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野少年时》
第22节

作者: 草木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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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看现在流氓罪还存在,但是摇滚圈里从来不缺少乱七八糟的风流韵事。
  这也是那几支乐队的人眼光意味深长的原因。
  看到万帆来了,白笙心里一松长出了一口气。
  “我说万哥们,你可来了,情况是这样的...”白笙不拉不拉不拉地把当前的形势向万帆灌输了一番。
  听明白白笙的解释万帆也就明白了京圈摇滚现在的生存状况。
  那些闯出名气的乐队有人包装可以出磁带唱片可以租好场子开演唱会。
  但是大多数还未成名的摇滚乐队唯一指望的也就是在酒吧里卖唱了。
  面对现状万帆也没什么办法?你们当地人都解决不了指望他一个外来户?这不是扯吗。
  “兄弟!咱们今晚有可能就唱一首歌了,咱们唱什么歌?”
  唱什么歌?
  万帆想了一下:“这个酒吧里的听众以哪个年龄段为主?”
  如果岁数以三十左右的人为主那就唱蓝莲花,如果年轻人为主就唱《像梦一样自由》。

  “这个酒吧我们也不是常来,大概是成熟的人稍微多一点吧。”
  “那就唱蓝莲花吧,这首歌你现在能唱下来吧?”
  蓝莲花在成熟人中容易引起共鸣。
  白笙摇头:“凑合着唱倒是行,但是掌握不好,还的你上去唱。”
  这首歌就是上午合练的时候万帆走后他唱了几遍,他确实掌握不好这首歌的韵味。
  “白哥!我可是在京城待不了几天,我走了以后你们怎么办?最低得把买歌钱赚回来吧,你不能老指着我得靠自己呀!”
  三千元可不是小钱,就算白笙家境不错,拿出来也是会肉疼的。
  万帆在这里的时候可以上台凑数,但是他走了呢还靠谁?因此万帆的意思是白笙自己主唱。
  “先别管以后了,先把今晚对付下去,咱们登场的时间段可不好,而且只一首歌,只能靠你打场子了。如果你唱好了,有点播的咱们今晚就不算白来,还能多唱几首,若是我唱弄不好真的一曲唱完咱们就收拾收拾回家了。”

  白笙说的也有道理,人家就给了一首歌的时间,如果万帆唱说不定还能有点播的机会,若是他唱怕是就只能晾凉了。
  “那酒吧里点一首歌多少钱呀?”
  “通常都是三十上下,有时多点有时少点。”
  握草!才这么点钱!
  万帆在心里一阵鄙视,不过回头一想在九一年这钱不算少了,他在电机厂里一天才挣六七块钱。
  你不能用这时的物价和他重生那时候相比。
  他重生时影星演一场电影参加一次综艺出场费几千万到上亿,搁到九一年说出去有人敢信吗?
  “那几个乐队都是什么乐队?”一进休息室门的时候万帆就看到那几支乐队了,这个时候该了解一下了。
  那几个乐队的名字白笙他们倒是知道,但是和对方没什么交集。
  “离咱们最近的那四个人是黑孩子,再往里挨着他们的是天不亮乐队,最里面的是北面的是野狐乐队,剩下的那个是轧道机乐队,还有一个将军街乐队还没到。”白笙小声地给万帆做介绍。

  这些人都是长发飘飘,梦中情人乐队的人也是长发披肩,万帆是这个屋子里所有人里唯一一个剃平头的人。
  这让他显得异常另类。
  “喂!那边穿红衣服的,你们乐队叫什么名字。”按照白笙的介绍,此时问话的应该是天不亮乐队的人。
  万帆把眼睛瞪得很大,浪费了不止三秒钟的时间才找到问话人的眼睛。
  白笙知道人家不等于人家也知道他们,梦中情人乐队组建才几个月人家自然不认识。
  梦中情人乐队有一套统一的红色衣服,穿着非常的显眼。

  “梦中情人!”白笙老老实实回答。
  那边几个乐队成员发出了哈哈的笑声:“这名字吊,怪不得还带着坚果出来。”
  坚果这个词万帆可是懂的。
  外国通常管跟着摇滚歌星跑的女孩叫骨肉皮,而京城摇滚圈里管泡妞叫戏果,果是对女孩物质化的称呼,坚果就是指漂亮的女孩。

  这些词原本是相声界的词汇,八十年代末期被摇滚圈发扬光大了。
  白雪韩淼和张欣都够坚果这个水平。
  “这是我妹妹和她朋友。”白笙赶紧解释,他们现在还没到带着女孩子到处跑的程度。
  “梦中情人?还真没听说过。”轧道机乐队的张月接了一句。
  “我们组建的时间还不到三个月,只在公园里演出过几次。”
  “怪不得没听说过,这是你们第一次到酒吧上台?”
  白笙点点头。

  对方没有在问什么,天不亮乐队的那个眯缝眼明显对三个女孩发生了兴趣。
  “几位漂亮的小姐有男友了没有?”这位长相有点像二流子靠拢的家伙眯着仿佛没睡醒的眼睛问。
  万帆很怀疑这货在大街上散步要不要配一个导盲犬,没有导盲犬他会不会撞到电线杆上?
  这个乐队的名字起得和这货的这双眼睛太般配了。
  是不是他们乐队的名字就是打这货的眼睛来的?
  想到这里,万帆很没觉悟地笑了一声。
  眯缝眼的目光就转移到了万帆的脸上,脸色不善地问:“你笑什么?你是笑话我呗?”
  “大哥!我笑也不行呀?”

  “笑也得分什么场合,在我面前就不许随便笑。”
  万帆无语了,你和笑过敏呀在你面前不许笑?
  再说就算你对笑过敏和老子有什么关系,这里又不是你家炕头。
  虽然心里是这么想的的,但万帆还是陪着笑脸解释了一下:“大哥!我不是笑你,我是刚才想到一件好笑的事情忍不住笑出声的,不好意思。”
  在别人屋檐下,不能不低头。
  他的口音和京城人有巨大的差异,人家一下就听出来了。
  “外地人?”
  “外地人到京城最好老实点,别瞎瑟!”
  我瑟啥了?
  “你到京城来做什么?”
  “他是我们乐队的主唱。”白笙在边上解释。

  “主唱?你行吗?”眯缝眼一点没掩饰自己的轻视。
  “唱不好,瞎唱。”万帆自谦。
  眯缝眼一撇嘴:“什么风格呀?朋克还是蓝调或者是英伦风还是山地艺术?”
  这货一张嘴整出一套来,万峰哪里分的清谁和谁。

  摇滚的流派多了,如果真较起真来就是这些专门玩摇滚的摇滚乐队怕也分不清南北和西东。
  万帆在摇滚上只能算是个爱好者,也就懂点皮毛,问他这种专业问题这不等于对牛弹琴吗!
  万帆摇头:“大哥!这些东西我不懂。”
  不懂就要勇于承认,现在可不是不懂装懂的时候。
  “那我再问你两个问题,什么是什么是Break beat ?什么是Brit-Hop ?”
  眯缝眼还来劲儿,竟然把英语都弄出来。
  英语万帆就更白痴了,他能听懂的去了噎死弄以外大概就剩下一个F打头K解尾的词语了。

  其它的一窍不通。
  “大哥!我不会英语,听不懂。”
  眯缝眼轻哼了一声:“什么都不懂也敢跑京城来当主唱?我劝你最好别上场,免得丢人,识相就是现在滚蛋!”
  万帆这个无语,谁想来当主唱了?若不是白笙买了他的歌让他来给撑场子,用拖拉机拉他都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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