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寒风》
第4节

作者: 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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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你一个小屁孩,我还怕你啊,我一根指头就能把你弄死。”
  总旗看了眼王则之诧异的表情,就收了腰刀。

  “说说。”
  “说…说什么?”王则之还在诧异之中,一时没反应过来。
  “怎么看出来我们这些人是逃军的?”总旗伸出手指了指烤火的一群土匪,最后伸出大拇指指着自己。
  “马,有那种符号的马,我逃难的时候看到过,只有军爷才有。
  还就就是你们的铠甲刀枪,我也见过,应该是边军的制式武器。

  制式的布面对襟布面甲,还有配套的腰刀、藤胖、匕首、长弓、强弩,你背上的铳应该是边军制式鸟铳。
  最后,他们叫你总旗,募兵是营哨制,只有卫所制的边军才有总旗一职。
  边军苦啊,一日为军籍,世代为军籍。当今边军,苦于卫所屯兵久矣。”
  总旗忽然起身,拿起一个碗到一个角落里舀了一碗水,一边走一边说,他来到床铺,抬了抬手。
  “继续说。”
  王则之被总旗吓了一跳,停了下来,总旗发话后,他继续说了起来。
  “边军一边要种地,一边要玩命打仗杀敌,现在还得交税,最可恶的还没有粮饷。”
  “他娘的。”
  “啪~”
  总旗一把摔了手里的碗,气的双手叉腰走来走去,那些土匪也是,不,那些逃军也是气愤的双目通红,呼吸急促起来。
  “你说啊。”
  总旗摇着王则之的肩膀,似乎要把胸中多年的怨恨都爆发出去。
  “军户们老了,还得自食其力,如果…”
  说道这里王则之停顿了下来,他不知道该不该说。
  “你说啊,继续说。”
  “如果军户逃跑,那就得自己的亲人补丁,幼儿也不放过。”
  “我们不是人吗?”总旗愤怒的捶打起大床。
  “总旗,不要太难过啊。”
  本来处于悲愤中的逃军们呼吸一窒,总旗也是诧异的看着王则之。

  只见王则之此刻轻轻地拍打着总旗的背,一脸悲悯的看着他。
  总旗被这么个瘦弱的少年拍打着脊背,不知不觉竟然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小时候他母亲也是这样拍打他的,他的内心不由得一软。
  他拨开王则之的手,咳嗽了一声,掩饰自己的失态。
  “总旗,有酒肉咯,这孙子藏了不少好东西。”
  小六子,李小旗一人提着两只野兔,后面的人抬着两头羊,两大罐酒,还有三袋粮食,兴高采烈的走了进来。
  “喝酒吃肉,罗胖子,拖木,杀羊吃肉。”
  “是,总旗。”
  逃军们再次热闹起来,咋咋呼呼的开始杀羊,宰兔子。

  总旗拿了一罐酒,倒出一碗混黄的酒液,递给王则之,自己又倒了一碗。
  “现在是天启几年了?”
  “今年是崇祯元年。”
  “哦。”

  总旗说完停顿了一下,和王则之的碗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王则之从他的语气中听到了许多落寞,似乎他们已经逃出来很久了。
  明朝的卫所制,起初是好的。
  明初物资匮乏,连货币也匮乏,经济凋敝。
  因此朱元璋将百姓的户口分为,农、匠、军。

  其中军户是世袭的,后世之孙只能永世为军。
  若要脱离军户只有两个办法,第一,皇帝下旨,第二,积累军功官拜兵部尚书。
  军户不仅要打仗,还要屯田。
  关键是种地还要交税,若有战事军户还得自己筹措装备,至于粮饷更是微薄,到了如今那微薄的粮饷更是被克扣掉了。

  更可怕的是,到了后期千户、百户等将官,开始私加税赋,使军户们苦不堪言。
  于是军户们纷纷开始逃跑,一跑就是举家流亡。
  主要还是因为卫所制,军户逃跑就由亲属补充,包括孩子也不放过,孩子就是幼丁。
  鉴于此,嘉靖八年,开始实行募兵制。
  然而边军地方卫所,仍旧留有这些制度,或者说潜规则。
  甚至到天启年间,募兵也遭遇了卫所兵的不公待遇,很多边军由于多年没有发粮饷都发生过闹饷。
  王则之一口闷了碗里的酒,被烈酒的冲劲儿,顶了一下头。
  总旗,拍了拍王则之的肩膀。

  “敢问小兄弟姓名啊?”
  王则之站起来,拱了拱手,从怀里取出一块身份牙牌,递给他。
  “陕西,王则之。”
  总旗仔细看了看,又还给他。
  “不错,好名字。”
  “敢问总旗,高姓大名。”

  “哈哈哈…哪儿来的高姓大名,不记得了,大家都叫我总旗。”
  “既然起事了,那就立个名号吧。”
  总旗眯着眼睛盯着他,如同一头择人而噬的猛兽。
  他可没说自己要造反起事。
  王则之气定神闲,丝毫不惧,与他对视起来。

  因为他敢笃定,这总旗应该早就受够了这样的生活,想要从这土匪的泥沼中脱身。
  而他自己又不知道怎么做。
  不然的话,总旗早就把王则之砍了。
  王则之的到来,恰恰给了他希望。
  他想赌一把。
  “哈哈哈…想不出来,要不你帮我想想。”
  王则之思索了一番,除了闯王的名号,就一个叫混天王的名号印象比较深刻。
  “总旗,如果不嫌弃,我倒是想到一个,号,混天王。”

  “混天王,混天王,好!好!好!哈哈哈…”
  总旗连叫三声好,又给王则之倒满了酒。
  从今以后,总旗就叫混天王了。
  “总旗,肉做好了,尝一个。”
  一个穿着兽皮,名叫拖木的人,递了一根肥大的羊腿给混天王。
  混天王接过去,拿出腰刀比划了一下,狠狠的劈下去,分了一半给王则之。

  土洞里本来吵吵闹闹要喝酒吃肉的逃军们,纷纷一顿,吃惊的看着总旗。
  他们从来没见过总旗分食,哪怕是他最信任的小六子,李小旗都没有过。
  “来来来,大家听着,从今以后,老子不再叫总旗了,老子从今天起叫混天王。”
  “混天王!”
  土洞里的逃军们大声呼应起来。
  “扑棱扑棱~”
  就在此时,一只鸽子从阳光透过的洞里飞了过来。
  混天王把那里面的纸条拿出来,看了看,又快速收起,放到篝火里烧了。
  “小六子,李小旗,跟我来。”
  混天王转身向着土洞深处走去,小六子快速跟了过去,李小旗瞪了王则之一眼,这才走了过去。
  王则之看着三人向着土洞深处走去,渐渐被黑暗吞没。

  “咕咕咕~”
  王则之肚子饿的咕咕叫了起来,他不再犹豫,拿起羊腿就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嘭~”
  王则之吃的正香,一根羊排骨狠狠的砸到他身上。
  他身子一歪,差点摔倒。
  众逃军哄笑一声,继续自顾自吃了起来。
  王则之一时也不知道是谁扔的,但是,他不打算就这么算了。

  他把羊腿放在面前的酒碗里,站起来,慢条斯理的说道:“诸位。”
  王则之对着一群人,从左中右抱拳,微身。
  “我手里的羊腿,是混天王…”
  “去你娘的混天王,是总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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