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晚,我遇到了美丽的她……》
第34节作者:
欢云 我看了一眼时间,这才意识到睡过头,连忙起床说没啥事,一会儿就到。
等我赶到汽修店的时候,马志远正在门口等我,他递给我一支烟让我精神精神,之后才带着我进去见老板。
老板叫程自强,四十多岁,大圆脸,挺着一个啤酒肚,戴着金项链金表,他是个本地人,拆迁暴发户,和马志远家就隔着两条街,是马志远父亲的同学,用拆迁款投了好几处的生意,其中一处就是这家汽修。
他看我是马志远的朋友,笑着问我是哪里人,父母做什么的,我如实说了。
他一定我是外地来打工的,父母是农民,神色马上变了,让我先出去等着。
我走到门口,门还没关上,就听到程自强在训马志远:“小马,你这是什么意思,当我这里是垃圾场吗?什么人都往我这里带?”
这话分明就是说给我听,否则不会不等我关完门就说。
我早就听说这里很多本地人瞧不起外地来的,尤其是暴发富特别看不起过来打工的外地人。
在关上门后,我看到马志远朝程自强弯腰讨好地笑着说着什么,但是程自强明显有些不耐烦。
看着马志远为我先程自强低头,我心里面很来气。
不一会儿就起身,程自强拿着一个皮包走了出来,马志远笑呵呵在前面为他开门。
程自强走出门口后,他瞥了我一眼说:“你先留下来当洗车工,车洗好了,再跟着小马学修车,一个月两千。”
我知道我眼下也没有什么资本硬气地拒绝程自强,两千虽然低,但也够生活费了,最主要的是这里有个朋友在,反正在别的地方工作也要遭人白眼,说不定还得碰上吕忠义那样的人,还不如在这里痛快一些。
更何况,我的目标是跟着杨千军闯出身份来,这里只是暂时的屈身之地。
除此之外,我还有其他的私心,我想找到王瑶,未必每天都能上班,有马志远在,平时我去找王瑶的时候,起码他可以帮顶替一下。
马志远已经在一旁为我抢着说谢谢,还撞了我两下,我这才微微低头向程自强道谢。
“给我好好干,干不好,随时滚蛋。”程自强骂骂咧咧走了。
马志远大概是看出我脸上的不痛快,笑着跟我道歉说以前的程自强不是这种人,成为暴发户后,人都变的草蛋了。他说要是不喜欢在这里工作,他会帮我再留意留意,到时候给我换一个。
我谢了他的好意,说在哪里受气不是受。
当然,我也如实跟马志远说我留下工作是为了方便找王瑶,马志远很支持我,笑着说那不是问题。
上了几天的班后,我很快就学会了洗车的流程。
这个地段生意很好,一天一个铺面能洗二三十台车,我的双手常常给洗到皱皮。
空闲的时候,我也会跟马志远学学修车,前期他教我一些简单的东西,像是那些部件是什么,哪些管道连接哪里等等。
本来我是准备每周三休息,去酒店那里守着,看曹晓燕有没有出门,然后跟着她去找王瑶。
但第一周的周三,我守了一整天,也没看到曹晓燕出门,后来去打听了一下,才知道,曹晓燕加班了。
我实在是想王瑶,而且我又细细琢磨了一下,觉得曹晓燕未必只会在周三休息那一天出门,王瑶如果还在这座城市,新工作休息的时间要是不在周三,她们两人要想一起吃饭逛街,总得有一人跟同事调班。
我就给李金春打了电话,让他帮我留意一下曹晓燕哪天有没有跟人调班。
李金春很快就给我回了过来,说曹晓燕最近都没有调班过,不过,曹晓燕半个多月前跟领班说打算辞职,但是酒店要招人,曹晓燕得做完一个月才能离开,算一算时间,没剩多少天了。
我一听就慌了,曹晓燕一旦辞职离开,我更加不可能找到王瑶。
我连忙在电话里请求李金春帮我确定曹晓燕离开酒店的时间,李金春又去了解了一下,这才知道,是在五天后。
除此之外,李金春又打听到了一些消息,曹晓燕之所以想辞职是准备跟朋友去摆摊做生意,她的朋友最近做的很不错。
我兴奋地问她的朋友是不是王瑶,李金春说这些他就不知道了,曹晓燕也没有跟别人说,只说是关系很要好,情同姐妹。
这一条关键的信息,它至少说明了王瑶极大可能还在这座城市。
我无比激动地朝李金春道谢,李金春笑着说没必要,他也没帮上什么。
曹晓燕辞职的时间我记住了,但为了防止意外,我在手机里将她辞职的前天和当天又进行了好几次的响铃备注。
找到王瑶的可能性变高后,我工作的也是越来越卖力,马志远知道我也为我高兴。
只是,平常五天一眨眼就过去了,但那五天却是十分慢。
两天后的中午,我正在上班,接到了杨千军的电话,杨千军说有活了,让我晚上去左岸咖啡厅找他。
我跟马志远说晚上有事,马志远说最近晚上洗车的也不多,让我放心去忙。
赶到咖啡厅的时候,我看到那家金鼎ktv的后门停着两辆面包车,大概有十来个跟我差不多岁数年轻人正在那里聊天抽烟。
我正要进咖啡厅的时候,身后突然响起来杨千军的声音。
我回头看了过去,杨千军站在旁边黑乎乎的巷子旁,嘴里叼着的烟忽明忽暗。
“军哥。”我走了过去。
杨千军吐出一口烟说:“之前两次算是对你的测试,今晚开始是真的做事,你要是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我想都没想,立马摇头说:“不后悔。”
李汉文和苏曼的仇都没报,不走这一条路,我怎么报仇!
况且,我要是不走这一条路赚够钱回到家里,我家里的爸妈一辈子都会因为“我当小白脸”而抬不起头。
很多人走这一条路,或是为了混口饭吃,或是觉得刺激潇洒,或是好吃懒做,但我不是,我是活生生被现实逼上了这条路。
杨千军走过来,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行,都是大老爷们我也不再跟你墨迹了,走。”
杨千军将我带到了那些混子面前,把我介绍给他们认识。
问候了一两句,杨千军就让我们一起上车。
上车后,我坐在一个头很大的家伙的旁边,大家也都叫他大头。
大头也来自外地,他是之前跟人打架,进了拘留所,出来后找工作,全都因为案底被拒绝,只能做一些最底层的保洁一类的。
大头在ktv里做起了服务员,做了一阵子,又和人吵了起来,差点被ktv给赶出去,后来是杨千军出面留下他,那之后他就跟着杨千军了。
大头比较豪爽,跟我说这些的时候没有半点觉得刚和我认识比较别扭。
我喜欢大头这样的脾气,和这种人交朋友,很舒服。
车一路往郊区赶过去,走了一段路后,我觉得这路有些熟悉,等再看几眼,马上记起来这是那天晚上去废弃工厂的路。
我看向坐在驾驶座后面的杨千军,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杨千军这是要去找那个山羊胡子报仇吗?
又一会儿,车在废弃工厂前面大概一百来米的地方停了下来,两辆车的人都下来了,杨千军扫了我们一样说;“都给我拿好家伙,一会儿进去后,全都给我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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