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儿生活》
第49节

作者: 海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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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句不该说的话,就你秀秀姐这模样,好好打扮一下,穿两件好衣服,会有小伙子看不上?”胡大妈又问。

  “不打扮也没问题啊,看不上的都是眼瞎!”
  胡大妈叹起了气,又骂起秀秀来,但这次的骂同以往房冬听过的不一样,更多地体现出了对女儿的心疼。
  秀秀相过几次亲,因为双方在相亲前都大致知道了对方的情况后才见面的,几次相亲对方都相中了秀秀,可最终都没成。
  主要原因就是她向人家提出结婚后要把母亲接到一起住。
  “冬子你说,人家愿意接受一个女儿还不行,还得带个妈过去,谁受得了啊?”
  “这……”房冬不知该说什么,自己在这方面完全是个白痴:“秀秀姐也是怕您岁数大了,没人照顾吧?”
  “哎,她年轻不懂事又不听话,有了男男这个拖油瓶,我也认了,也不求她大福大贵,能嫁个老实人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就行,我一个死老婆子,这辈子就这样了,自己能行能动的,不想拖累她。”
  “那……就没有一个答应秀秀姐这个条件的?”

  “有一个。”胡大妈告诉房冬,有一个没结过婚的纯正大小伙子看上秀秀了,是和张大前一个公司的保安,来张大前家串门子的时候看见了秀秀,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得知秀秀的情况后,托张大前帮俩人搓合,秀秀的所有条件他都答应,接触后秀秀发现,这个小伙子比秀秀小两岁,但他相亲的时候谎称自己和秀秀是同岁。
  本来这也没什么,可后来秀秀发现这小伙子爱吹牛,还特别爱喝酒。
  “俩人一共认识了不到一个月,就要和秀秀……你知道吧?秀秀直接就和他吹了,认为他靠不住,自那以后,秀秀又多了个条件,不找岁数比她小的。”胡大妈说。
  房冬不时地点着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点头,应该不是赞同,更多的应该是表示自己听明白了吧。

  “顶数老谭一家不是东西,”胡大妈突然压低声,看了看东屋老谭家后对房冬说:“他那个儿子谭立鹏一回来就缠着秀秀,没皮没脸的。”
  没想到自己在父母面前冒充业务员,这院里还真有个业务员。
  老谭的儿子就是一家乳品公司的业务员,难怪自己来这个院里一个月了也没见过他。
  胡大妈说,谭立鹏不是那种全国各地到处跑的业务员,他只在附近几个县城跑,三五天就回来一次,这次时间长没回来是因为在外地出了车祸后,住了很长时间的医院。
  “听老谭说差不多全好了,我估么着用不了几天就该回来了,怎么没把他撞死呢?”胡大妈忿忿地说。
  房冬好像又看见了以前的胡大妈,咒人不眨眼。
  胡大妈恨谭立鹏是因为这小子不要脸,本来秀秀就没看上他,他还自以为秀秀配不上他这个未婚青年,整天劝秀秀趁孩子小不记事把孩子送人,他把秀秀娶回家。
  秀秀不管怎么拒绝他也无济于事,还是那么自恋,胡大妈在家时他不敢,只要胡大妈一离开家去小吃城,他就溜进家里来缠秀秀,怎么说也是邻居,秀秀有点抹不开脸轰他。
  哪知这小子得寸进尺,有一次要对秀秀动手动脚,多亏王小咪听见秀秀的喊叫声,过来把他轰了出去。
  没想到这王小咪还是有些正义感的,房冬心想,原来看人还真不能从一方面看,胡大妈不也是这样一个人吗?
  自那以后,这小子老实了几天,可没过多久就又嬉皮笑脸地趁胡大妈不在进了家门,虽然再没敢动手脚,可搞得秀秀很烦,别管你怎么生气,他就是一副笑脸,好话不停地说,就是赖着不走。
  这就是传说中的滚刀肉吧?
  不过这也与秀秀性格上的孱弱有关,打房冬认识她那天起,就没见她大声说过话,更没和人红过脸,去年在夜市上和那位刘哥论理算是她的极限了。
  “唉,不说这些糟心事了,看你忙成这样,大妈也帮不上你。”胡大妈一边把桌子上被王小咪母子损坏的食材往一块拢了拢一边说:“要是秀秀回来,没事儿的时候让她帮帮你。”
  胡大妈这么一说,房冬倒想起来了,哥几个手粗脚笨地穿了这些天串串,马小龙已经吃不消,自己也准备同意他的意见雇人穿串了,既然是雇人,那这钱为啥不能让秀秀挣呢?
  和胡大妈一说,立刻同意。

  “冬子啊,本来帮你点忙真的不用给钱的,不过你要是天天穿这么多串的话……”
  “对啊,偶尔帮一下是行啊,天天帮肯定不行的,秀秀姐本来就累了一天,这个报酬必须拿。”房冬忙说。
  “是这个理呢,要不然你不是还得从外面雇人吗?你秀秀姐知根知底,你用着也放心啊!”
  房冬告诉胡大妈,外面的行情是按穿串的难易收费的,二分到三分一串,咱们就统一按三分。
  “行,你说了算,统一按二分也行!”胡大妈笑着说。
  按二分也行?才怪呢,房冬心里想。

  中午到胡大妈家吃饭时,房冬对胡大妈说请秀秀姐穿串这事还得她帮着说说,秀秀的性格自己了解,怕她不会收自己的钱。
  “你秀秀姐从小就是个死脑瓜子,该懂的道理不懂,不该认的死理她咬住不放,几棍子打不出一个闷屁来,说起她我就生气,这事包在我身上!”胡大妈满口答应了下来。
  第二天上午,房冬正在院里的小桌子旁穿串时,秀秀就挎着一个大挎包回来了,和房冬打了个招呼后直接进了屋。
  “冬子,快来!”秀秀刚进门没几分,胡大妈就叫房冬过去。
  秀秀正在屋里试衣服。
  “我说好看,秀秀还不好意思穿,让冬子看看!”胡大妈说。
  原来叫自己进来是为这事,为什么是自己呢?
  房冬不明白秀秀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一件宽松加长版的卫衣,不过图案艳了些,浅豆青色底,上面印了几朵大大的枫叶和一些横七竖八的草体字母,一条紧身的白色牛仔裤。
  确实很漂亮,可秀秀觉得太潮了。
  “这还算潮啊,秀姐,你这也太老土了吧?”房冬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你听听,你每天换来换去那几身行头,哪像个年轻人?来,把高跟鞋换上!”胡大妈从一个鞋盒子提出一双梅红色的高跟鞋。
  “妈——”秀秀看了一眼房冬,有点难为情地说:“冬子正忙呢,你把人家叫来干啥?”
  “叫冬子来给你参谋参谋,你不是总说妈的眼光有问题吗?冬子的眼光比你强吧?”
  “他……一个小孩。”秀秀这么一说,房冬才明白,原来自己在她眼里是个小孩?
  “小什么小,人家都二十好几啦!”
  秀秀只好提着鞋进里屋去换,胡大妈告诉房冬,这一身是秀秀的东家小姐这次出门特意给秀秀买的。
  有人给秀秀说了个对象,国庆节出去玩了,过几天回来后两人要见面,胡大妈想让秀秀穿着这身去,可秀秀不肯,嫌扎眼。
  等秀秀一出来,连房冬也有点傻了。
  没想到仅仅换了双鞋,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个子突然高了一截,身体也变得挺拔起来,要不是她那朴实到发土的小辨儿,房冬都不敢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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