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中的三眼浮尸》
第49节

作者: 风轻轻的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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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总比没有的强。”方甜露出一丝苦笑,她出身豪门,从小锦衣玉食,用钱如流水,她或许从未想到过,自己会蹲在街边被人施舍。

  我们一直等到亥时过了,费山寒家的宅院里,有人出来收了门上的灯笼,看样子是要关上大门。方甜看着四下无人,急匆匆走过去,拦住了对方。
  “把这个给费山寒,跟他说,镇子西门外的山坳旁边。”方甜拿出用布包裹起来的金玉牌交给对方。
  “你是?”
  “费山寒看了东西,自然知道我是谁。”方甜压了压头上那顶破草帽,说道:“你只管把东西送去,这事关系到他的命,快去!”
  对方战战兢兢的拿着金玉牌转身进门,方甜立刻退回来,带我一块儿从镇子西门出去。天群镇紧挨着后面的天群山,镇子西边不太远的地方,就是一片山坳。但方甜没有直接走到山坳那边,在山坳附近先躲了起来。

  最多过了有两刻时间,一道人影匆匆忙忙的来到了山坳边儿,方甜认出来,那就是费山寒。
  “他是一个人来的。”我朝后面看了看,没有看到别的人。
  确定再没有别的人,方甜才从藏身处出来,去跟费山寒见面。刚一见面,费山寒没认出方甜,直到取了头顶的破草帽,费山寒才吃了一惊。
  “你怎么这时候回来了!”费山寒好像比方甜还要紧张,赶紧又朝远处走了走,说道:“现在金玉堂是你哥在主事,你现在回来……”
  “费叔,他追杀我的事情,你都知道了?若是不知道,我回自己的家,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这……”费山寒明显迟疑了一下,最后无奈的叹了口气:“是知道了,金玉堂那么多人,这事情总不可能一直都捂的那么严。”
  “费叔,你怎么想?”
  “很难。”费山寒看上去有六十五六岁的样子,一脸难色,眉头紧皱,揪成了疙瘩:“几个分堂,如今都归了方猛,天群镇这里,大半又都是他的人,咱们的背尸图丢了好几年,他没有背尸图,你也没有背尸图,你爹临终之前,终究没能留下一句痛快话,结果到了现在,我便是想替你说话都说不出……”
  “这意思,就是我给他让出位置,然后自己灰溜溜的滚出天群镇?”
  “话不是这么说,你知道不知道,现下要是让人知道你在镇子里,会有什么后果?”费山寒使劲摇了摇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费山寒这番话,说的其实已经很透了。方猛的手段,自然比方甜狠一些,毒一些,暗中恩威并用,把一大半人都给收服了,剩下那些,即便不服方猛,也不敢当面对抗。费山寒在金玉堂的资格虽然老,可他毕竟不是方家的人,这些事情,就算他说了,替方甜去争,也绝对没有结果,只会遭到方猛的仇视与反击。
  我劝着方甜,现在最要紧的是得保命,命要是保不住,别的什么也做不成。

  我瞧得出来,她心里还是恼费山寒的,一路走着,连头也不回,看都不再看费山寒一眼。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劝了,费山寒处在这个境地,自然有他的难处,能出来见见方甜,其实已经算是冒了很大的风险。
  “谁也不求,我自己的路,终归要自己去走,指望别人,是指望不上的。”方甜把那顶破破烂烂的草帽重新戴在头上,对我笑了笑,说道:“我什么道理都懂。”
  “但愿你真懂吧。”
  我本来想绕过镇子,直接离开,可方甜想要回家去看看。这几天时间里,我们俩把卖马的那点钱花的差不多了,方甜又倔强,不肯拿费山寒给的盘缠,她打算去自己原来的住处,若是能悄悄带出点东西,变卖了之后,至少不用为生计担忧。
  结果跟我想的一样,方猛掌控着金玉堂,明显要把方甜置于死地,方甜的住处肯定变成了龙潭虎穴。等我们悄悄溜过去看了一会儿,方甜自己也死了心。

  “先走吧,有胳膊有腿的,那就断然饿不死。”我好说歹说,总算拉着方甜先离开了天群镇。
  从天群镇离开之后,我们两个人一下子也说不出该往何处。她没了家,我也没了家,心里想着有胳膊有腿的,不会饿死,可真静下心想一想,寻找个落脚之地,是如此困难。
  我们先到了镇子附近的那个渡口,买了点东西填饱肚子。我没有别的手艺,要么就找个地方做苦工,要么就想办法弄一条船,接着当捞尸人。我只觉得方甜可怜,过去有多风光,那也毕竟是过去,人总得活在当下。
  “你现在没有地方去,要是不嫌弃,咱们先结个伴吧。我还会捞尸,还能挣点小钱,把命保住,以后总有机会的。”我吃饱了之后,看着方甜的样子,心里不忍,坐到她身边,劝道:“有人和我说过,老天爷很公平,你这辈子该有多大的气运,谁也夺不走。”
  “你干嘛对我这么好?”
  “这不是人之常情么?你正在气头上,万一脑子一热,跟人去拼命,那不是白白朝火坑里跳?”我咧嘴笑了笑,说道:“你养尊处优惯了,又不会挣钱,我不管你,你就要饿肚子。”
  我们俩吃饱了之后,就决定要走,渡口离天群镇太近,不能久留。反正没有家,走到什么地方都一样,我带着方甜向北而行,等远离了田群镇之后,身上的钱所剩无几。我没有船,也没法帮人捞尸,实在被逼的无路可走,我就专门找了一座晾尸崖。
  所谓的晾尸崖,其实就是距离河滩很近的山崖,地方乡绅雇人从河里打捞上来浮尸,有些浮尸暂时无人认领,就得找个地方放着。河滩的喜庙毕竟不多,造喜庙是要花钱的,所以,捞上来的浮尸就会被挂在临河的山崖上,家属找过来,随时可以领走。
  还是那句话,尸首放的久了,一般人下不去手,遇到家属来认尸,我就能帮他们把尸首从晾尸崖给取下来。像这样来寻尸的,多半是穷人,挣不了几个钱,勉强糊口而已。
  晾尸崖所在的河道很荒凉,远近没有村子,我们暂时在河滩西边一片洼地安顿下来。方甜倒也很能吃苦,住在野地里,每天就吃些粗粮咸菜。她肩膀上的伤养了十多天,开始收口,估计是没有大碍了。
  在这里呆了能有半个月,方甜的胳膊能够简单活动活动,她就跟着我一块儿到河滩边的晾尸崖。
  我并不是随口乱说,晾尸崖那种地方,没有去过的人是不会知道的,即便是在最炎热的夏天,晾尸崖周围始终寒气刺骨,活人在晾尸崖下面呆的久了,皮肉会变的一块青一块紫,休养好几天才能恢复如初。我怕方甜在这里呆不惯,专门带着她朝旁边走了走。
  “汛期快到了,这些天可能来寻尸的人不多。”我抬头朝远处的晾尸崖望了一眼,这座晾尸崖上只剩下几具尸体,烂的只剩下骨头,不知道悬挂了多久:“要是真挣不到钱,咱们就要离开这儿了,寻个能糊口的地方。”
  “这样每天辛苦奔波,你累吗?”
  “有什么累的,本来就是出力吃苦的人,现在是没钱买船,真买了船,还是一样要每天下河去捞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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