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姬虽然是具古尸,但容貌绝世,身材比模特还苗条,此刻那魔鬼般的动人身姿,光溜溜呈现在眼前,是个男人都抵抗不住不是?
伸手就要抓去,可手指头刚要碰到她,我胸口顿时一痛,忍不住叫嚷一声就缩回了手。
我这才发现,刚刚还站着像木头样没动静,此刻抬手就捏住我的胸口。
她力劲很大,疼得我哭爹喊娘直冒冷汗,见我缩回手,胡姬也把手缩了回去。
我松了口气,揉着被捏红的胸口直喊疼。
“胡姬你下手咋这么狠?”也不管这具千年女尸听不听得懂,我对她一脸的抱怨。
话落音,我突然就瞪直了双眼。
我痛得在揉胸口,却没有料到,傻头傻脑的胡姬,有样学样,伸手也往自己胸口揉。
这一幕,看得我差点没流鼻血出来。不过我也才意识到,她似乎会跟着我做一样的动作。
面对我这样的饿狼,胡姬也没任何反应,俏脸冷漠,一直盯着我看。
就像具行尸走肉,又如初生的婴儿般,只会有样学样。
不知怎么,目露怜惜,看得我酸酸的。
胡姬貌美如仙,气质出尘,也不知道是哪个朝代的古人,但生前肯定地位尊贵,不是默默无闻之辈吧。
不知死多久岁月了,现在奇迹复活过来,但呆呆傻傻的,无亲无故如何是好?
没再占胡姬的便宜,要不然跟禽兽没啥区别了。
在自己身上擦洗着,胡姬也学着自己洗澡,而我为了转移注意力,边洗边跟她说话,但她只瞪着我看,却连屁都放不出一个。
无语撇撇嘴,我眼睛不敢瞄她的身体。
跟一个绝世美女洗澡,这真是种考验,好在我压制住了心里的邪火。
把澡洗完,胡姬跟我走,扑通又摔了一跤,她这是连走路都不会啊,我只好扶着她走出来,让她在床上躺着。
想了想,我还是去给她买条衣裤。
不然和她一起这样在床上躺着,我指不定控制不住自己。
要知道这可是具古尸啊,还是别乱来的好。
给她穿戴衣裤的时候,我注意到,胡姬脸色似乎苍白了几分。
是饿了吗?
我拿了一块小面包喂给她吃,但胡姬那黑宝石般的美眸看着我,却也不吃。
这是要喝血的节奏?
想到刚才,她把我手指上的鲜血,给舔得干干净净的。
这具古尸,应该只喝血啊。
麻蛋的,这怎么伺候,我难不成割自己的血给她喝?
看着自己的手指,这时就注意到,那划破的伤口,现在连道伤疤都没有了。
伤口竟然会自己消失!
我的目光落在胡姬身上,眼珠转动着,为了证明是不是她的原因,拿匕首割破手指,就递到她嘴唇边。
胡姬张嘴就伸来,含着我手指头吸吮。
舔着鲜血,她还边盯着我看,从睁开眼那刻,眼神就没从我身上移开过,那模样呆呆傻傻,还很萌,很是讨人喜欢。
把鲜血舔干净,她松开嘴,我连忙看自己的手指,手指的伤口真的没有了。
我震惊不已,她是怎么做到的?
喝过血,胡姬的气色好了很多,睡觉的时候,我想跟胡姬睡,抱着她暖被窝,但一想到她喝人血的,要是趁我睡着,把我啃得骨头渣都不剩,那我不得哭死?
打消那念头,安顿好胡姬,在对面的床躺了下来。
人逢喜事精神爽,后天我就要跟杨梅雪结婚了,想到终于摆脱单身汉,心里就倍儿高兴。
一觉睡醒,便已经是第二天清晨。
在宾仪馆做火化工,是非常清闲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在玩,睡觉起床也是自己安排,但刚刚睁开眼醒来,我眼珠瞪得都快从眼眶里掉出来。
床上多了个人,还被我抱在怀里。
身体柔柔软软的,还很冰凉,而我的左手,放在了不该放的位置,被我紧捂着,感受到了不一样的柔软,富有弹性。
刚睡醒,脑子还处在迷糊状态,下意识就捏了捏。
什么东西啊?
像皮球似的很有弹性,整只手都捂不住。
看着我怀里的女人,我猛然就睁开了眼,竟然是胡姬。
胡姬被我紧抱在怀里,而胡姬那空洞的美眸,盯着我连眼睛都不眨。
我反应过来,连忙缩回手,一脸尴尬。
但接着就想到,我跟胡姬是分床睡的,她什么时候,跑过来跟我睡了?
这么说,抱着这女古尸睡了一晚?
卧槽,没吸我血吧?
额头冒着冷汗,我连忙坐起身,慌里慌张检查全身,还好没有少块肉,身体也没有别的不适应,我就松了口气。
这时,宿舍外面突然有人喊道:“南哥,你爸让我来叫你回家了。”
“耗子,你进来说话。”我说。
耗子比我小两岁,是我的发小,从小玩到大,两人比亲兄弟还亲,因为我要结婚,这几天他都在我家帮忙。
“我才不进去,你宿舍就是停尸房。”耗子无语说。
我说,“那你在外面等等。”
看了眼呆呆傻傻的胡姬,我就说道:“我回家一趟,你就在这里呆着,别乱跑知道吗?”
赶紧划破自己手指,用鲜血喂饱胡姬,我才转身离开。
坐上耗子的摩托车,我们就往家里赶,耗子开车笑道:“南哥,现在你可是我们镇的名人了,十辆宝马租回来,那场面真气派啊,现在你家门口围满了人,都在看热闹呢。”
我在心里苦笑,虽然倍有面儿,但为了租这十辆宝马,我爸可是卖了块地皮的。
回家到,就忙了一天。
婚宴提前在家门口摆好,一共三十五桌,亲朋好友都请来了。
晚上我又回了趟宾仪馆,给胡姬喂了一次鲜血,没在宿舍留宿,而是回家睡,第二天清早,带领十辆宝马,浩浩荡荡就去杨雪梅家迎亲。
这真的很气派,街道两旁站满了人,都激动地看着一辆辆宝马车奔驰而过,估量全镇的人都跑来看热闹了,都拿出手机纷纷在拍照。
来到杨梅雪家门口,我满脸笑容地走下车。
今天结婚,我穿得特别帅,西装配领带,皮鞋擦得比镜子还光亮。
在家门口,杨梅雪的叔叔婶婶们,笑眯眯地迎了过来,“恭喜恭喜啊,我们往后就是一家人了。”
拍着我肩膀,哈哈笑的,是杨梅雪的三叔杨光头。
杨光头光着上半身,露出一身的横肉,身上还纹着左青龙右白虎,在我们镇是条恶龙,没有谁敢惹。
“三叔好。”
我笑着打招呼说,“我带十辆宝马来接梅雪了,你们都先上车吧。”
按我们镇的风俗,大清早接亲后,就要带着新娘子,开车在全镇跑一圈,告诉大家新娘子今天要嫁人了。
但杨光头拦着我,便笑道:“就这样接走我家侄女,像话吗?梅雪说了,她想要三金,也不贵,就两万块,你先去买回来给她吧。”
“三叔别开玩笑了,快上车吧。”我笑道。
在我们这穷乡僻壤的地方,没有给女方三金的习俗,结婚当天只有枚结婚戒。
杨光头提出三金,我觉得是在说笑。
“三叔没有说笑,楚南,你快去给我把三金买回来。”杨梅雪走了出来,穿着婚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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