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确实是个伟大的思想家与经济学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学习随记)》
第38节作者:
yuweiyuwei 注释(63):耶利米•边沁纯粹是一种英国的现象。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里,都不曾有一个哲学家,就连我们的哲学家克利斯提安•沃尔弗也算在内,曾如此洋洋得意地谈论这些庸俗不堪的东西。效用原则并不是边沁的发明。他不过把爱尔维修和十八世纪其他法国人的才气横溢的言论枯燥无味地重复一下而已。假如我们想知道什么东西对狗有用,我们就必须探究狗的本性。这种本性本身是不能从“效用原则”中虚构出来的。如果我们想把这一原则运用到人身上来,想根据效用原则来评价人的一切行为、运动和关系等等,就首先要研究人的一般本性,然后要研究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但是边沁不管这些。他幼稚而乏味地把现代的市侩,特别是英国的市侩说成是标准的人。(理性的人。)凡是对这种标准的人和他的世界有用的东西,本身就是有用的。他还用这种尺度来评价过去、现在和将来。(现代经济学则进一步地拿它来定义价值。)例如基督教是“有用的”,因为它对刑法从法律方面所宣判的罪行,从宗教方面严加禁止。艺术批评是“有害的”,因为它妨碍贵人们去欣赏马丁•塔波尔的作品,如此等等。这位勇敢的人的座右铭是“没有一天不动笔”,他就用这些废话写出了堆积如山的书。如果我有我的朋友亨•海涅那样的勇气,我就要把耶利米先生称为资产阶级蠢才中的一个天才。
资本论I P706
边沁本人和马尔萨斯、詹姆斯•穆勒、麦克库洛赫等人都利用这一教条以达到辩护的目的,特别是为了把资本的一部分,即可变资本或可转化为劳动力的资本,说成是一个固定的量。可变资本的物质存在,即它所代表的工人生活资料的量或所谓劳动基金,被虚构为社会财富中受自然锁链束缚的而且不能突破的特殊部分。为了推动作为固定资本,或从物质方面说,作为生产资料执行职能的那一部分社会财富,必需有一定量的活劳动。这个量是由工艺学所确定的。但是,推动这一劳动量所需要的工人人数是没有一定的,因为这个数目随着单个劳动力的剥削程度而变化,这个劳动力的价格也是没有一定的,所知道的只是它的具有很大伸缩性的最低界限。这一教条根据的事实是:一方面,工人对社会财富分为非劳动者的消费和生产资料这一点无权过问。另一方面,工人只有在幸运的例外情况下才有可能靠牺牲富人的“收入”来扩大所谓“劳动基金”。【注释(65):约•斯•穆勒在其《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第2篇第1章第3节]中说:“现在劳动产品的分配是同劳动成反比的:产品的最大部分属于从来不劳动的人,次大部分属于几乎只是名义上劳动的人,而且劳动越艰苦和越不愉快,报酬就越少,最后,从事最劳累、最费力的体力劳动的人甚至连得到生活必需品都没有保证”。为了避免误解,我说明一下,约•斯•穆勒之流由于他们的陈旧的经济学教条和他们的现代倾向发生矛盾,固然应当受到谴责,但是,如果把他们和庸俗经济学的一帮辩护士混为一谈,也是很不公平的。】
这就是说,我们先算出实际付给的个人工资的总额,然后我们就可以断言,这样加起来的结果就是上帝和自然强行规定的“劳动基金”的价值总额。最后,我们把用这种办法得出的总额除以工人人数,就可以又发现平均每个工人能得到多少。这是一个非常狡猾的手法。它并不妨碍福塞特先生一口气说出:
“英国每年所积累的总财富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用来维持英国本身的工业。另一部分则输往国外…… 用在本国工业上的那一部分占这个国家每年积累的财富的不大的一部分。”
由此可见,从英国工人那里不付等价物而窃取的、逐年都在增长的剩余产品的一大部分,不是在英国而是在其他国家资本化的。但是同追加资本一起输出的,还有上帝和边沁所发明的“劳动基金”的一部分。
日期:2008-8-9 20:35:34
马克思以19世纪的英国为对象运用剩余价值论对资本主义收入分配的分析是完全正确的。他把工人、资本所有者、土地所有者都作为人,用对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和分配关系的研究为每个劳动者的贡献和应得利益定位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分配理论,把物的贡献和人的贡献混淆起来,将工人等同于物,将工人的作用等同于物的作用,不能说明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和分配关系的实质。这种理论只适用于分析可以把人等同于物的资源配置问题,却不适用于分析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分配关系,不适应于揭示生产力发展的源泉和路径。正因为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是研究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分配关系的社会科学,所以必然要随人们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发展。当代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分配关系变化的最集中的体现就是劳动者地位上升、纯食利者地位下降。相当多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普遍存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分享。
下面把可以作为发展剩余价值论依据的劳动者地位变化和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分享现象分国外和国内两个方面来做一概述。
在马克思剩余价值论作为主要研究典型的19世纪的英国,工人象马克思所描述的“自由得一无所有”。圈地运动使农民失去了土地,企业采取大规模标准化的生产方式,工人物质财产很少,人力资本也很少,非常容易替代。工人离开资本家就很难生存和发展。政府由资产阶级单方控制。工人政党在当时还没有建立(英国第一个工人政党、苏格兰共产党1888年才成立)。不象现在工党是执政党,工会会员是集体会员,所以布莱尔,包括撒切尔掌权时候在英国推行一些损害工人利益的事情都要遇到很大的阻力。但那时候不行,工会力量很弱,劳资之间的力量的差距极为悬殊。所以不可能存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分享的。
20世纪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经过社会主义革命,包括其他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本国的工人运动,全球经济危机的冲击,各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完成了从早期工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过渡,主要特征是:在发达国家,工业革命的成果进入家庭,工业文明的观念融入生活,民主政治制度、现代企业制度、高技术生产方式、现代教育方式和生活方式,都已经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现代工业社会已经展现在世人的面前。当然,这种现代的工业社会并不是十全十美的,但是相对于早期资本主义社会来说,已经有了巨大的进步,而且现代工业社会为人类文明的进步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在这期间自由放任的早期资本主义经济体制在经济危机中全面崩溃,取而代之的是政府干预的混合市场经济,欧洲建立了福利市场经济或社会市场经济。在实行这类市场经济的国家,收入分配可以分为第一次分配和第二次分配,第一次分配是在企业层次完成的,包括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的分配,是通过雇主、工会、政府和市场机制的协同作用来决定的,其中有集体谈判、政府干预等;第二次分配是指政府对个人和企业收入的调节,通过经济政策、各种税收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税、遗产税等和社会保险福利机制等来实现。20世纪初期到中期,企业利润基本还是按照等量资本得到等量利润来分配,明确实行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分享的不多。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在很多发达国家的相当多的企业,作为全部收入分配基础的企业收入分配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有关研究表明,四个制度变化非常突出,已经成为分析生产分配关系不能不重视的现象。
第一个就是利润分享制,指企业所有者和企业职工共同分享企业利润的一种企业收入分配方式。这种分配方式的特点就是企业职工参加企业利润的分享但是不承担企业的亏损,企业根据赢利状况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享、利润分享的比例和分配方法,有利润的时候可以进行利润分享,没有利润的时候可以不进行利润分享。
在20世纪70-80年代,利润分享制在美国和法国等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法国,1974年有1万个利润分享计划,参加人数达到475万人,占全国职工总数的22.5%,符合规定的上市公司中大约有2/3的企业实行了利润分享制。1990年法国参加利润分享的人数达到1400万人,约占职工总数的60%。在美国,1974年利润分享计划达到18.6万个,80年代的中期达到43万个,80年代末有15%的公司实行了利润分享制,参加人数占全国职工总数的22%。英国政府1978年制定了利润分享法规,1980年参加利润分享的职工达51万人,1988年利润分享计划756个,90年代全国96%的职工参加了利润分享制。当然这些都是指正规的利润分享,非正规的利润分享要比这些数字反映出来的大得多,很多利润分享是以奖金、高工资等其它形式来体现的。把并不是明确规定的非正规的利润分享算上要远远大于这样的一个描述。美国的一个经济学家做过调查,美国普通司机在不同部门和不同企业的同样劳动,工资有很大的差异。香港教授张五常说香港除了大学教授的工资合同是固定工资合同以外,香港的公务员的工资都是和他的单位的效益挂钩有浮动的,没有固定工资合同,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事实上的那种利润分享。
第二就是企业价值分享制。企业价值指企业股票的市场价值总值。企业价值分享制的特点就是企业授予职工本公司的股票,企业职工和其他股东一起分享公司市场价值增加,同时也承担股票价格下降的风险。持股职工关注的重点是股票增值的收入,而不是公司所有权。价值分享制兼有利润分享和所有权分享的特点。相对于利润分享制,参加分享的职工要承担企业股票价格的风险,参加分享的企业可以减少现金支出,职工和企业的利益可以结合得更加紧密。相对于所有权分享制来说,价值分享制参加的职工比较少考虑公司的所有权,一般不承担公司的亏损或者债务,参加分享的企业可以减少管理成本。企业价值分享制适用于已经上市的公司和计划上市的公司。
美国国家职工所有权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80年代末以来企业价值分享制扩散很快。美国分享数据公司对电子工业企业的调查发现,1992年授予全部职工股票期权的企业只有30%,到1994年达到54%。在大型上市公司中,价值分享制的扩散也在加快。1995年《财富》杂志评选的1000家大公司当中,只有13%的公司授予公司60%以上的职工以公司股票期权,1997年1100家上市公司中,有53%的公司授予全部职工以股票期权。80年代英国政府制定了鼓励企业授予职工股票期权的税收优惠法规,到1988年6月约有3600多家企业授予职工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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