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来的男朋友》
第21节

作者: 陵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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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千沫果真不打了,一脸关切地问道:“你到底还有没有事儿,如果你还觉得不舒服的话,我就马上把你送到医院去!”
  “送我去医院干嘛?难道你忘了我自己就是一个很靠谱的中医?”林逸毫无所谓地摆了摆手,重新躺回到副驾驶的座椅上,说道,“陪着你演完了这场戏,我也就完成了我的任务,如果你这会儿有空的话,先送我回家吧,我想躺床上去好好睡一觉,这样元气也恢复得快一点儿。”
  “好,你可以先在车上躺着休息一会儿。”苏千沫把车重新启动,往林逸三环外的出租房驶去。
  有人说过,世界上最浪漫的三个字不是“我爱你”,而是“嫁给我!”
  苏千沫回想着之前林逸在烟雨亭包厢里面,手举着戒指,半跪在地问她“你愿意嫁给我吗?”的场景,心里真是又羞又喜,这是她这一辈子第一次有男人向她求婚,即使仅仅只是演戏,但也还是她的第一次,再望向林逸那熟睡的面庞时,她觉得这个男人好像也没有之前那么讨厌了,虽然他有些好色,有些小猥琐,但是今天他在包厢里面的表现真的好帅,真的好有男人味!

  烟海市三环之外的房子多是低矮破旧的老楼,在这里租房的人大多都是一些农民工或者是工厂里面拖家带口的灰领阶层,如苏千沫她们那个阶层的人,很少有机会接触到这个光鲜亮丽城市背后的灰暗面,当苏千沫的那辆mini cooper驶进林逸所住的那条灰暗巷子的时候,她叫醒了林逸,望着那yin森森的巷子,她神情有些复杂地问道:“你就住在这儿?”
  林逸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从车窗里面瞥了眼这条他已经住了好些年的巷子,憨傻地笑道:“条件好像是差了点儿,跟你们有钱人住的精品小区啊,别墅啊,的确是没有办法比,不过住习惯就没事儿了。”
  “重新去租套好一点儿的房子住吧!”苏千沫从包里掏出了一张银行卡递了过去:“我说过,你这次任务完成之后,我会给你十万块钱的报酬。”
  林逸骤然收敛起了脸上的憨笑,一本正经地说道:“你这是在侮辱我!”
  如果说有人给林逸十万块钱是对他的一种侮辱的话,那么林逸就很想回答说:“请你再多侮辱我几次吧!”
  可是这话他对苏千沫说不出口,不知道是偷亲了人家而心怀愧疚还是仅存的那点儿自尊心作祟,反正林逸就觉得苏千沫的那十万块钱不能要,好像要是接受了那十万块钱,就连他自己都会鄙视自己似的。

  “真不要?”苏千沫作势就要把手中那张存有十万块钱的银行卡收回去,“真不后悔?”
  “真不要。”林逸异常坚定地摇头说道,“后不后悔我不知道,反正我现在觉得是不能要的,要是哪天我后悔了,就再找你讨去,你也不要觉得好像受了我天大的恩惠似的,我林逸像是那会吃亏的人吗?我打车的钱、买玫瑰花的钱、买戒指的钱,都是你自己掏的腰包,最后我还落了这身货真价实的阿玛尼行头,其实我也不亏……你该不会是想把这身衣服给要回去吧?”
  苏千沫被林逸那一副小肚鸡肠的模样逗得“噗嗤”一笑,她将手中的银行卡收了回去,轻轻撩了撩鬓角的发丝说道:“我把你这身衣服要回来干嘛?这张银行卡我先帮你收着,等你什么时候后悔了再来找我讨回去吧。”
  “我也等着我后悔的那一天。”林逸解下身上的安全带,打开车门正准备下车,又突然回过头来说道,“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咱们之间的合约也已经终止了,以后不准在我见客户的时候跑过来搅合,哥们儿还得靠她们赚钱养家呢!”

  苏千沫笑着吐了吐舌头,可爱得一塌糊涂,她伸手指了指车窗外的那栋老楼,瘪了瘪嘴问道:“你也不请我上去坐坐?”
  林逸一阵错愕,这妮子的胆儿也忒大了吧,竟然敢主动往狼穴里面钻,难道她就不怕自己一个按捺不住把她那个啥了吗?不过林逸瞅了瞅苏千沫那一身纤尘不染的淡蓝色长裙,想起家里连个坐人的地方都没有,上个礼拜换下来的臭袜子和裤衩都还没有来得及洗,只能放弃了把苏千沫邀请上去,然后扑到在床的猥琐想法。
  “下次吧。”林逸佯装淡定地说道,“我现在元气还没有完全恢复,回家就想倒头就睡,也没有力气招呼你,等下次我再邀请你来家里做客。”
  “跟你开个玩笑,你怎么还当真了?我可不敢跟你这个大色狼共处一室。”苏千沫“咯咯咯”地笑着,低头瞅了瞅自己挺翘圆润的胸部和曼妙的身姿,有些失望地说道,“不过我就这么没有诱惑力吗?你竟然还拒绝了我!”
  林逸故意盯着苏千沫胸前的那两团浑圆的**,狠狠地咽了口唾沫:“不,不是你的诱惑力不够,而是哥相当把持得住!”
  “去死!”苏千沫一脚将林逸蹬下了车,驾车悠然离去,车后留下了一个男人在夜色中驻足凝望的落寞身影。
  旭ri东升。

  和煦的晨光透过硕大的落地窗户,在苏千沫的办公室里面投下几缕斑驳的光迹,使得墙角的那盆虎尾兰看起来也更为的翠绿繁盛,苏千沫身着浅灰色针织衫,淡蓝色牛仔裤,手中端着杯咖啡,神情怡然,她的对面坐着程菲儿,这妮子刚刚听苏千沫讲诉完了林逸当时在订婚宴上的拉风表现,满脸的心驰神往:“千沫姐姐,这是真的吗?我怎么没有发现林逸可以帅到这种地步?”
  “他的表现还算是马马虎虎吧,最主要是咱们俩这两个编剧把这个计划策划得好。”苏千沫很得意地笑了笑,将右手无名指上的那枚戒指去了下来,仰起头举至眼前,透过那戒指的指环眯着眼看窗外的太阳,牵着嘴角微微笑道,“我可也真够二的,竟然自己花好几万块钱去买个钻戒让那小子来跟我求婚。”
  “你确实有够二的。”程菲儿很赞同地点了点头,从苏千沫的手上接过了那枚戒指,在手里把玩着说道,“这小玩意儿好几万啊,千沫姐姐,你该不会还想把它保存起来吧?依我看,咱们还不如把它去折旧买了,好歹也还能换回小几万,然后我们就去吃大餐,好好庆祝一下你终于甩开凌千纵那个瘟神了。”
  “吃货。”苏千沫把戒指从程菲儿的手中抢了回来,眼中突然浮现起一丝神采,“对,咱们真可以把它卖了,林逸这次拒绝我们十万块钱的报酬,可是我看他住的地方,他现在是真的很需要钱,今天晚上你就和我一起把戒指给他送去,让他自己去卖,免得换成现金他又不肯收。”
  程菲儿狠狠地翻了两个白眼,不过看在林逸那小子竟然真的有魄力拒绝了那十万块钱,她倒是也没说什么。
  烟海市,半山别墅。
  这里是凌家的府邸,烟海市缺山,可它就占据了一座山的小半个山腰,所以称之为半山别墅,它不是一个别墅群,独门独户,除了凌家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住客,凌千纵最喜欢站在别墅的楼顶抽烟,居高而临下,吞云吐雾,那种感觉就好像整个世界都在自己手中。

  凌千纵此时背后躬身站着一个男人,体型彪悍,面目狰狞,看起来十分怕人,因为他的脸上刻着一道触目惊心的暗褐色刀疤,整条刀疤从左鬓角起始,直至右下巴而终,斜着贯穿了整张脸,有人传言说他这条刀疤是为救凌千纵而留下,也有人传言说他这条刀疤是凌千纵亲手给他留下的,至于真相究竟如何,可能也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不过但凡江南有知道这对主仆的,都不会怀疑这刀疤脸对凌千纵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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