的心里,只剩下一片白茫茫的破败和狼藉。
她什么都没做,就被人当做了死有余辜的罪犯。她的孩子,明明是全世界最无辜的,却被人生生破腹取出,她甚至连一眼都没有看见,就母子天人永隔。
宝宝,对不起,妈妈对不起你……
妈妈,千不该万不该,爱上了那个男人。
如果不爱,就不会有七年的恩怨纠缠。过不爱,就不会有牢狱之灾,如果不爱,妈妈就不会失去你……
“咳咳……啊啊啊……”
她发了疯地叫起来,歇斯底里,用尽了她一生的力气,直到筋疲力尽,晕死过去。
那医生伸出手指在她鼻息探了探,“命还挺硬,居然还有一丝气。”
虽然很微弱。
“这个女人要怎么处理?”
一个墨镜男人从外面走进来,看了眼水盆里血肉模糊的一团肉,再看看手术台上惨白着脸的女人,在对方那丑陋狰狞布满伤痕的脸庞上停留了一瞬,眉头都不眨一下:“南非那边正好缺一批货,这个丑女人就送去充个数。”
这个丑女人也真够凄凉的,被送到那种地方去,就算活下来,也是人不人鬼不鬼了。
不过,这又关他们什么事呢,谁叫这个丑女人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叶明珠不曾想过,从今往后,她的悲惨生活,才刚刚开始。永无天日的黑暗和折磨,在那遥远的肮脏区域等待着她。
五年后
大西洋海岸上,一艘轮船安静地行驶在蔚蓝海面上。
一个瘦弱细小的女人,抱着一个黑色包裹,蹲在甲板上一个角落里,小脸埋在黑色包裹上,好像抱着的,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女人一头长发已经枯黄干燥,身上穿着一件看不清颜色的破旧麻衣,就跟身上套了个大麻袋,空荡荡的衣服下,是一副瘦骨嶙峋,遍体伤痕的躯体。
“小姐,再过不久,你就可以回到C国了。鉴于你这次帮助我们破案成功,我们会安全把你护送到C国港城,让你回家。”
轮船上的黑人丨警丨察,用一口流利的英语说。
听到“回家”二字,女人忽然剧烈地颤抖起来,仰起头,露出一张巴掌大,皮肤干燥瘦黑的脸。
“我不去港城。我要去崇明岛。”女人的声音沙哑得厉害,好像嘴里含了一把沙。
不仔细听的话,根本不清楚她在说什么。
黑人丨警丨察很有耐心地说:“不行,我们查到港城才是你的家乡。你放心,我会把你送回去。”
不容置喙的坚定语气。
女人没有说话,重新将小脸埋在了黑色包裹上。
包裹里,放着一个小小的黑色骨灰盒。
盒子里,是她的一切。
半个月前,她终于联合几个同伴逃离那个人间地狱,并且成功联系上南非丨警丨察,在他们的协助下,彻底捣毁了那个充满肮脏和丨毒丨品的地狱。
为了离开那个鬼地方,她整整策划了五年,赔上最好朋友的性命。
解脱了。
离开南非那块土地的时候,叶明珠在想,她终于解脱了。
五年,日日夜夜的折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摧残和绝望,她都忍不住想夸自己一声,命可真硬!
为什么?她的命要这么硬,所以,才克死了最亲最好的人。
人是会变的。
五年,将近两千个日夜。她有时候,会情不自禁地想,如果五年前,自己就死在了手术台上,跟随孩子一起去,她的世界,是不是可以变得美好一些?
没有如果。
抱紧了骨灰盒,眼角最后一滴泪水,慢慢渗透进了黑色的包裹里。
子,我答应你,答应你……会好好活下去,把你的那份,一起活下去……
“小姐,港城到了。”
黑人丨警丨察很客气地把她请下床,临走前似乎想到什么,又回头往她手里塞了一把钱,不多,都是一些零零碎碎的,然后拍拍她的肩膀:“勇敢!”
是啊,勇敢。
他可真是好人,这么多年,除了子之外,他是第二个,跟她说这句话的人。
“谢谢你。”
踏上港城土地的一刹那,被太阳暴晒的地面,火辣辣地灼烧着脚板。她“嘶”了一声,跺了跺脚,抬起一张泛着青黄之色的小脸,小脸上,浮现一抹迷茫。
港城到了。
可她,要去哪里呢?
看了眼手里的钱,距离去崇明岛的费用还很遥远。她摇了摇干燥发白的下唇,脑子迅速转动,要去哪里呢?
这里,还有她的容身之处吗?
不用太大,只需要一个小小的角落,她就满足了。
只要赚到了车费,让她可以去崇明岛,去看看子的家乡,把他的骨灰洒在明珠湖上,她就满足了。
子说过,崇明岛西部绿华镇内,有一个漂亮的天然内陆湖,叫做明珠湖。
跟她的名字,一模一样。
子还说,就算是骨灰,也要跟她永远永远在一起,一枯骨,永远守护明珠。
他还说过,怀胎七个月以上的婴儿,虽然被迫取出娘胎会有生命危险,但如果保护得好,还是有极大的可能生存下来。
她的孩子,是否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滚开!哪里来的臭乞丐,别站在我店门口污染空气。”路边,一家杂货店的老板出来后正好撞见她,立即脸色一变,凶神恶煞地驱逐她。
她跌跌撞撞往后退了十几步,右腿有些踉跄,差点站不稳摔倒。她回头,怯怯看了那老板一眼,“你们、你们这还招服务员吗?”
声音沙哑难听,像梗了一根刺。
“你这个鬼样子也好意思来应聘?滚开滚开,别扫了爷的兴。”杂货店老板跟见到了扫把星一样,捡起旁边的扫把就冲她打过来,叶明珠躲闪不及,被他扬了一身灰,脸上又痛又刺,吓得仓皇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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