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往事---尚未凝固的国家历史》
第51节

作者: 金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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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05-25 11:42:44

  此时的总统府却是热闹非凡,里边鞭炮齐鸣,山呼万岁,前来热烈祝贺的人几乎挤破了门槛。由此,袁世凯导演的这幕选举丑剧终于拉上了帷幕。
  呜呼!各位看官,袁总统如此搞法,中国的民主之路难道还会平坦吗?今后还会有多少掩耳盗铃的丑剧要上演?如此恶劣之先例,袁世凯始作俑者,能辞其咎乎?
  等到第二天,议员们继续选举副总统,这次公民团的人却不来捧场了,会场也是稀稀拉拉,出席的人少了许多,不过勉强将黎元洪选出了事。黎元洪在得知自己当选为副总统的消息后,不惊不喜,心静如水,别人向他贺喜,他也觉得无甚可贺的。
  1913年10月10日,袁世凯终于如愿以偿的当上了正式大总统,他特意将就职典礼与国庆日放在一起,并向清室商借了太和殿来举行这一盛大仪式。这应该是袁世凯这辈子最荣耀的时刻了。
  太和殿气势宏大,本是前朝皇帝用来举行登基典礼的地方,虽然清帝退位后这里已经长满杂草,但经过总统府一班伺候的人精心拾掇后,倒也干净整洁,陈设华丽,就等袁大总统前来宣誓致辞了。
  上午十点,文武百官、各国公使均已到齐。在大礼官的引导下,身着一身崭新元帅服的袁总统大阔步的走了进来,这时国乐奏起,外面也放起了礼炮,统共一百零一响,气氛十分庄重。

  待礼炮放完后,侍从官奉上总统誓词,袁世凯也就照着念了一遍。在大礼官的引导下,底下的各官员向着大总统三鞠躬,袁总统也还了一鞠躬。这时国乐又奏了起来,袁总统便在音乐声中徐徐退场,前往休息室暂做休整。
  等到各国公使已经到达大礼堂等候后,袁大总统又在大礼官的引导下前去接见。中外双方彼此鞠躬行礼后,英国公使作为公使团的代表宣读颂词,旁边则有译员进行翻译,等到袁总统答词,也是一样。最后,袁大总统又与各国公使一一握手,这可是前清所没有的礼节,也算是民国的新气象。至此,各国也就算承认了中华民国的球籍,世界上多了一个新的共和国。
  等到袁世凯与各国公使寒暄完毕后,一身戎装的陆军总长段祺瑞走了进来,向袁总统报告阅兵仪式已经准备妥当,请袁总统前去天安门阅兵。这应该算是中国阅兵之始了。袁总统邀请各国公使一同前去观礼,在总统的率领,文武百官、各国公使簇拥着来到天安门。
  此时的天安门广场,早有两万多北洋将士在此候命,他们齐刷刷的列成方阵,手里的枪械也已经擦拭一新,只待司令官一声令下,便要迈开方步,在大总统面前显摆显摆(大概有不少是“公民团”成员)。袁总统见了自己一手练出的部队很是长脸,又听了各国公使的阿谀夸赞,自然是乐得喜不自禁,笑逐颜开。
  高兴之余,袁总统也就大开赏赐,给各位有功之臣颁发勋章:最有功者三人,授勋一位,分别为徐世昌、赵秉钧和世续---世续本是清室代表,不在民国为官,不知为何要授予他;各省的都督大员授勋二位,分别为浙江都督朱瑞、云南都督蔡锷、山西都督阎锡山、贵州都督唐继尧等人;后面还有陆建章等人分别授予勋三位、四位、五位不等。反正这玩意也不要钱,多发几个也无妨。
  不仅如此,袁总统还特命内务部、农林部、工商部和交通部颁发通告,将公共游玩场所一律开放三日,任人游览,不收门票,以示与民同乐,其乐融融。

  行文于此,各位可千万别以“窃国大盗”之成见来看待当时的袁总统呢。要知道,袁世凯称帝是将来要发生的事情,此时袁世凯就任大总统,除了逃到海外的孙中山、黄兴和国内的少部分国民党员恨得直咬牙外,当时完全算得上是众望所归,中外交赞为中国的“华盛顿”、“拿破仑”哪!
  在这片欣欣向荣的空气中,人人都希望民国能在袁总统的领导下富国强兵,一扫昔日的屈辱心酸,可谁又曾料到袁世凯后来会瞎搞八搞,弄得这一世英名,尽付流水。英雄变小丑,可叹乎?可惜乎?可怜乎?唉,历史便是这样的残酷。
  《民国往事》:连载六十五
日期:2009-05-26 11:46:44

  二十八、国民党解散,国会也解散
  在“二次革命”中,有部分意志坚定的国民党员如参议院的议长张继,他们为了支持孙中山而抛弃了议席离京南下,但贪图名禄的毕竟是大多数,因此当时的国会中仍旧以国民党的议员最多(不过,擅自抛弃议席、放弃合法斗争是应鼓励呢,还是坚持职守应当提倡,自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对于这些“捣蛋”的国民党,袁世凯也很头疼,但时机未到,也只好先隐忍不发。当孙中山、黄兴等人在南方公然“作乱”时,袁世凯手下一些求功心切的部下建议将国民党立刻解散,甚至有人自告奋勇的要带兵去捉拿这些“乱党”。袁世凯听后大怒,斥责道:“不可胡来!”
  难道袁世凯是尊重政党政治?当然不是。袁世凯当时没有借机解散国民党,那是因为国会还没有选举他当正式大总统呢。要是解散了国民党,那国会也就开不了会,选举大总统也搞不成,反而麻烦。

  俗话说得好,“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等到袁世凯把正式大总统弄到手后,他就要给国会找茬了。袁世凯找的第一个茬,是《大总统选举法》。各位可能会觉得奇怪了,袁世凯不就是按《大总统选举法》登上正式大总统宝座的吗,这个法又怎么了?
  原来,在《临时约法》中第三十条规定,临时大总统有“公布法律”之权,但当时国会被袁世凯催得急了,于是在制定《大总统选举法》后便在政府公报上直接公布了,也就未经袁世凯之手(议员们想,袁世凯肯定没意见啊)。袁世凯当时倒把这这档子事给记在肚子里,但他当时急于转正,也就暂时隐忍未发。
  当上正式大总统没几天,袁世凯便令总统府给国会发了一个咨文,称民国制定法律的过程应当是分“提案、议决、公布”三个过程,国会在未经总统府便将贸然宣布《大总统选举法》,这不仅是蔑视大总统的权威,而且是侵犯大总统的公布权和违反《临时约法》的行为,如果这个事情不解释清楚,影响极坏。在咨文的最后,袁世凯还要求国会议员们立刻给予合理答复。令人可乐的是,袁世凯在咨文中引经据典,并援引《临时约法》,还真说得头头是道,一点都不含糊呢。

  此时的国会议员们,正在忙着讨论斟酌中华民国的宪法草案,也没有时间专门开会来讨论袁大总统的咨文,只说国会制定法律直接公布乃是各国通例,原本就不须经过总统副署云云。由此可见,《临时约法》制定过于仓促,起草者水平有限且夹带私心,结果是被袁世凯给抓了把柄。本来,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的确毋庸行政首脑副署加以公布,何必在《临时约法》中加上总统有“公布法律”之权的条款呢。

  当然,袁世凯发此咨文并不要真正维护《临时约法》,恰恰相反的是,他的真实动机不仅是要找国会的茬,而且还要找《临时约法》的茬。正如前面介绍的,《临时约法》规定的体制是责任内阁制,大总统基本是个虚职,立法权力掌握在国会中,而行政权力主要由内阁掌握,这才是让袁世凯最不满意的地方。你想,袁世凯好不容易从清室和革命党人手中取得江山,岂有江山夺下之后睡于卧榻之侧的道理?

  过了两天,袁世凯见国会对咨文并无正式复文,自己的出招仿佛泥牛入海,不见踪迹,心中不免十分恼怒。随后,袁世凯便命国务院派出施愚等八名委员前往国会干涉。施愚等人奉了大总统令,自然是意气风发,他们随后便雄赳赳、气昂昂迈进国会大门,要替大总统讨个说法。
  八委员来到国会会场之时,正好宪法起草委员会在进行民国宪法草案的一读审核,见这八人突然闯入,不觉愕然。八委员得意之余,便将一个新咨文交给议长。在这个咨文中,袁世凯除了陈述上一个咨文的内容,又提出以后国会开会时应该及时通知国务院,以便随时派人前来出席陈述。这回,袁世凯的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这便是行政权干涉立法权的勾当了。
  国会议员们在传阅了咨文后,很是惊诧莫名,便答复八委员说:“民国立法,权在国会,不受行政之干涉。诸位到国会来未免违法,还请回去告诉大总统收回成命为好。”
  八委员不管你什么立法、行政之类的玩意,随后又拿出一份文件交给议长,说:“大总统还有一份咨文,诸位看后便清楚了。”

  事情到这里便已明朗化了。议员们传阅一遍后,只见这份文件上白纸黑字、明明白白地写着这么几条:
  一、将《临时约法》第三十三条:“临时大总统得制定官制官规,但须提交参议院议决”改成“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行政制度和法规跟参议院、众议院没啥关系了。
  二、将《临时约法》第三十四条:“临时大总统得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须得参议院同意”改成“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人事权也和参众两院没关系。
  三、将《临时约法》第三十五条:“临时大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得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改成“大总统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对外战争和外交这样的国家大事,也全归袁世凯管了。
  除此之外,袁世凯还在咨文中提出在“公丨安丨、防御、灾患”的非常时期,大总统应有特别处分权和制定法律权,只需国会开会时再加承认即可。
  各议员见后吃惊不小,袁世凯这提出的几条完全是总统制的规定,甚至与君主立宪制相差无几,这与目前宪法草案中主张的责任内阁制几乎有天壤之别。你想现在宪法起草委员会已经将宪法草案拟定得差不多了,岂肯屈服于袁总统的要求?
  当下议员们便对八委员说:“我等正在进行宪法草读,只能由国会议员列席旁听,诸位原本是不该前来的;至于代大总统陈述咨文,更是与约法章程不符,还请诸位自重”。
  说罢,议员们竟然撇下八委员,只管自己审核宪法草案去了。
  《民国往事》:连载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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