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70年代普通老男人的点滴破事》
第11节

作者: 哈西巴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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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叔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一脸的严肃。吓的我也不敢和他打招呼,就那样低着头站着。那小子边看我写的经过边斜着眼瞅我,高叔的目光也很凌厉。我感觉自己象被扒光了衣服一样,赤身裸体站在众人的目光下,一丝羞愧涌上我的心头。心里也忿忿的要死,妈的P大点事,不过偷了个自行车吗,那东西才值几个钱?至于这样对付你家爷爷,有种你抓那些持枪抢劫的去啊,一帮孙子,就知道逮我这种扁柿子捏。

  “这小子还是死不悔改,还说是他一个人干的,你说我该怎么办?”
  高叔似乎没有听见那小子问他的话,一直盯着我,盯的我毛骨悚然,我的眼睛盯着自己的脚尖。耳畔传来高叔的声音,他先叹了口气,然后说:“其实你做了什麽我们比你清楚,要不也不会叫你到我们这里来,对不?”我点点头。听他继续道:“是这样的,昨天晚上你父母听说这事了,叫我过来看一下,怕你小子不懂事的话吃亏的还是你自己,好在小张在我们这里脾气是最好的,知道是他办你这个案子我才拖到今天早上才来,也是想叫你好好想一想,你做的对还是错?”我说高叔我错了,我不该偷车。高叔点点头,道:“那你怎么不说实话呢?你现在告诉我到底是你一个人偷的车还是团伙一起偷的?”我咬咬牙道:“我一个人。”

  “你看看这个臭小子,要不是老高在这里我打的你满地找牙,都这份了还这样嘴硬。”
  高叔居然笑了,道:“看不出你还是挺义气啊,什麽事都自己扛了,要是在过去兴许能混个黑社会什麽的,现在不行了,来,你看看这个。”说完扔过一个本子来,我拿起来一看,上面是小四的供词,在他的名字下还按了腥红的手印。我的脑袋顿时轰的一声,我靠啊,敢情这小子前天就把我出卖了,我还在这里傻BB的讲义气呢,这是TMD什麽朋友啊?

  看到我的反映,高叔伸手把那份小四的供词拿了回去,微笑着问我,现在你知道怎么写了?我万念俱灰,只有点头的份,口中道:“我知道,我知道,谢谢高叔。”
  去TMD江湖义气,去TMD哥们义气,所有的人都是拿来出卖的,天天吃住在一起的兄弟都可以出卖你,还有什麽不能出卖的?
  从那一刻起,朋友这个词的概念,在我心中开始重新定义。
  12)
  你坐在朝西的阳台
  让寂寞随黑夜袭来
  那曾经闪亮的心

  为等待已开始黯淡
  (许巍) 《方向》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怀疑那个学人家玩单相思的小子是不是我?那个独坐窗前,怀抱吉他的青年男子,任凭手指在琴弦上随意的舞动,眼光却一直注视着2楼的一个小小窗台。期待着一个女孩的出现,一个叫小雅的女孩出现。
  很长时间都觉得那是一个梦,在近乎4年光阴的柏拉图式精神相恋中小雅只是一个有名字的符号,她带给我一个虚幻美丽的梦,让我产生了一种迷幻,感觉女人是上帝派到凡间的精灵,需仰视才得以观瞻。女人对于我是个迷,必须小心翼翼去追寻去呵护。象围绕在一团光环之中,把我弄的神经兮兮不明所以,那种患得患失的感觉如同奶疙瘩的味道,酸酸的甜甜的,让人回味悠长。

  从派出所出来没多久,小谢就走了,她的离去让我对钢厂的临工生活感到乏味无趣,之所以又坚持了几个月是因为派出所的罚款,为了那200元的罚款我只有继续干下去。
  等待我的依旧是父亲的毒打,并把我的狐朋狗友全部撵走,小四也在我漠然的目光下无地自容的离去。父亲把我用于赢烟的麻将纸牌全部烧毁,并砸碎了我花了80元买的单放录音机,他认为我学坏都是听了那些乱七八糟撕心裂肺的摇滚和港台的靡靡之音。这些都无所谓,大不了重新买过就是了。但当他把我从朋友那里借的红棉琴举起准备砸向地面时,我按耐不住了。那把琴几乎是我的生命,我每天干活回来唯一的寄托就是它了,而且那把琴价格是280元,朋友借给我的时候千叮咛万嘱咐不能有一点损坏,如果坏了我根本赔不起。

  我从父亲的手中夺过了那把琴,在争夺的过程中我一使力,将父亲重重的推倒到了地上。母亲冲上来给了我一耳光,怒喝道儿子打老子会遭雷劈的。我想去扶起父亲却被父亲推到一边,从他怨恨无奈的眼中我看到了一种苍老后绝望的情绪,我很后悔,但还是没有说出对不起那3个字。我开始后悔是否应该继续去上学,我的种种举动已经完全伤害了我的父母,叛逆的行为和自卑的性格让我总是选择逃避。我开始继续沉默,继续无聊透极的生活,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明天会是什么样子,就那样混着,昏昏恶恶的混着。

  离开钢厂的打工生涯后我倍感无聊,每天起的很早去跑步锻炼身体,练琴很晚才能睡着。学吉他是偶然机会看到一个长的比我还难看的小子在江边弹琴,居然有不少漂亮姑娘在那里叫好。这对我的触动很大,我从朋友那里千辛万苦的借了琴来却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如何弹法。去街上买了刘天礼的教材很认真的看了几个通宵后开始自学,发现确实很难学,手指头按压的疼痛万分。但那个丑陋的小子都能学会我凭那点比不上他?存了这样一种好强的心理,在坚持了一周后我居然也能弹奏些简单的曲子和自弹自唱几首歌了。没多久小舅回来,他在武汉大学是校乐队的吉他手,在他们学校很有名气,见我对吉他感兴趣就用了三天时间来教我。结果三天时间他没有让我摸一下吉他,整天都在讲乐理知识。他讲的滔滔不绝,我听的昏昏欲睡,这让他很生气,说你小子如果不学乐理,练一辈子都不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吉他手。但乐理对于我太难了,我只想学几首曲子去骗骗小姑娘而已,也可以说为了打发无聊的时光,乐理还是不学了吧。小舅见如此,教了我些外国乐队吉他手的手法后失望离去,但他教的手法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不少家伙崇拜的对象,哀求我教会他们。

  每天跑步路过环城南路的时候我都会看到一个穿白衣的女孩在路灯下看书,因为是临晨五点多,街上人很少,我一个人从她旁边跑过的时候都会产生一种好奇。女孩身材偏高,极瘦,长相只能用中等偏上来说,和小谢是不能比的。刚开始我并没有注意,那时候很多穷人家的孩子为了迎接高考很早就起床看书,为了避免影响到家人都会选择在路灯下看书,我高三时也经常那样。吸引我好奇的是她总是一身白衣,有时候是白裙子,对于白色我比较喜欢,很纯洁的颜色。每天从她身边跑过的时候我都会望着她。她从来没看过我,甚至连眼角都不瞟我,这让我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我五点起床跑步到6点30左右,这条路环绕一圈用时是20分钟,如果我跑的快的话可以从她旁边跑过5次,可5次从她身边跑过她竟然从来不看我一眼,当我不存在一样。我就奇怪了,莫非一个人看书真能看到如此迷醉的程度,而且天天如此,月月如此?

  那时候特流行童安格和姜育恒的歌,童安格有首歌叫《我曾经爱过》,里面的歌词是这样的“我曾经爱过一个孤灯下的背影也曾经爱过一场缠绵的丝雨究竟是谁在徘徊无尽的路无法再对你倾诉啊在那孤灯下隐约留着我的联想”本来我并不喜欢这首歌的,不过每天看到那个白衣女孩一人独立路灯之下,在对她好奇的同时也让我对这首歌充满了感情,很快用吉他练熟了这首歌并反复吟唱。

  人真是奇怪的动物,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好奇,那段时间我几个伙计都谈了对象,有个家伙还把一个女孩弄出了事问我借钱去医院打胎。他们身边不乏女孩,因为没有地儿去经常来我这里,想借我的七品堂用。这我是不答应的,为此他们很着急,我喜欢看到他们欲火焚身却无处发泄的表情,特别是那些脸红红欲言还羞女孩的表情。他们给我介绍几个女孩认识,而且都是和我一样没有考上大学极度无聊的女孩,其中也不乏漂亮者,可惜我每天除了和她们逛街爬山弹琴看电影外,没有其他的想法。其实我自己都佩服自己,摆着身边活色生香的女子居然没有想法,实在是怪异。

  自从对小谢死心后其他女子已经提不起我的兴趣了,年轻人总是先看外表的,既然我找不到小谢那样的美丽女子,但也绝对不能委屈了自己,虽然自己是个丑八怪,不过人总是要有点追求的不是?我当时就抱了这种想法,对身边主动的女子不屑一顾,让她们觉得我是个傻子,一个清高孤独的傻子。
  不过那个白衣女子的出现让我这种想法动摇了,我居然有了种渴望和好奇,而且愈发的冲动了起来,我想知道那个女子是谁,她多大了,住在哪里?她对于我就像个迷一样,让我每日里回味许久,并坚持早早起来跑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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