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往事---尚未凝固的国家历史》
第21节

作者: 金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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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03-18 11:43:37

  《民国往事》:连载二十九
  令人奇怪的是,在当晚的兵变中,袁世凯那些主管北京治安的亲信们毫无动作,譬如陆建章的执法处并没有对兵变进行干预,而掌管警政的赵秉钧在当晚传令全城巡警一律撤岗,不得干涉,以至于不少巡警自己都参与了抢劫活动。不过,蹊跷的是,这次兵变虽说抢劫的规模很大,却基本不杀人伤人,似乎是专门冲着有钱的地方而去,特别城中的银号,更是一网打尽,遭灾最重,就连官府的存银处也遭到抢劫。据后来的统计,在当晚的骚乱中,乱兵们至少抢走300万以上的银两。

  对于当晚的兵变,袁世凯倒不甚惊慌,他指示在京的几个将领如姜桂题等,切不可擅自去打那些乱兵,以免事情越闹越大。事实上,袁世凯得知乱兵们在抢劫银号时,心中不免还有些宽慰,因为他当时手头也没钱发军饷!既然手下的兵士们“自力更生”,那也就由他去吧!
  等到了上午,兵变基本平息,乱兵们拿着当晚抢到的“战利品”,陆陆续续退出了城外,正当袁世凯和专使团稍稍安下心来的时候,天津和保定也发来电报,称当晚也发生兵变,商民被抢劫无数,情形竟然和北京完全类似。如此看来,要说这几处兵变与袁世凯毫无关系,这也有点说不过去。
  在北京兵变后,东交民巷的外国公使团果然迅速作出反应,他们以外国人也遭到抢劫为理由,在向袁世凯提出了强烈抗议的同时,还从天津等地调集卫队入京,以加强使馆区的巡逻警戒。不仅如此,公使团还威胁说,如果中国不马上组建共和政府,恢复良好秩序的话,他们将调集更多的兵力进入北京,大有重演当年“八国联军”侵华的架势。
  在简单告知了兵变的情况后,南方专使团便被袁世凯请回了六国饭店。在随后的两天里,袁世凯也不再同他们会面,却不时的派人将各地变乱的电报送给蔡元培等人阅看,其用意不说自明。专使团看到各地电报报来的尽是些坏消息,而北京当地的报纸舆论都纷纷要求袁世凯留在北京以安定民心,免得局势进一步恶化而导致外国势力进行干涉;有的报纸甚至干脆指责是专使团的到来使得人心不稳,导致了兵变的发生云云。

  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蔡元培等人也觉得局势悲观,他们向南京发去一电,称:“北京及天津等地兵变后,无政府状态为害甚大,外人也似有干涉之像,经过专使团成员几次会议讨论,全体成员一致认为,不能不牺牲我等此次来京之目的,以保全垂危的之大局。”
  所谓“高手过招,高下立现”,在政治权术和经验上,当时南方革命党毕竟远不如袁世凯来得老道;而在政治、经济、军事的资源上,他们也远不如北洋势力,哪能像袁世凯一样呼风唤雨,收发自如。在当时的情势压迫下,南京的孙中山、黄兴等人即使心有不甘,但也只能接受专使团的建议,放弃原来建都南京并坚持袁世凯来南京就职的主张。
  虽然孙中山等人同意袁世凯在北京就职,但为了挽回点面子,他们随后又要求袁世凯派出代表前来南京向临时参议院做个说明。既然目的已经达到,袁世凯当然乐得大方,在接到电报的第二天便派出唐在礼和范源濂两位专使前往南京说明情况。
  事实上,袁世凯已经在暗地里将临时参议院的议员们大半搞定,所以唐在礼在会议厅刚刚将情况说明的稿子念了个开头,下面已经是掌声雷动,表示予以理解,袁世凯不必到南京就职。随后,南京临时参议院便决议允许袁世凯在北京就职,只需将宣誓词电告临时参议院并向全国通告即可。

  3月10日,袁世凯身穿大礼服,在北京外交大楼中(即前清外务部公署)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是日,前清的旧官僚们也都按前朝惯例,向新总统排班谒贺,就连蔡元培等人也不得不杂列其中,鞠躬相庆。至此,定都之争、就职风波也就彻底落下帷幕,袁世凯大获全胜。如此结局,倒像当时流传的一首民谣说的:“横商量,竖商量,摘下果子别人尝;今也让,明也让,吃人的老猿称霸王!”

  可不就是这样,孙中山给袁世凯设定的“定都南京”、“南京就职”这两道紧箍咒,很快便被袁世凯化于无形中。不过,各位也别着急,孙先生还有第三道紧箍咒呢。
  《民国往事》:连载三十
日期:2009-03-20 13:09:37

  怎么少了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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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唐绍仪南京组阁
  就在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的同一天,在孙中山的坚持下,南京临时政府也公布了由临时参议院所制定的《临时约法》。《临时约法》共七章五十六条,因为袁世凯即将就任临时大总统,因而南京的参议员们也紧赶慢赶,终于在老袁就任之前将条文拟定。
  前面说到,孙中山为了防止袁世凯独裁专制甚至走上帝制的回头路,特意设立了三道紧箍咒,可惜前两道都已经失效,如今剩下的最后一道,这便是《临时约法》了。《临时约法》是宪法性文件,清廷在前两年也搞过一个类似的东西叫《钦定宪法大纲》,后来在革命风潮吃紧的时候还弄了一个《十九信条》,但终究未能挽救王朝覆灭的命运。当然,清廷搞的君主立宪式的宪法文件,与《临时约法》不可同日而语。

  《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主共和的宪法性文件,它在第二条明明白白的写着:“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在整个第二章,规定的全部是人民的权利,很有时代的特色,比清廷那个山呼万岁、皇帝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法大纲》要进步许多。
  当然,以上说的都是些虚的,《临时约法》中最具杀伤力的其实是关于大总统的权力限制问题。本来呢,在南京临时政府的组织问题上,章太炎、宋教仁等人是提倡责任内阁制,以限制总统的权力,但他们的主张遭到了孙中山的强烈反对。孙中山认为,责任内阁制只适合于和平时期,但现在是革命的非常时期,革命党人怎么能够对自己信任的领袖设立防范的法律制度呢?孙中山还说,我不会听从这样的意见,高高在上,变成一个废物,误了革命的大计。所以,孙中山在就任临时大总统时,南京临时政府采用的是总统制。

  说到这个内阁制和总统制,其实都是欧美国家的舶来品,这里稍做简介。西方国家民主革命之发源,最初是十七世纪中叶的英国革命,其中经过了数次反复,最终在1688年的光荣革命中将国王变成了议会的傀儡。换句话说,英国的国王虽是国家元首,但只是国家的象征,并不掌握实际权力,权力则主要掌握在议会手中。因此,英国是民主国家却非共和国家,因为他们的元首是继承而非选举产生的。但是,国王不掌握权力也导致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议会只具有立法权而不具备行政权。在多年的政治运作中,英国最终形成了政党政治,哪个政党在议会选举中获胜,就由谁来组织政府,也就通常说的“组阁”,这也就是历史上最初的责任内阁制,首相和全体阁员对议会负责。

  在英国革命一百多年后,美洲大陆的英属殖民地也闹起了革命,结果美国独立,诞生了一个全新的国家。作为一个新生的国家,美国倒是毫无专制历史的包袱,由此产生三权分立的民主政体也是因得天独厚的先天条件所赐。美国的国会和英国的议会类似,但在行政权上,美国人却独辟蹊径,那就是将国家元首和行政权合二为一,也就是人们所熟知的总统制了。美国的总统并非由国会选举产生,而是由各政党推选候选人进行竞选,获胜者组织新一届政府,与国会并无瓜葛。由此可以看出,在行政权力上,总统制比责任内阁制要宽松许多。

  民主革命搞得最激烈的法国,却将英美两国的特征加以调和并形成了另外一种独特的体制,那就是法国既有总统,又有内阁总理。法国之所以有总统,是因为他们需要一个国家元首,而之所以要设立内阁总理并总揽行政大权,就是为了防止总统擅权。结果,法国的总统反成为了一个摆设,只具有象征性意义(这里的讨论只限于二战前,二战后法国的政体又有了新变化,总统的权力增大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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