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她把相机拿着凑到他眼前时,他一下子就坐了起来,不相信的瞪大了眼,那里面的人是自己吗?要不是汤雨蝶的手缩得快,他肯定把相机抢过去了。
“你还笑?我喝醉了、打扰你了,你也不至于这么报复我吧?”
“哪有报复,我是在照顾你。”说着,还是忍不住笑。
“有你这么照顾的,那是你女儿的奶瓶呢!”
“是啊,是我女儿的奶瓶,我没嫌你把我女儿的奶瓶弄臭了,你还嫌奶瓶是我女儿用过的?”
“把相机给我!”
“不给,好不容易拍下的。”
“我买十个跟你换。”
“我还没有一根指头用一个的本事。我只有一双手,一个相机够了。”
“那你保证不把这些照片给任何人看。”
“那就看你乖不乖了!”
“乖”这个字让阿朵钦听得心直打颤,只是,这会儿实在不够力气去跟她抢。也许,他根本就是做做样子,他知道就是他不说,她也不会拿给别人看的。既然她高兴,就由着她好了。
听从她的指令,重新将碗端到嘴边,一口气喝下,感慨的说:“也就是喝多了,才有这待遇。下次喝多了,我还来。”
“只此一次,没有下次。要不是我觉得大过年、下大雪的把你赶出去有点儿内疚,你喝死我都不管。”
“你不用内疚,是我让你想太多了。其实,那天我真的只是想陪你守岁,说说话,最多就抱一下。你的脚都还没有好,我就算想做什么,也不会挑这个时候啊!”
“你还说?”瞪了他一眼,又看了看体温计,不满的说:“也不知是不是体温计坏了,烧得都说胡言乱语了,还不到37度。”
“就是说,我不用去医院了。”
“医院可以不去,但你一会儿吃过饭,回你自己家去。”
“我头痛。”
“又不让你用头走路,脚不痛就行了。”
“全身软,脚没力。”
“你还赖下了是不是?信不信,我让120用担架抬你走。”
“又赶我?你不怕我再喝醉?”
“喝死都不管。”
说归说,还是没能硬起心肠把他赶走。醉酒后的难受自己是有亲身体会的,他泛灰的脸色也不是装出来的。
只是,他在我这儿住了几天,说跟他什么都没有发生,会有人相信吗?
三天,阿朵钦足足在汤雨蝶家里住了三天,这三天来,分不清是他照顾她,还是她照顾他,直到初四的晚上天全黑了,才带着满茬胡子离去。
汤雨蝶深知,这三天,加上他被赶走的那一天,四天,两人单独相处的四天,虽然什么实质的事情都没有发生,但自出院明确拒绝之后尽量保持的单纯工作业务关系已经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她也想过,要不是因为脚伤未愈的原因,恐怕有的不仅仅只是暧昧的感觉。
这是不应该有的,也是不能有的。
汤雨蝶,你要理性一点儿,坚持一点儿,他现在已经完好的从你家里走出去,你为他因你醉酒而有的那丁点儿内疚全弥补完了,你,只要谨记“拒绝”二字,他,再没有住进来的借口。
可是,在他走后的第二天,汤雨蝶从卧室出来,感觉得到他留下的味道,却看不到人时,心里还是觉得空空的。
三天,就习惯了他的存在?三天,就迷恋上了他的气息?
拒绝,就从消除他的味道开始。
打开窗户,冷风穿堂而过,冻得雨蝶一连打了几个喷嚏,赶紧把窗关上,发现,仍如他在时一样。
香熏,好几种全都用上了,当满屋子里香得腻人的时候,雨蝶满意的笑了,这是自己喜欢的味道。
只是,这么大的房子里,一个人的气息确实不能填满。离公司上班也还有好些天,又不能出门,嘴上说不孤单,但那种感觉在心底还是很强烈的,想起了那次让朋友谱曲并唱好录下的《孤独》,找了出来,多听几遍,就会麻木吧!却没想到,越听,越是感触伤情,一滴泪、两滴泪……
哭过了,得到了宣泄,也清醒了,唉,时常对自己说,要善待自己,可现在,这是善待吗?
换音乐,对,自然之音,坐在临窗边的摇椅里,听着流水、轻风、鸟鸣、花开的声音、云掠过的脚步,感受着透过玻璃进来的阳光,似乎有了初夏的感觉。
还少了点儿什么?花果茶、红酒?还好,这两样家里都有。
如果再有飘着花瓣的木桶,把自己泡进去,喝着茶、饮着酒,享受着轻松的音乐和温暖的阳光,该是多么惬意啊!
知足吧,现在这样已经不错了,你现在有能力去搬个木桶回来,再在这里装满水吗?不过呢,这要列入脚伤好后的计划。
想着想着,美美的睡去。
梦里有蓝天、有白云、有草地,我呢?哦,我是风筝,飞在天上。谁在牵着我跑?太远了,我看不清那人的脸,应该是个男人吧!我要飞得更高,到了尽头的线拉住了我,挣扎,带着一截断线飘远。那个男人追着、喊着。
“我不要你的牵绊。”
“你别固执了,没有我的保护,你会承受不了风雨。”
“哪怕在风雨中毁灭,我也不要想牵住我的人。除非你能变成风筝和我一起飞。”
“你会后悔的。”
话音未落,一道眩光劈得我撕心裂肺般疼痛,坠下、飘摇的身形残留着最后的美丽,我不再是风筝,我已回复了血肉之躯,我知道,我就要粉身碎骨了,这就是固执的代价。
那个男人用他的双臂接住了我,看清了,是阿朵钦,他说:“我变不了风筝,因为我知道风筝的家不是在天空,天空有太多的风雨是风筝不能承受的,我要做在家等候风筝的人,现在,我带你回家。”
汤雨蝶心里一紧,睁开了眼睛,我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梦?难道,我的潜意识里已经对他产生了依恋?还是,上天借这个梦告诉我,我最终的归宿?我终究只有做情人的命?
不,不会是这样的,我一个人生活了这么久,我应该已经喜欢上了这种孤单的生活,这种生活已成了习惯,既成习惯,哪还会孤单,哪还会去想要谁来陪伴?爱情,太伤人,我已不需要了,我只要亲情,有女儿,有干爹、干妈,情感上我已经富足。一个人在异乡的生活,我同样可以过得精致、精彩。
一个人在家精致了两天,心变得平静、简单。敲门声响起,她都不会再预先去猜测是谁。
可是,生活能永远无波无浪的继续吗?
阿朵钦的再次到来,汤雨蝶更清楚了,拒绝他,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说得形象一点儿,将是数场持久战,与他耐心的持久战。与自己毅力的持久战,不知到最后,是他放弃,还是自己妥协。即便是这两个结果,也不能说是谁的胜利,不过,现在,绝对只有拒绝才是明智之举。
“阿钦,我说过,我不会收你的礼物的,请你拿回去。”看都没看盒子里装的是什么,她就直接拒收。
“今天你没有理由拒绝。”
“为什么?”
“今天是情人节。”
“情人节我就要收礼物?不好意思,让你失望了,这一天,我更不会收任何人的任何礼物,哪怕贵重得可以买下全世界,又或是毫无价值如丢弃在路边的一点纸屑。因为,我不喜欢‘情人’这个词,更不会担当这个角色。所以,请你拿去送给愿意做你情人的人,但这个人绝对不会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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