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真实的黑道江湖:情义岁月——崛起》
第54节作者:
财迷老鬼 第二天的凌晨三点多,于北涵等人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把林二的尸体装到白森拿过来的编织袋里,由孟海开车带着来到了后岭。下了车以后,众人找了一个极其偏僻的角落开始挖坑,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整整挖了几个小时终于挖出来一个足够深的坑,众人把林二的尸体丢了进去又从新埋好这才算了却了于北涵心头的愤怒。
办完了林二的所有事以后,于北涵愤怒的心态总算平静了下来,他亲自去商店买了几种补品和水果,敲响了小雪家的门。
“谁呀?”小雪妈妈那苍白无力的声音响了起来。
“阿姨,是我,北涵。”不知道为什么,听到小雪妈妈的声音,于北涵的鼻子有点酸。
“是小涵啊,你说你这孩子,来就来,还带这么多东西干嘛,进来吧。”小雪的妈妈看到于北涵的到来,强挤出一丝笑容招呼着于北涵。
于北涵走到屋里以后,发现这里的一切都还是像当初小雪活着的时候一样尽然有序、一尘不染。甚至于北涵注意到,在阳台,还晒着几件小雪的衣服……
于北涵知道,这是小雪的妈妈不愿意接受残酷的现实,她还固执地认为小雪会有一天拎着大包小包的水果打开家门然后顽皮地甩掉鞋子大喊一声:
“妈!我回来看你啦!做什么好吃的了没?!”
可是幻想毕竟是幻想,人,再也回不来了。
“小涵啊,谢谢你们为小雪操办了后事,我这个当妈的也帮不上忙,小雪这短短的一辈子我这个当妈的都没帮上什么忙,你说这孩子怎么就这么傻啊……”小雪母亲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眼泪如断了线的珍珠一般噼里啪啦地往下掉。
看到小雪的妈妈哭了,于北涵的眼泪也忍不住了,看着阳台上那一件又一件熟悉的衣服,于北涵知道,这些都是小雪生前最喜欢的。其实这些衣服不见得比其他的衣服漂亮,小雪之所以喜欢,天天穿,那是因为这些都是于北涵送给她的。
看着小雪的妈妈一天比一天苍老的面容,于北涵的眼泪奔腾得更汹涌了。
“小涵,你这孩子,哭什么呀?”小雪的妈妈也看出来了,于北涵也是真心的爱小雪。
于北涵擦了擦眼泪,“扑通”一下跪在了小雪妈妈的面前。
“哎呀,孩子你这是干什么啊?”小雪的妈妈赶紧去搀扶于北涵。
“我于北涵此生不会再碰任何一个女人,小雪就是我唯一的妻子,小雪去世了,你就是我的亲妈,你虽然失去了一个女儿,但是不嫌弃的话请收下我这个女婿。”于北涵表情真挚地说道。
“小涵啊……”小雪的妈妈一把拉起了于北涵,两人抱着哭在一起。
第四十八章 我叫于北涵(上)
于北涵杀了林二以后,社会上并没有掀起一丝的波澜。因为林二这个人物在这个几百万人口的城市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何况他还是农民进城务工人员,连城市户口都没有,谁又会在意这个茫茫人海中少了林二这个人?
人,一旦杀了一个人之后,那么他就不会再把其他人的人命放在眼里。于北涵在日后的所作所为也足以证明了这一点,不过,故事呢,还是要从头讲起。
处理了林二的事情以后,虽然小雪不能复生,但是至少于北涵的心里有了一丝安慰。他能为小雪所做的一切都已经做到了,相信小雪在天之灵也能安息了。
日子恢复了平静,于北涵还是像往常一样和宝山、马新一一起喝着酒。
“宝山,新一啊,每天过着这样的日子你们满足吗?”于北涵喝了一口酒突然问了这么一句话。
“涵哥你这话什么意思?”马新一笑了笑继续说:“我们小哥俩从张家岭跟你过来,就是信得过涵哥你的为人,只要跟你在一起,干什么我们都乐意。再说了,这肉串,这啤酒,我们在张家岭的时候可不敢这么大口大口地吃。现在的小日子多好,想吃就吃,想喝就喝,为什么不满足呢。”
“是啊涵哥,你是不是又多想什么了?”宝山也应和道。
“没事没事,来,喝着!”于北涵笑着举起了酒瓶。
几瓶酒下肚以后,于北涵又想起了这个话题,再一次问道:
“你们跟我说实话,你们真的就觉得这样挺好?”
“涵哥,说实话,哪个年轻人不想出人头地?不想功成名就的那是傻子。可是我们也不能说那些不切实际的事,我还想当国家主席呢!但是可能么?这是不可能的,以我们现在的年龄,能做到涵哥你这个位置我觉得就不容易了,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宝山认真地分析道。
“宝山,可是我不满足。”于北涵说。
“涵哥,你的意思是?”宝山问道。
“宝山、新一,不怕你们笑话,你们都知道我杀了人吧?看起来我很牛逼,一条人命我说拿走就拿走了,其实呢?你们知道吗?我天天晚上都做噩梦,我梦到后面有成千上万的丨警丨察追我,我一刻也不停地跑,因为一旦我停下,我就会被抓去枪毙。我常常被噩梦惊醒,甚至我现在出门看到警车我就有拔腿就跑的冲动。”于北涵喝了一大口酒继续说道:
“我真的不知道我这条命还能活多久,我生怕哪天我一从家门走出来就发现我家已经被丨警丨察包围了,我生怕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戴上了冰凉的手铐。”于北涵喃喃地说,就好像生怕被人听见一样。
“涵哥,你别想太多了,没人会查到你头上来的。”宝山安慰着于北涵道。
“宝山,我也总这么安慰自己,可是我还是怕。所以我不满足,我不满足现状,我怕我哪天就被丨警丨察带走了,我不甘心,这个大千世界还有好多好多事情我没享受到。我不想死了以后被人提起时,在人头脑里的印象只不过是一个‘烧烤店的小老板’罢了。我想闯出更大的事业和名声。”于北涵面带憧憬地说道。
“涵哥,我和马新一没什么文化也没什么领导潜质,我们只知道跟着你干是对的。我们来到这里就是相信你的为人,你要干什么我不管,但是只要你信得过我们,就请带上我们小哥俩,不管成功失败,我们也想用自己的青春搏一搏。”宝山真诚地说道。
“你们都是这么想的么?”于北涵问。
马新一和宝山相互看了看,都点了点头。
“那好,有你们这样的一句话我就很满足了,既然你们这么说了,我也想好了,年轻气盛的我们,此时不搏何时搏?明天把总来吃饭想跟我混的那几个小兄弟都叫过来,我要开始闯出属于我自己的天地!来,为了我们的明天,干杯!!”于北涵举起酒瓶笑道。
“干杯!”
于北涵说干就干,从那天喝完酒的第二天开始,于北涵就把那些曾经总来烧烤城吃饭想跟自己混的小兄弟们叫到了一起,大概一共有二十几个人。于北涵为大家做了动员,并且筛选留下了十几个真正敢打敢拼,嘴上严实的小兄弟作为于北涵的“先锋大军”。
于北涵还是打算从老本行干起,那就是——看场子。别的行业于北涵暂时不熟悉,看场子这个行业可是个轻松的活。于北涵决定第一站定在我市比较有名的一家歌厅——月宫音乐厅。这个地方在前文也出现过,就是白森等人和财神谈判闹到动手的地方。不过那次战斗于北涵因为正在张家岭跑路没有参加。
这一次呢,于北涵不但参加了,而且是指使者、策划者、领导者。
于北涵带领着十多个小兄弟,衣服里面都揣好了家伙浩浩荡荡杀向月宫。到了月宫以后,于北涵并没有采取乱打乱砸的暴力行为,而是很客气地走到了歌厅的前台。
“先生你们好,请问唱歌吗?”前台小姐礼貌地问道。
“叫你们看场子的出来说话。”于北涵点燃了一颗烟不紧不慢地说道。
“对不起先生,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前台小姐装作什么都不懂。
“算了我也不为难你,让你们经理出来吧。”于北涵吐了一口烟道。
“您稍等。”前台小姐说完就向经理室走了过去,不一会,带出了一位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
“先生您好,请问您需要什么?”经理礼貌地问道。
“你们家现在给谁上礼?”于北涵问道。
“先生,我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意思。”经理还在那里继续装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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