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风云》
第24节

作者: 打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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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队里的叔伯,哪个不是好手,比起那些将主家中的精锐家丁何曾差了,可没有门路关系,留在军中只能当一辈子的小卒,还要受上官欺辱,日子过得穷困不堪。
  “上面没人,有本事又能如何,还不是为他人做嫁衣。”
  “二郎你倒是看得通透。”老陈笑起来,他们这些人当年在军中的时候,哪个不是奋勇厮杀,可到最后能有几分功劳到手还不是叫上官们贪了夺了,想要出人头地,就要先做狗,还得摇尾乞怜,感恩戴德。
  很快高进就收好了画架和羊皮纸,受到工具限制,他绘制的地图说不上多精细,可比起这个时代的地图,就堪称极为准确了。

  重新上马,高进看向那变得清澈不少的河流道,“陈叔,过了窟野河,这里应该就是乌兰木伦河了吧”
  “不错,再往前走两三天,就是蟒金部。”
  老陈点了点头,河套蒙古有名有姓的部落有四十二个,都归属右翼三万户统治,如今这右翼三万户里势力最强大的当属土默特部,他们接下来要去的蟒金部便是土默特部治下的一个大部,约有四五千之众。
  高进知道,蟒金部已经算是大部落,部众四五千,意味着能出兵两千左右,他听父亲说过,河套蒙古诸部,越是势弱的部落越靠近关墙,神木堡东路边墙外的部落大都是阿计部那种部众两三千的规模。

  蟒金部这种规模的部落才是河套蒙古的中坚力量,土默特部是蒙古右翼三万户之首,但实际上所统辖的部众又岂止万户,只不过蒙古人自从北元王庭汗权衰弱以来,便是土默特部这样的万户对治下各部的统治也极为松散。
  “陈叔,这蟒金部热闹不”
  “热闹啥,也就营盘比阿计部更大一些,真要说热闹,归化城才是真的热闹。”
  见高进收拾完东西,老陈翻身上马道,“二郎,走,射兔子去。”

  高进上马后,看着一溜烟朝前窜出去的老陈,亦是策马跟上,出了关墙后,窟野河两岸依旧荒凉,不过越往北去,便渐渐有了绿色,如今到了乌兰木伦河,这里是窟野河的上流,河水已然清澈许多。
  河水两岸也多了不少湿地和草原,一片生机勃勃的样子,过了茂水掌以后,高进已经时常能在路上看到附近草甸子里有黄羊出没。
  高进的射术是和老陈学的,在商队赶路,自然没工夫停下来练习,想练习骑射,也得有活靶子才行,前面一路上都荒凉,入目的都是黄沙旷野,半天都见不到活物。哪像现在,旱獭野兔不时从草丛里窜过,天上有飞鹰俯冲捕猎。
  回到商队,将携带的画架和羊皮纸交给木兰,高冲带着随从一起跟上老陈出去打猎,商队里虽带了牲口随行,但都是要带回关墙里换钱的,不能随意宰杀,所以商队上下要吃肉,还是得看高进他们能不能抓到猎物。
  三个随从里,兀颜只带弓箭,麻猴子和李三则带了刀,他们两个好歹也是正经的守墩军卒出身,虽然武艺一般,但总归练过,这段日子跟着高进,干活努力,能吃上饱饭,空下来跟着高进一起练刀法,精气神比起原来足多了。
  兀颜握着弓,默默地跟在高进身后,他原先在部中也以善射闻名,可是见识了高进和老陈的射术后,他才晓得什么是真正的神射手。

  前方的草甸子里,几头看上去呆呆的旱獭正蹲在地上啃着草,不时竖起脑袋张望着,老陈瞅着这些旱獭,脸上笑了起来,这些旱獭看着肥硕,但很机警,一旦受惊便会钻回洞穴里去,正好给高进拿来练手。
  “兀颜,待会你先射,二郎你要等兀完以后才能开弓。”
  看了眼老陈,高进没搭话,只是一手握弓,一手搭着箭筒里的箭矢,在马背上调整着呼吸,他在内蒙支教时在草原上待过,自然知道那些旱獭受惊以后,窜起来有多快,不过好在旱獭体型要比野兔大不少,还不至于让他没了信心。
  兀颜拉开手中角弓,对准大约五十步开外的一头旱獭,满弦后停了停,才松开了箭羽。几乎是在紧绷的弓弦被松开后炸响的瞬间,高进右手闪电般拈起一枚箭矢上弦,左手推弓,只拉满七分便放箭射出。
  从兀颜开弓再到高进射箭,也就是眨了几眼的功夫,麻猴子和李三只听到耳边嗡嗡作响,前方那草甸子里,便有两头旱獭翻滚起来,显然都中了箭。
  都不需要高进吩咐,麻猴子和李三就骑马往前跑了出去,他们的骑术蹩脚,但还凑合,不多时两人便各自拎着一头旱獭乐孜孜地跑回来了。
  兀颜先看了眼自己射杀的旱獭,脖子处被穿了个透,再看高进那头,箭矢贯穿了腿部,还没有死透,被麻猴子拎在手里,还不时蹦跶着。

  “还不错。”
  老陈瞥了眼之后,朝高进道,他刚刚看得分明,那头被高进盯上的旱獭只掉头跑了没半丈就被高进开弓钉在了地上。
  “还是陈叔厉害”
  高进放下弓箭,反倒是策马朝前面的草甸子去了。
  “少爷,这”

  麻猴子看着手里还活蹦乱跳的旱獭,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兀颜和李三也是一脸的疑惑,倒是老陈笑了起来,口中笑道,“眼力还不赖。”
  没多久,高进掉马而回,等到了近时,兀颜他们才看清楚高进手里居然拎着一只红毛狐狸,三人这时候才明白高进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陈叔,您的狐狸。”
  高进把被一箭射穿脑袋的红毛狐狸给了老陈,这头刚才躲在草丛里准备捕猎的狐狸,他也看到了,只是狐狸更加狡诈敏捷,他才没有选择下手,没想到被老陈一箭射杀,自己比起这位老师来,果然还差得远。

  五头旱獭、再加上一头狐狸,便是高进他们出去打猎的收获。
  要不是时间有限,高进觉得还能多打几头回来,不过眼下的收获也算得上丰厚,那些旱獭肥硕,足够商队上下每个人都够分到口肉吃。
  傍晚时,高进他们回了营地,自有伙计们上前接过旱獭,剥皮取肉,倒是那头红毛狐狸,被魏连海拿去剥皮了。高进晓得,剥皮是门手艺活,老陈那一箭射在眼窝子边上,几乎没伤到皮毛品相,整张火红的狐狸皮剥下来,拿到神木堡去能卖个好价钱。
  有了足够的煤炭,商队随时都能生火,架起来的大锅里,洗过的旱獭肉块,丢进锅里炖煮,煮沸以后很快有油脂溢出。高进站在大锅前,本来他想亲自掌勺,可木兰说什么都不肯,最后只能在边上让木兰把那些旱獭肉焯水清洗后重新下锅。
  野生的旱獭肉有股土腥味,没有香料也就算了,那些二次熬煮出来的血水浮沫肯定要去掉。不是高进矫情,口腹之欲是人之常情,只要条件允许,他就想吃口好的。这时木兰在旁边把洗过的野蒜野姜一起倒进锅里,这些都是离开茂水掌以后,两人在路上抽空去草甸子里找的。
  有了野蒜野姜,煮烂的旱獭肉味道更加香浓,很快营地里就弥漫起一股浓郁的香气,看着一大锅旱獭肉,高进想着要是能有酱油红烧收汁那就更好了。
  不过即便如此,肥美的旱獭肉随着野姜蒜的浓郁香气,照样勾得人食指大动,加了青盐以后,大锅前便排起了队伍,负责掌勺的木兰,给每个人碗里都放了肉块,加了汤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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