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毓继续道:“在微臣的锦枫山庄,山间特产一种藤条,细长柔软,但是坚韧异常,一般刀斧都不能将其砍断,山里人称之‘鬼见愁’,常常用桐油浸润了,不腐不烂,山里人常用来编织捕兽的陷阱,或者用在居舍上抵挡猛兽的祸害。如果用这种藤条混合细细的铁条编织成盾牌,细密轻便,肯定能抵挡得了突厥的骑兵。”
“哦,世上居然有这种奇妙的草木?”皇上的眼眸里闪现出兴奋的神采,苍白的脸庞微微浸染了些红晕,整个人变得神采飞扬起来,“卿若能制成这种神奇的盾牌,朕的大军必定无敌于天下!这可是大大的功劳,朕一定会重重的奖赏爱卿!”
苏毓却神情极为恭顺地跪了下来,“能为皇上解忧,微臣天大的荣幸。再说这计策本是王爷所献,臣又岂能夺人所美?”
皇上笑了起来,“恩,信王的功劳,朕当另外赏赐,你们两个人珠联璧合,当真是我朝之幸!卿要什么赏赐,尽管说来!”
苏毓深深地叩头,清晰地回奏,“微臣没有他想,为朝廷尽心竭力,是为臣的本分。只求来日能成功退敌,王师凯旋。”
苏毓说的冠冕堂皇,可是在李暄听来,仿佛句句之间,都隐藏着无数的陷阱,在等着自己傻忽忽地往里跳……
番外:家的感觉
一家之主,就是能够遮挡风雨的顶梁柱,顶天立地。
在李府,李暄就是一家之主,可是连刚进府做事的大个儿阿三都知道,府里的一家之主顶不了天,也立不了地,顶多是块软软的大豆腐。
李暄最爱说的一句话是:“还反了你们了。”这句话说的多了,门廊上养的那只绿嘴鹦鹉都学会了,一见李暄就扇着翅膀,尖声叫:“还反了你们了。”连口气都一模一样。
俗话说:“别当着矬子说个儿矮。”当然,你也不能当着李暄的面说“惧内”这几个字,类似的话也不能说,不然的话,李暄准翻脸,那比翻书还快,比惊雷还厉。
李暄最爱玩的把戏是装病,只要一装病,府里他就是老大,说一不二,他要是说乌鸦是白的,没有人说是黑的,百依百顺,那个温顺,那个体贴。可是当这个把戏玩的第五次的第二天清早,李暄眼眶乌青,一脸痛苦地捂着肚子从夜迦的屋子里出来时,这个把戏再也没有玩过。
李府的规矩是外面的大事情李暄做主,家里的小事情少峰做主。恩,好象外面的大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家里的小事情呢,谁会想让这些琐碎之事叨扰李暄?而且也没有人认为,会有很重要的事情在外面发生。
李暄最喜欢的消遣是写字作画,青曦磨墨,或者草书如天马行空,或者行书如行云流水;作画就比较随意,写意山水,花草虫鸟,墨意酣然。都知道李暄书画双绝,住得久了,熟识了,渐渐的,就有人上门来求字画,高兴了,不拘什么都成,不高兴了,千金也难求。
世人也都知道李暄的篆刻功夫天下无双,见他的书画之上,或圆或方,字体圆润流畅,俱是难得的珍品,可是当有人捧重金想求刻一印时,李暄不安的望了望四周,笑道:“呵呵,伤了手指,刻不成了。”于是众人不胜唏嘘,惋惜不已。
最让李暄快活的日子是元宵佳节,兴致盎然地出去转转,乱花渐欲迷人眼,呵呵,两只眼睛可真不够用的,渐渐也就忽视了眼前人逐渐愤怒的铁青变色拉长的脸。
李暄痛恨听戏,好好的一句话,偏偏要拐了十七八个弯儿,扯的长长的,从来没有耐性听那铿锵顿挫的曲调。不过,如果青曦想听,他也能忍着性子,听上一两出,要问他唱的好不好,不管什么戏,都会说:“很好,很好。”具体好在哪里,就别打破沙锅问到底了。
府里的下人都知道青曦的脾气最好,犯了过错,只要偷偷地认个错,一般大事化小,小事也久化了。最不爱管事的是苏牧,一卷书,一杯清茶,坐在摇椅上,闲淡安然,淡泊脱俗。夜迦的脾气最暴躁,生气的时候,老爷的耳朵都敢揪,而且老爷还不敢说个“不”字,还得低声下气地告饶。
但是所有这些,都比不上少峰一个眼神,那冷冷清清的一眼瞥过,连那头人见人怕的白色的巨狼都垂下尾巴,驯服老实地趴下。
番外(温暖如春)
夜已经深了,李暄累极,枕着锦缎软枕,早沉沉地睡了,俊秀的脸庞上沁着几粒细细的汗珠儿,肤色显得异常丰润,白日里顾盼飞扬的眸子浅浅地阂了起来,眼窝处的阴影,给这张充满了魔魅的脸增添了些柔和,饱满的红唇润泽,微微开启。
青曦却难以入眠,半依在一侧,执起李暄的手,轻轻地摩挲。
手指细长,象牙白的指甲修剪的整整齐齐,好象一个个小巧的月牙儿,有一种莹润的光泽。他的手掌很长,几乎比手指还要长一些,掌心柔软,中指处因为幼年时握笔写字而带着一层薄薄的茧子。李暄整个手掌偏瘦长,显得有些消瘦,略有些女气。
可是这双手,曾经在无边无际的黑夜里,搀扶着他,照顾着他,将他拖出了重重的绝望和无助;也曾经在生死攸关的紧要关头,执著地牵紧他的手,祸福与共,不离不弃;也曾经在夜来香吐露着芬芳的夜晚,在他充满弹性的身体上,膜拜着,流连着,不放过每一寸的肌肤,点燃他深深隐藏着的热情,印证着内心的爱意与难舍。
青曦低下头,近乎虔诚地将唇软软地印在这只有些单薄的掌心,全心全意地感恩和满足。
上天恩赐给他如此美好的爱侣,纵然历经了无数的坎坷与艰难,可是,这一生还又有什么奢求?
关于那块希世难求的鸡血石印章,纵然李暄没有提起,他隐约间也听说过了,也见识过夜迦醋意勃发时,怒发冲冠的如雷霆一般的愤怒。也不知李暄是怎样安抚夜迦的,那一夜,一些模糊却让人遐想的声音,随着轻拂的晚风,透过紧闭的窗扉,还是逸进了他的耳朵,让人脸红心跳。
再以后,夜迦偃旗息鼓,再也不提及此事,只是,李暄从此以后,每当外人登门求刻印章时,无论奉上的礼物多么称心,多么让李暄垂涎三尺,李暄再也没有为别人刻过半枚印章。
他从来也没有抱怨过,甚至从来都没有表露出来一丝一毫的渴望。
鸡血石虽然是难求的珍品,可是在他的心中,在少峰和夜迦的心中,最珍贵的只是那四个字,“不离不弃。”即使是块粗糙的砾石,他们都会如钻石一般珍藏。
其实,有没有这样的印章,对青曦来说,是无所谓的,而且他想,少峰和夜迦也是无所谓的。虽然李暄没有送他这样的信物,可是他知道,少峰和夜迦也都知道,这四个字,是刻在李暄的心上,从来都不会磨灭,不会退色。
虽然他出身鄙贱,即没有惊世的武功,也没有绝世的容颜,可是,照李暄的话说,“我就是喜欢,不管你在别人眼里是什么,在我的心中是希世的珍宝!”
他还能有什么遗憾?还有什么心结?没有。
这一生当中已经有了太多的惊喜,太多的喜悦,太多的无法描述的灿烂,值得他用一生的时间去不断地回思,不断地品尝,那每一时每一刻的柔软和感动,那所有细枝末节的跳动着的情愫和衷肠。
这个他全心全意爱恋着的人,教会了他无论什么挫折都不能低头,无论什么样的鄙视都不能沉沦,无论什么样的绝望都不能放弃!
床前,一只黑色粗瓷的圆罐里,插着一大把白日里在田野间摘到的不知名的野花,在光洁的月光下,快乐地散发着略带些苦涩的清芬,白色的小小的花瓣,越发的洁白如雪。
青曦微微地笑了起来,这个人,永远都有这别人无法理解的乐观和无拘无束,在青草如茵的地上随意打个滚,掐一把野花野草的,散乱地浸在容器里,而这个容器有时是价值连城的已经近乎绝迹的青瓷花瓶,有时是御赐的镶金嵌玉的做工精致的玛瑙盘,有时只是一只无比粗陋的粗瓷矮罐。
春天的夜晚有些闷热,李暄喃喃地咕哝了些什么,怕热地将身上的锦被往下退了退。
柔和的灯光下,李暄光裸的手臂上,露出一些或深或浅的伤痕,虽然已经愈合,但是还是可以看出当时的情况是怎样的危急。经历过血与火的洗礼,他身上的青稚早已经被风刀霜剑削磨殆尽,却又增添了许多的英武俊朗。
青曦深切地知道,无论这身躯是如何的伤痕累累,千疮百孔,在那最柔软最脆弱的内心深处,始终有一块角落是属于自己的。
被虐成狂
三个人又详细地商议一些细枝末节之处,力求将事情做的尽善尽美,当下皇上又拟旨命李暄在京畿军营之中挑选矫健强壮的兵士,组建一支机动灵活的部队,来实现对抗突厥骁勇彪悍的骑兵。
正在商谈兴浓,一个伶伶俐俐的小太监掀开门帘,轻手轻脚地进来,跪下磕头回禀,“皇上,礼部尚书崔籍求见。”
皇上沉默了,神色间瞬时变得抑郁哀伤,过了良久,久到跪在地上的小太监以为皇上不想见崔籍的时候,皇上低微地叹了一声,道:“宣他进来。”
不多时,一名身材瘦高,容长脸,颌下微髭的中年人恭敬地趋进殿来,跪下叩头请安。皇上想必是知道崔籍的来意,还没有说话,眼圈已经微微发红,带了些悲伤,“起来吧。皇后的谥号可已拟好?”
原来崔籍此次晋见,是为了请皇上定夺皇后的谥号。皇后在这次李涉的谋乱之中不幸殒命,成为这次篡权阴谋中的牺牲品,虽然李涉的叛乱被迅速地平定,但是皇后与皇上乃是少年夫妻,情分不比其他妃嫔,自是怜惜哀痛非常,传旨命礼部祥加筹划,隆重发丧。
崔籍见皇上垂询,忙将奏折递上,“微臣已经拟订,请皇上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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