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不曾爱过你》
第24节

作者: 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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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还是她的身体健康。
  叶明珠面色一紧,连忙解释:“这不关繁哥哥的事,跟他没关系。”
  “那他怎么放心……”
  “我并不是他的亲生妹妹。”事到如今,叶明珠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我不是罗家的孩子,我姓叶。”
  宋棠点点头,方才在包间里,他有听到别人叫她的名字。叶明珠,这个名字很简单常见,但也意义非凡。能给孩子取这样名字的家庭,一定在孩子身上寄托了希望。
  叶明珠……姓叶的话,十年前怎么会住在罗家?一度让他以为,她是罗一繁的妹妹。
  其实不止他这么以为,所有熟悉罗一繁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妹控。平日里不近人情得有些过分的罗一繁,唯独对家里脾气并不大好的妹妹言听计从,百依百顺。从来不那么好说话的他,在妹妹面前,温柔得跟个阳光暖男。
  叶明珠是被罗一繁带大的。

  幼年不慎被人贩子拐卖,途中遇到当时是学生的罗一繁,是他从人贩子手中把她救下来,不过当时她年纪太小,已经不记得家在何处,饿得饥肠辘辘,大冬天的又冷又饿,倒在他怀里哭得梨花带雨,可怜无比。
  她和罗家的缘分,从那一刻开始就结下了。
  当年她不记得回家的路,不记得父母的名字,身上没有携带任何一样能够证明身份的物件。只隐约记得个“叶”字。罗一繁收养她后,给她取了个名字叫罗叶,小名叶儿,把她带在身边,视如亲妹,悉心教导。
  人人都以为她是罗一繁的妹妹,而叶明珠也的确这么想的,自她有印象起,就是跟罗一繁住在一起,他教她学习做人,教她钢琴书画,教她认识这个繁华且复杂的世界。
  叶明珠高傲骄纵的小姐脾气,完全就是被罗一繁宠出来的。
  罗一繁把她当成小公主养着,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过得比真正的罗家小姐还要风光无限,条件优渥,舍不得她受一点委屈。叶明珠二十多年中,有十余年跟在罗一繁身边,过得安然且快乐。

  直到十三岁那年,叶家人终于打听到她的下落,把她接回叶家。从那之后,京城罗家少了位娇蛮俏丽的小小姐,港城叶家多了位失散多年的掌上明珠。她的生活没有太大改变,罗一繁甚至为了她在港城花大价钱买下别墅豪宅,每年有大半时间留在港城陪她。
  什么都没变。
  除了,她的身边多了两个人,注定与她牵扯一生的两个人。一个是好友宁夏,一个是追求好友的阔少莫褚寻。
  至于宋棠,在今天碰面之前,叶明珠的记忆里并没有他的踪影。年少时匆匆一面,已经被岁月尘埃掩埋到了深处。如果不是宋棠还对彼时的情景记得很是清楚,叶明珠已经想不起来曾经见过他的事。
  今夕何夕,恍然如梦。

  她垂下眸,努力压抑下汹涌而出的卑微,声音平淡:“我幼年被繁哥哥收留,后来找到家人,就离开罗家跟父母回去。再后来繁哥哥也出国了,我们已经很久没见面。”
  十六岁那年,远在美国纽约曼哈顿的罗家总部,急急忙忙将罗一繁叫回去继承家族权利,兄妹二人就此分别。临别那天,叶明珠没有去机场送别他,罗一繁托管家给她带去一封信,信上说,他一时半会无法留在国内陪她,让她好好学习,高中毕业后就去美国留学,他会在那边等她。
  约定总是美好的。
  之后,兄妹之间还是联系不断,感情没有任何减少。只不过,她已经不是那个只会跟在哥哥身后的小丫头,叶明珠的关注重心,彻底放在了莫褚寻身上,犹如飞蛾扑火般,非把自己的一身傲气和天真燃烧成了灰烬。
  宋棠静默片刻,从叶明珠只言片语中多少猜到了一些,但有很多隐情,他却一点都不知道。

  “那你在这里,他不知道?”
  叶明珠摇头,勉强挤出一丝笑意:“我们很多年没见,要是让他知道培养了个窝囊又没用的妹妹,肯定是要气死。宋先生,如果你遇到他,请帮我保密,不要让繁哥哥知道我在这里。”
  她没脸去见他了。
  宋棠蹙了蹙眉,潜意识觉得她这话有问题,“不是说要跟我一起走?你放心,我和一繁好歹是从小就认识的朋友,他的妹妹就是我妹妹。这种地方不适合你待,还有你的身体,看起来也似乎需要到医院调理一番?”
  调理这个词真是用得太含蓄了。
  她的身体健康状况,就是华佗在世都不一定能把她复原。
  “不了。”叶明珠打断他,同时退后两步,卑微却真诚地跟他道谢:“宋先生,谢谢你,很抱歉我不能跟你走。我还有工作,先走一步。”
  朝他轻轻弯了弯腰后,叶明珠转身往包间走去。
  “等等。”宋棠叫住她,脸色很难看:“不是已经说好,你怎么还出尔反尔呢?”要不是看在罗一繁的脸面,他才不会花费那么多时间来搭理她。结果这女人居然还敢拒绝?
  开什么玩笑?

  难道比起跟他离开这里,她更愿意待在这里当小姐?还是一个可以任人羞辱拿捏的丑八怪?
  这一刻,宋棠对她的印象顿时大打折扣,年幼时给他留下的美好一扫而空。他忘记了人是会变的,尤其是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头,说不定已经变得连爹妈都不认识。
  “你留在这里是为了钱?”他想起包间里那些散落在地上的粉色纸钞,面色微沉。
  叶明珠身子晃了晃,血色瞬间从脸上抽离,张了张嘴,想为自己辩解一句。
  “是,为了钱,我现在很需要钱。”她抬起头,最后一次望向他,无悲无喜:“我感谢你愿意帮助我,但我并没有答应你要一起离开。宋先生,说句实话,跟你走我得不到什么好处,留在这里虽然辛苦点,至少我还有钱……”
  “钱钱钱,你他妈就知道钱!”宋棠脸色骤变,眼里的温情被鄙夷取代,他狠狠剐了她一眼,带着嫌弃:“罗一繁真是瞎了眼,没想到十年辛苦栽培,就栽培出一个钻钱眼里的庸俗女人。是不是为了钱你什么都肯做,连**都愿意对不对?”
  叶明珠强作镇定:“是,只要给钱,我什么都愿意做。”
  所以,快离开这里吧,不要再来搭理她这个无药可救的愚蠢女人,她贪得无厌,不知廉耻,早已不知道尊严为何物。谁也不要奢望能够拯救她,就让她烂在这里,再也不会出现在他们的视线里。
  叶明珠低下头,眼睛刺痛了下,好像有什么从眼角滑下来,滴落在黑白相间的大理石地板上。

  下唇,被她咬出斑斑血迹,有那么一瞬,她想收回前面的话,想告诉宋棠,她一点儿都不想留在这里,她恨不得马上跟他一起离开,哪怕一分钱都没有,她也愿意,一千个一万个愿意。
  却倏然间清醒过来:她真的能逃离这里吗?
  答案是否定。
  莫褚寻权势滔天,五年前就已经让她吃惊,五年后发展到什么地步,叶明珠并不确认。但她可以肯定,只要还在港城,她就逃不了莫褚寻的手掌心。
  她的后路,掌握在他手上。
  而宋棠,这是她回来后,第一个认出她,并且主动对她提出帮助的人。叶明珠对他感激涕零,却不能害了他。看刚才的阵势,宋棠明显还是比不过莫褚寻的,她绝对不能因为自己而害了宋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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