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有时真是痛苦着的甜蜜,甜蜜着的痛苦……》
第35节作者:
火夏 有些他觉得看着很顺眼很不错的,价格贵得让人买了后,三天吃不下饭。
有些价格虽然比较便宜,但是,却让人一见了机型就不由自主会闪过一个问号,就会觉得它的设计师一定是个脑干发育不完全的人,否则他为何会设计出如此脑残又奇丑无比的机型。
他觉得这款银色的摩托罗拉直板手机就很棒,价格不算太贵,一千多一点,最多勒勒裤腰带,多喝两个月稀饭就有了。
关键,机型设计得让范云觉得:深得我心!
那就买。
钱从哪里来?
范云决定动用老本了,为了这台手机,他真的不想过以后的长远日子了。
他动用了自己的复员安置费。
一笔巨款。
多达一千八百元。
范云从银行取出这笔钱的时候,手都在微微颤抖,这意味着,他动用了这笔钱,那么短期内,他将不再具备防控任何风险的能力。
这笔钱,可是他的“风控基金”。
不管了,钱是王八蛋,花了再去赚。
范云选了一个尾数为168的神州行套餐号码,数字挺吉祥:一路发。另外,因为卡套的封面上,有一个他挺喜欢的电影明星伸着大拇指笑道:神州行,我看行!
关键,这个套餐不要月租啊!
不收租,就意味着范云不必像旧社会里,租了地主老财田亩那些长工一样,赚的每一茬新稻谷,自己还没吃上,首先想的却是如何去交租。
但是,这个卡通信的费用可不低!每分钟六毛钱,范云心想,一分钟就是一根精品白沙烟啊!这个费用,可比一言不合就打折的200、300、IC卡什么的贵多了,而且,长途还要另外加收漫游费。
范云忽然有一种上当了的感觉。
不过,所幸还有一点好的,就是接电话便宜。
范云决定,以后,尽量只接,不打,打电话仍然用那些可以打折的公用电话卡。
他决定把这手机当呼机用。
反正,不打不用钱,零月租。
营业员另外还赠送了范云一条手机绳,一个只要有来电就会闪烁五颜六色光芒的小挂件,外加一只印有移动公司标识的桔黄色塑料水杯。
一堆东西。
略略弥补了范云肉疼的感觉。
付款。
走人。
出了移动营业厅。
范云这一次没有去新华书店学习了。
他把那台花了一千多大洋的手机,抓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研究着。
一会摁下*#06#,看看屏幕上跳出来的,据那眼镜妹营业员口中说的代表正版的所谓串号。
一会摁下,按照提示音听着里面那个悦耳的女声:“……您好,普通话服务请按一,英文服务请按二……”
一会按着导航键,从电话本开始,“啪啪啪”往后翻,一直翻到其它功能,结束。
他试着将唐若的电话号码保存了进去。
NO1,唐若。
从此,唐若在范云开启的个人电子时代,成为了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凡是跟范云的电子产品有关的,必定,跳不过唐若去。
手机功能并不复杂,不大一会儿,范云就玩得溜得飞起了,他甚至还玩了几把手机的内置游戏——贪吃蛇。
和希刚在一起,每个人三条命就可以通关魂斗罗打终极BOSS大螃蟹的范云,居然也能对这种单调、枯燥的游戏玩得津津有味。
手机里的光标一闪一闪,随着一块块虚拟的砖块被那条蛇不断吃掉,蛇身越来越长,闪转腾挪越来越困难,终于“叮”的一声,撞死在自己不断膨胀的胃口之下。
范云猛抬起身,手一滑,手机差点摔到地上。
噢!NO!
范云情愿摔了自己,也不能允许摔了这台刚刚买到手,还没有捂热的新手机。
范云摆弄了一会手机,看看时间,这时候唐若应该已经来了,他就站了起来,去找唐若。
他来的更早。
给他开门的,不是“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筐,噻啰啰啰噻啰啰啰”的马雪莹,而是先玲,先玲似笑非笑,闪身将范云让进房间:“唐若还没来哦!”
本来范云想说:今天我不找唐若,是来找你的。
但是他又忍住了,他忽然觉得如果对别的女人油腔滑调,那就是对唐若的严重不尊重,不行,绝对不允许。
在范云喝掉先玲给他倒的第二杯水的时候,唐若终于来了。
不但她来了,马雪莹也来了,不但马雪莹来了,一个下巴刮得铁青,面无表情的矮个子男人也一起跟着来了。
唐若看看范云,用眼神跟他打了一个招呼。
——你来了!
是的。我来了!
对不起,我今天来得比较晚,因为有事耽误了。
没关系。
难道你没有想过,我今天也许不一定来的,因为平时,星期天我都不来的。
你来与不来,我会都在这里等你,无论先玲或其他什么人给我再多嘲笑、揶揄。
永不失志。
除非人间累积的悲伤已远远大过了你。
除非我已身死。
除非末日。
来临。
你可真傻!
应该的,必须的——
那个男人并没有看到唐若与范云之间眼神的对话,他面无表情的脸上,倒是顺着嘴角一路往上,朝面部中央挤出了一点点笑容,挤给范云的:“你好!”
“你好!”范云有礼貌的朝那个男人伸出手去。
握手时,是一种滑滑腻腻的感觉,这让范云很有些不舒服,赶紧松开。
他打量了一下面前这个男人,目测,身高一米六到一米六五之间,肚子微鼓,三十二三的年纪,下嘴角处有一排细细的燎泡,其中有一枚较大的,不知道是因为刮胡子刮破的,还是用手抠破的,结了一层红色的软痂。
范云从口袋中摸出烟来,递给那个男人一支,那个男人赶忙接了,接的同时,还一边客套,一边试图抢先从自己的口袋里摸烟,来敬范云。
唐若一脸春风春雨,牵着马雪莹的手去了里面房间,把门关了。
先玲冲那个男人笑了笑,打了个招呼:“方科,今天怎么有空来了?”
那个叫方科的男人只是回她一笑,并未说话。
方科?
他就是方科?
范云不由得又看了那个矮个子男人两眼。
没见方科之前,他曾一度把方科假想成一个各方面都远超自己,又高又帅的那么一个男人。
今日一见。
实在令人五体投地。
范云突然觉得有点可怜方科,尤其是见了他这一副憔悴不堪,颇有几分未老先衰中年油腻的模样,范云觉得他挺可怜,他这个样子,怎么配得上花容月貌的唐若?
可是。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范云马上又觉得心中怒气冲天,怒不可竭,怒发冲冠。
做人应有自知之明。
以方科您尊驾这副模样,实在应该打碎了镜子前先照照自己,唐若这样的好白菜,是你这样的猪该拱的吗?
少女少郎,才情色相当。
你比唐若大了整整十岁,十岁,是什么概念?
是什么人说过,真正的爱情是可以跨越年龄、国界、肤色界限的。
是的,承认你说的对。
但是,范云是个俗人,他眼中的爱情,是那种携子之手,与子比肩的爱情;是那种郎骑竹马妾弄青梅的爱情;是两个洋溢着青春活力的年轻脸庞在阳光下灿烂笑着被摄入镜头的爱情;是很登对很般配的——那种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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