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静音,塞到裤兜。
刚好兜里还装着一百多块钱,于是就兴冲冲地走进彩票店,拍下一百块钱,冲着柜台后面的老板:“机选一注,五十倍!”
中多点!
取了彩票,也不看,直接就塞兜里了。
虽然好几个亿呢,不过无所谓,是我的就是我的。
不中?明再来!
捐了不少钱,心情好了不少,哼着曲,继续往家里走去。
轰隆!
空突然炸起响雷,抬头一看,两行高楼分而出的狭窄缝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阴云满,雨水瓢泼落下。
我恨恨地骂了一句贼老,然后潇洒地走进雨幕。
心想,都这样了,难道还能更糟糕吗?
沿着江边,看着江上风起云涌,电闪雷鸣,疯狂驶过的大车辆,溅起一篷篷水花,泼在树下躲雨的人和狗身上,突然忍不住想笑:
你看那人,好似条狗!
哈哈,抹掉脸上的雨水,甩甩眼镜,往后抹起遮眉的长刘海,继续接受大雨的洗礼。
桥底下,有人乘雨捞鱼,桶里装着一尾尾肥鱼,还有大大的鳖,呃,巴西龟都有......
旁边放着一块板,上面写着售价,另外还有一行字:放生半价。
南无阿弥陀佛!
谁让我信佛呢?虽然大多时候只是临时抱佛脚,不过时常想,能够坚持到现在,佛和菩萨肯定是帮衬不少。我并不主动去放生,不过有时候遇到了,还是会伸一下援手。
所以掏了二十块钱,买了只鳖。
抓着边走边对它唠叨,直走到没饶岸边,最后对它了句:鳖啊鳖,能不能活就看你自己了。
这鳖好像还能听懂,第一次伸出脖子,我欣慰地和它对视一眼,就将它远远丢进了江水里。
噗通一声,鳖沉入江底,炸起的涟漪迅速被江涛淹没。
站在江边,看着鳖消失的地方,我发了一会呆。
鳖当然不会冒头。我并不觉得失望,毕竟妄想症还没严重到这种地步。
雨还在下,浑身湿漉漉,心情也逐渐阴沉。
看着面前黑白茫然的水墨景象,我忽然一念生......
是的,各位,永别了!
轰隆!
恰是又一道惊雷起,龙走蛇行,火光映。
阴云倒卷,门洞开!
靠!谁渡劫!
抬头去看那光骤亮的低矮云底,道道白芒如柱,轰然四射,就像一根根刺穿心脏的死亡之剑。
风雨倏停,江波兀止。
哦,太玄幻了......其实是我吓了一跳。
眨眨眼,这才想起,今忘了吃药。
黑咖啡是抗抑郁良药,一一杯,经济实惠,病不好,药不能停。
在星爸爸门口踌躇了一下,我转身走进旁边不远的麦叔叔店里。
虽然星爸爸承载着我过去不少装逼飞起的记忆(见笑了),不过,显然现在麦叔叔比较适合。
麦妹瞥了我一眼,没多一句话,这个时候被冷淡对待,让我倍感舒心。
对,就让整个世界都遗忘我的存在吧!
单点了杯黑咖,躲在一个角落里,空调很冷,玻璃窗上全是水雾。
路过的大姐拉着女孩的手,低声:“看看看,这就是玩游戏、不认真读书的下场,戴着眼镜搬砖,下雨了连砖都看不见。”
女孩:“我不要带眼镜,丑八怪,我要吃甜筒!”
我:……
好吧,得挺有道理的样子。
喝完咖啡,有点出窍的灵魂又重归现实,我擦干眼镜,用手甩了甩湿漉漉的长头发,出得门,刚想重新走进大雨,忽然打了声喷嚏。
咦!要感冒了!
这样就有理由在床上躺个三四了吧。
下意识地掏出手机看时间,这才感觉手机很烫。
27个未接来电……
倒不全是债主,有十来个是同一个女人打的。
深呼吸一口,回拨过去,对面很快传来忙音。
这才翻开一百多条短信,终于看到了一条只有四个字的信息。
好之为之。
也好,应该的。
拖了这么久,总是要解决的不是?
七年之痒,是个不错的由头。
直接关机,然后闷头就继续往前面走去。
不知怎么,就穿到了一条巷子里。
抬头四望,才发现雨水里一片昏暗,只有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在瞪我。
喵!
原来是只黑猫......
松了口气,自嘲一笑。
右手边,黑猫蹲在其中一道门前屋檐下的台阶上,橙色的双瞳久久盯着我,似好奇,又像认识?
大门已经很旧,显得斑驳,虚掩着,看不到里面的景象。
这一片是民国建筑群,座落着一栋栋西洋红砖房。
风雨中,巷昏光清冷,显得凄迷。
幽然喟叹间,雨巷深处,一道穿着旗袍的曼妙身影,撑着油纸伞,缓缓走出。
这一带经常有人穿着民国时的服饰来打卡,所以不觉得惊奇,此时此景,恍惚之间,我还以为自己走进了民国时期的画郑
原本幽寂的巷,忽然变得生动起来,荡漾着意味难明的凄美气息。
撑伞的旗袍女子在黑猫蹲着的门前停下,登阶收伞,微卷的长发遮掩。
察觉到了有人窥视,女子玉首轻转,露出精致如玉的侧颜。
红唇微曲,对着目瞪口呆的我淡淡颔首,她推门而进,倏忽消失。
黑猫又看了我一眼,起身跟上。
旧门在吱呀声中关上。
我眨了眨眼,心中生起的第一个想法,却是觉得这个女子,怎么看上去有些眼熟?
人都走了,当然不是要搭讪。
是真的似曾相识。
我发誓!
如心所愿,淋了一下午的雨,我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
迷迷糊糊,我几次梦回,好像又回到了那条巷,看着雨中走来的撑伞女子推门而入,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只不过,梦中有幽香浮动,是那亲见时都没有的。
清醒过来的时候刚好是清晨,我从床上爬了起来,反而觉得身体轻盈。
这......我都不记得吃过几餐,肯定也没吃药,对着镜子一照,发现自己清瘦了不少,胡须没剃,头发乱糟糟的,更是一身酸臭。
我洗漱了一番,并将床被也丢进洗衣机清洗。
不知道流了多少汗的床被,是我确实大病过的证据。
做完这一切,我两眼发昏,站都不稳。
呃,这才是大病一场应该有的状态。
几乎是摸着墙,下去早餐店喝了个粥,这才缓过神来。
在这里住了几年,老板已经相熟,他是一个北方汉子,不过瘦得像根麻杆。
双掌很大,是副揉馒头的好手。
我刚才进来时,他瞪着一双藏在无框眼镜后面的眼睛,突然冒出一句:“你还活着!”
我:......
“口误,口误!”他尴尬地摆摆手,解释,“你的朋友这几来了好几趟,找你不见,电话关机,敲门也不应,以为你去哪里了,还来问我有没见到。”
知道我住的地方的人没几个,我基本猜到是谁。暂时脑袋转不过弯,不想理会这些事情,就:“他们再来你就我回老家了。”
“你的事情我听了,节哀顺变。”他一脸同情地看着我。
我:......
不就失业嘛,哦,还有失恋,怎么搞的好像死了亲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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