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拾起师傅送给我的木棍儿,拄着它,艰难地将自己的身躯撑起来。
我拖着一条折了的左腿,沿路向西北方向走去。
从日照当空,到寒星点点。直到月光都被灌树丛隐住,山林之间再也见不到一丝光亮。
好在现在是夏日,夜里并不算冷,甚至还有一丝惬意的清凉。
我寻了一片柔软的草地,席地而躺,将拄着的木棍儿枕在脑袋底下。把师傅送于我的花布包裹,死死的裹在自己的怀中。
今夜,是我打遇到那个厉鬼余秀莲之后,睡的第一个安稳觉。
翌日清晨,我被叽叽喳喳的鸟啼声吵醒。我不敢有片刻的耽搁,慌忙起身,朝着一望无际的树丛,继续开始我的逃亡之路。
我每日都是如此,天明即起,日落便歇。可疑的是,那上西村的村民,根本就没有人出来抓我。
我好像一个被大赦的罪犯,再也没有人会在意我的去留。
我想,一定是师傅用法术把那群乌合之众都给治住了吧。
我师傅会呼风唤雨嘞!这个马小山,说不定我们两个人上辈子就有缘分。要不然这一世,他咋能一而再,再而三地成为我的贵人。
这些时日,我饿了便直接薅地下的草吃,渴了就饮树叶上的露水。
还好爹一直就不待见我,从不让我上学,只天天让我像黄牛一样的不停干活儿。
所以,我便比其他同龄的孩子多了一些见识。我可以准确地分辨出哪种草有毒,哪种草可以吃!
这深山之中藏了很多车前草,在我们村里,村民们都唤它叫车轱辘菜。
这东西可以清凉止血,还有很强的利小便功效。
村里好多女人得了一些妇科上的恶疾,便纷纷赶到村子附近,挖上一背筐车轱辘菜,回家熬它慢慢两大锅菜汤水。
把这菜汤水喝下,便是肚子里有黑血,也都能让你一气儿顺顺畅畅的尿出去。
只不过,这玩意儿生吃起来味道可真不敢恭维。
我把双手放在一株车前草上,直接用力连根拔起,在布鞋帮上磕一磕草根上的泥土。
然后连种带叶,直接塞进自己的嘴里。
车前草的种子就像是一粒一粒炒熟的黄芝麻,不过它不如芝麻脆香,口感更像是吞大粒的沙土。
并且这大粒沙的表皮还长着尖刺刺的小草毛。
好在,车前草的叶子还算滑顺,只是有着异常饱满的苦涩味。
我沿路吃着车前子草饱腹,渴了就凑到灌树叶子的旁边,将自己的舌头伸长,像畜生饮水那般,一点一点舔食干净叶子上面的水渍。
草叶子总是不能很好的饱腹,并且这东西利尿的,吃的越多,排便越勤。
即使我的嘴一直在不停的咀嚼,我仍旧饿的三根肠子闲了两根半,嗓子眼儿干的都冒了烟,好似再干一点,我的口中就可以喷火了一般。
我不知自己行进了多少日,自从打上西村逃出来之后,我的脑子就变成了一团浆糊。
我的左腿瘸着,即使拄着木棍,我的左脚也只能在山地上一步一步的拖行。
山路上遍处都是沙土,黄泥,还有形状各异的岩石子。
这样的路程最是费鞋子。更何况,我还要凭借自己的双脚一步一步的走出去。
不消多长时间,我右脚的鞋子还好,左脚的鞋底都已经磨破,尤其是我的前脚掌处,在地上不停磨蹭,皮肤也磨烂了,血肉也磨伤了。
我甚至可以看到自己的左脚脚底板,那深红色的血肉之下,隐约透露着青绿色的浅细血管,还有牛蹄筋状的脚掌筋脉。
这总不是个办法,我只好脱去身上的破衣,用它结结实实的包住我的左脚,并在脚踝处系上一个死疙瘩。
一件布衣服,大约在前行三个昼夜之后,就会被全部磨烂。
好在,师傅给我的花布包裹里,还装了几件换洗的衣裤。
我将这些东西全部用在自己的左脚,可惜,仍旧抵挡不了如此远距离的长途跋涉。
直到最后一件衣服用尽,我只能把主意打在这花布包裹上。
我将那本饱含了32条人命的《玄法注疏》,和玲珑监宝八角镜塞进自己的裤子。身上没了包袱,只有赤裸着上身的我,和那根磨得越来越短的木棍儿继续前行。
入夜,我一头栽倒在片柔软的草地之上。我肚肠的饥饿,和喉咙里的干渴折磨的我睡不着觉。
我现在连呼吸起来都没有力气,肚皮看不到半点的起伏。
如此微弱的呼吸,就如同身患大病的将死之人一般。我甚至不晓得,自己究竟可不可以活着走到县城?
就在此时,有什么东西落在了我的脸颊上。夜里实在太黑,我什么都看不清。
可是凭着我的触觉和听觉,我知道那是一只觅食的鸟儿。
这个小飞禽,大概是把我当成一具死尸了吧。它细小尖锐的爪子在我的面庞上一抓一抓。
这种轻微刺痛又有些搔痒的感觉,使我整个人更加心烦意乱。
不知为何,我有一股莫名的戾气涌上胸口。我的双手快速的就如捕兽的夹子,一个张合,便把那只小鸟死死的钳制在了我的手中。
那小飞禽在我的手中拼命的挣扎,它叽叽喳喳的乱叫,好似在对我辱骂和咆哮。
我真是太饿了!我此刻完全把什么道德廉耻,什么与人为善全部抛在了脑后。
我抓着这只小飞禽,慢慢的把它凑近自己的嘴巴。
我的喉咙里不自觉的开始咽起了口水。好在现在是黑夜,我除了能够模模糊糊的看到个鸟影,我完全看不到这个小家伙绝望的眼神。
我的口中喃喃自语。
“小畜生,对不起了!我想活着。”
能够活下去,就是我此时此刻最大的执念。
我横了心,连身上的肌肉都跟着绷紧。这小畜生仿佛洞悉了自己的命运,它挣扎的更加强烈,那啼叫声,便如壮士英勇就义之前痛苦的悲鸣。
我不顾一切的把这个小家伙塞进自己的嘴里。我的牙齿狠狠地咬下去,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儿在我的口腔里爆发开来。
此刻的我,却没有觉得半丝恶心。取而代之的,是那种久旱逢甘霖,异常兴奋的满足感。
是的!我吃了一只鸟,连带着它的皮毛,和骨爪。
我生平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牙齿竟是那般的锋利。我甚至不愿意放过它的一个小小指甲盖儿。
因为那种东西,绝对会比草叶子,更能填饱我的肚囊。
吃过之后,我的双手重重的锤在地上,我的身体也略微恢复了一些力气。
好似我的脾胃,就一直在等待着这个小生命的进入一般。
有了血肉的融合,我的脾胃便不顾一切的发掘自己的功能,他们将这小飞禽的尸体如数全部吸收,不肯浪费一点能源。
如果没有这只小飞禽,就在今天夜里,我可能真的被活活饿死。而它的进入,至少可以让我平安的再度过一晚。
我的四肢疲惫了,眼皮子上仿佛绑上千斤重的秤砣。我的双眼狠狠地闭起,也不知这究竟是因为困顿,还是活活的昏迷了过去。
待我睁开眼精的时候,天色已经微微透出些灰黄色的光亮。
这便是月落日出的交汇之刻,若是在平时,我便要拄起木棍,继续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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