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你给的,假的我也要》
第32节作者:
温情东西
我冷笑,“所以你这就是狡辩,你就是欺负我没证据,但我告诉你方哲,我不需要证据,我就是知道你是杀我妈的凶手,我迟早让你血债血还。”
方哲也冷笑,“那我就等着你来报仇,你知道的,我最不怕别人威胁我。走吧,我带你去另外一个地方。”
反正我也没法反抗,所以他带我去哪里,我也只能就同意去哪里。
方哲带我来的地方是墓地,当我看到一块写着‘苏英曼之墓’的墓碑时,我忍不住哭出了声。
“我出院以后,去问过这个案子,当时从你家里搜出来的遗骨已经火化并寄存在殡仪馆,本来我想等你出来再亲自办这些事,但我又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醒,所以就替你把那些骨灰葬在这里了。”方哲在旁边解释说。
“我不会感激你,你是假慈悲。”我哭着说,“你应该在我妈的墓前跪下谢罪!”
“这正是我想跟你说的,这个案子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从你家搜出来的遗骨就是你妈妈。警方的说法是本来要联系你做一下DNA一类的技术鉴定,但一直联系不上,警方没有可参考的DNA标本,所以也无法鉴定,于是就先火化了。人家警方也不可能一直保存着遗骨,他们没有这个义务。”
这话让我听了更加生气,“你什么意思?”
“很简单,你们出车祸了,我们都昏迷住院,所以没有人来协助办这个案子,警方一拖再拖,没有头绪,也只好结案了,所以那些遗骨到底是不是你妈妈,这是不能确定的,你也不要急着哭,这墓里的人,不定是你妈。”
“方哲你混蛋!明明是你指使人纵火烧死我妈,现在还说死的不一定是我妈?如果不是我妈,那谁会在我家被烧死?你在我妈的墓前这样说,你真的不内疚吗?”
方哲叹了口气,“我只是就事论事,我就知道我说服不了你,所以一直以来我都没有解释,可是事实就是如此,这墓里的人,不一定是阿姨。时间总会给出真相的。”
方哲的话,我当然是不信的。
他害了我妈,他当然要找各种理由来忽悠我了。我要是那么轻易相信他的话,我岂不成了傻子。
“既然你也知道你说服不了我,那就不要说了,我也不想听你胡说八道。”我冷冷地说。
“你想不想去警局听听当时办案的工作人员怎么说?”方哲问我。
我看着方哲,心想他会不会又有什么花样,但想想我也不怕他玩花样。于是点了点头。
很快来到警局,案子的卷宗我是不能看的,但警局还是专门派了一个工作人员接待我,方哲在外面等我,并没有和我一起。
工作人员的介绍和方哲说的差不多,后来我出车祸了,联系不上我,案子也没有实际性的进展,基本上也就不了了之了。每年那么多的案子,也不是每个案子都能破,总有一些案子是破不了的。
我说那我当时提供了很多关于方哲的线索,为什么后来没有把方哲抓起来?
工作人员说等他们找到方哲的时候,方哲已经在医院里了。受了很严重的伤,当时没办法问询。
再后来他们发现,虽然当晚的监控录像里出现了方哲的车是没错,但这完全不足以作为证据指控方哲。而且他们调了其他地方的录像一起看,方哲的车是在大火烧起来后才出现的,这就是说,方哲不可能是纵火的人,因为他来的时候,火已经烧得很大了。
总之一句话就是,现在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指控方哲。而案子基本上也成了悬案,至于什么时候破,能不能破,完全不知道。
在我看来,这案子肯定是破不了了,因为案发现场都要拆了,再过一阵子,恐怕所有人都会忘了那个纵火案。
我谢过工作人员,出了警局。
方哲应该是看出了我眼中的落寞,也没说什么,只是用眼神安慰我。
“放心吧,真相总会浮出水面的,我会找到害死你妈妈的凶手,证明我自己的清白。”方哲说。
“你这是贼喊捉贼,明明就是你害死我妈。”我冷声说。
方哲叹了口气,“我无法改变你的想法,我也理解你的想法,算了。”
我不知道他说算了是什么意思,是不和我计较,还是随便我怎么理解,他无所谓,反正我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这时方哲的电话响了,他接听完后,对司机说,“去东方商场。”
东方商场是位于珠市市中心的一幢新建的大型商场,在我受伤之前,这商场还在修建,但现在已经开业了。
电商对传统零售业的影响非常大,以前珠市的很多老牌商场都日渐衰落的情况下,东方商场打出新体验式购物的口号,从新闻上看,东方商场是目前珠市最火的商场了。
到了商场后,方哲将我弄到了女装区,让我一个人在那随便逛逛,他处理些事后就来找我。
他当然也不怕我走丢或者逃跑,因为我轮椅上装有定位装置,他的手机随时可以看我的位置。
我一个人倒也难得清净一下,就自己摇着轮椅在各商店逛了一下。这里的卖的服装都是顶级潮牌,试衣间没有镜子,却有几个摄像头对着,然后在屏幕上成像,让你从屏幕上立体地看到自己穿上那件衣服是什么样子,而且是各个角度的样子都能看到。
这种创意当然还是不错的,不过成本有些高而已。年轻人当然喜欢这种样的创意,因为如果喜欢,还可以把屏幕上的图像传到手机,发到朋友圈。
我逛了一会,真是觉得挺有意思,果然东方商场成为网红商场是有原因的,这里确实有很多新的创意,让年轻人非常喜欢,在网上购物,绝对享受不到这种体验的快乐。
这时我看到了一件大衣,非常的漂亮,是我喜欢的米色。但我不准备买,我只是看看。
恰巧另一个客人也过来看那件衣服,我赶紧让开,但我不小心把轮椅轻轻碰了一下那个营业员,我赶紧说对不起。
那营业员是个年轻姑娘,嫌弃地看了我一眼,“我们店里没有你这种人穿的西服,你去别的店里看看吧。”
我知道她话里的意思,就是说我一个残疾,再好看的衣服也没法穿。
心里还是被扎了一下,我还是不太习惯这种歧视。但想想算了,于是我摇着轮椅走开。
可是在我转身走开的时候,她竟然又嘀咕了一句,“都这样了还逛街,买得起吗?”
那个看衣服的客人也笑着附和,“就是因为买不起,所以才盯着看。”
我今天心情本来就不太好,这下我忍不住了。
我把轮椅往回摇,“我不过是多看了几眼这件衣服,你们不至于这样吧?我都走开了,真的有必要这样攻击我吗?”
那个看衣服的女的看了一眼我,不屑地笑了笑,没说什么。那营业员则一脸的不耐烦,“行了行了,你快出去吧,说了这店里没你穿的衣服。”
我指着那件米色的大衣,“这件衣服我要了。”
方哲欺负我也就算了,她们凭什么欺负我?一件衣服我还买不起?
那看衣服的红发女人笑了笑,“这衣服三千八,可不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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