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小子还真扔啊!那可是你爷爷!”
爷爷爷爷,我能不知道那是我爷爷吗?只是这瘸子腿瘸眼也瞎,没看到我被勒住脖子了吗?
“叔,这事真不能怪我,你不管那诈尸的,他捏住我脖子了。”
面前的瘸子一愣,显然是没注意到这一茬,我刚想说他粗心大意,身后就传来阿宾闷闷的声音。
“我说你们两个,能不能先把尸体从我身上挪开了?”
我和瘸子同时回头,这才发现阿宾竟然被焦尸压在了身下,此刻正直挺挺的躺在地上,面色痛苦。
我是爷爷的孙子,背着焦尸都觉得有些不大舒服,更何况阿宾只是邻居?
连忙手忙脚乱的将尸体往起来搬,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无论我用多大力气,甚至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却始终都挪不开压在阿宾身上的那具焦尸。
它就像是一条八爪鱼一样,死死的吸在阿宾的身上,怎么拽都拽不动。
无奈之下,我只能回头去招呼瘸子。
“叔,你过来帮下忙,我拉不动。”
瘸子的眼底闪过一丝犹豫,虽然他帮过我不少,但我却能看出他眼底那抹深深的忌讳。
难不成他不想帮忙?
果然,下一秒,瘸子开口埋怨我道:“你一个大小伙,拉不起来一具烧焦的尸体?”
正常情况下的死人,确实要比活人重。
不是本身重量的问题,体重当然是不会变的了,生前是胖子,死后还是胖子;生前是赵飞燕,就算是放在河水里泡成胖大海了,也成不了杨玉环。
只是在抬活人的时候,活人会自动调节身体的中心,并且达到稳定的状态;可死人就不一样了,人死后,肌肉变得松弛冰冷,就像一团烂泥,身体每一个部分都是重力点。
你去抬尸体的时候,受力不均,不能将自己的力气都作用在一点上,就好比扛袋水泥,比搬一个箱子要困难得多。如果你身边有爱喝酒的朋友,当他喝得烂醉后,你去扶他,就能体会一把抬“死人”的感觉,怎么撑都撑不起来,很难使上劲。
当然,这里我的描述有些过于夸张了,醉汉和死人还是有区别的,更何况我爷爷现在已经不能算是一具正常的尸体了,而是一具焦尸。焦尸的肌肉全部经过高温碳化,身体里的水份和血液也被全部带走,融进了那场大火的废墟之中,只剩下一把骨头,充其量也就和个刚出生的小孩差不多。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我不是虚到和瘾君子差不多,怎么说都能抬起我爷爷的。
可我就是做不到,爷爷的尸体像是一座大山一样,牢牢的压在阿宾的身上,纹丝不动。
瘸子不肯帮忙,非说是我害怕使不上劲,下面的阿宾却有些喘不过气来了,他的脸色通红,粗喘着气用微弱的声音和我说:“徐飞,撒尿!冲着尸体撒尿!”
前面已经说过了,我是童子身,童子至阳,而niao是男人身体里仅次于精血的精华,至于为什么——
嘿嘿,你开荤后和没碰过女人前身体素质那能一样吗?
爷爷的尸体明显不对劲,我也明白阿宾叫我这样做是为了阻止更糟糕的事情发生,可那毕竟是我爷爷,往自己的长辈身上撒尿,那不是大不敬嘛!
我有些犹豫了,被焦尸压住的阿宾也快到了强弩之末,拼尽最后一丝力气冲我喊道:“那就放血!指尖血!”
这个可以!虽然我还蛮怕疼的,但比起冲爷爷的尸体撒尿这种有悖伦理纲常的事,出点血算什么?
我咬破了自己的手指,别看电影里那道长什么的咬个手指也就分分钟的事情,但实际上的操作难度系数却比那个难的多,我费了好半天的劲才咬破手指,被压着的阿宾也只剩下出的一口气了。
但他还是艰难的从嗓子眼里挤出指挥我的几个字:“六门,往六门点!”
我有些懵逼,我只听过凯旋门,南天门,还从没听过六门,这是个什么门?
阿宾却被压的翻白眼了,眼见他就要被我爷爷的尸体给压嗝屁了,后面一直装鹌鹑的瘸子也急了,开口大喊道:“双眼!双耳!鼻孔!舌头!心窝!眉心!”
这么多?我愣了一下,可毕竟人命关天,只是一瞬间,我便立马挤出指尖上的血,向着瘸子提醒的地方点去。
殷红的血迹落在阿宾身体各处,每点一下,我都能清楚的看到压在他身上的焦尸剧烈的颤抖一下,那频率,就跟做心颤似的。
手抖的厉害,如果不是为了救阿宾,打死我也不想再离这个焦尸这么近了。
终于,阿宾的“六门”被我点上了鲜血,而他脸上那痛苦的表情也有所缓和,大口大口的吸了几下新鲜的空气,他哑着嗓子开口道:“徐飞,把尸体挪开。”
我应了一声,连忙按照他说的做了,奇怪的是,这次手中的尸体轻的就和没重量似的,我稍微一动,就给拿开了。
阿宾坐在地上粗喘着气,旁边的瘸子也松了一口气,开口道:“既然没事,那就继续上路吧!”
如果不是因为之前他帮了我那么多,我一定要吐槽他的没人性,阿宾被焦尸压了那么久,都快嗝屁了,就不能让人歇一会吗?而阿宾的眼也落在了面前的瘸子身上,继而开口道。
“走吧。”
啊?
我有些吃惊的看着他,虽然我和阿宾的关系不算好,但也知道他不是个逆来顺受的人,曾经有个人在他铺子里拿了香油不给钱想赖账,阿宾二话不说直接一脚把对方给踹飞了,后来这件事情闹到派出所才罢休。
今天的事,虽然瘸子不是主犯,但至少也是纵容犯啊,而且还这么冷漠,这他也能忍?
下意识的看向阿宾的方向,他的脸上倒是没什么其他的神色,只是和我说天色黑了,再不走路只会越难走,有什么事等到了地方再说吧。
我见他坚持,也不好再说什么,只能认命的背着焦尸继续往前走去。
或许是刚才的指尖血起了作用,反正接下来的路上,再也没发生什么怪事。
我们一路到了上下,再上了山,我闷头走着,看着山上密密麻麻的脚印,心里有些奇怪。
昨晚和瘸子在山上待了一晚上,直到今天中午我才和他一起下山,没看见这山上有什么人来啊?怎么这么多的脚印?
夜路蛮无聊的,我下意识的张开口问前面的瘸子道:“对了,叔,昨天晚上我就想问你来着,你这不是乱葬岗吗?怎么还有来祭拜?”
瘸子回头看了我一眼,眼神里充满了奇怪,“哪有脚印?你小子别瞎说!”
明明就有啊!
我指着面前的脚印,刚想开口,却被身后的阿宾摁住了肩膀。
他冲我摇了摇头,示意我往前面看。
这一看不打紧,我发现瘸子走过的地方,既然是一对半圆的脚印!
可能没有人注意过瘸子的走路方式,但双腿有问题的人,必然有一只脚是要承担全身重量的。也就是说,除非你用双拐,不然不可能留下两个半圆的脚印,否则受力不稳,别说走路了,站着也能摔倒。
可我面前的瘸子,不仅走的好好的,而且在见到我们停下之后,甚至奇怪的回过头来问道:“怎么又不走了?不会是你又背不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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