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那些陈年艳史》
第39节

作者: 祥子不骆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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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等到我真的跨进了朝思暮想的大学,仍旧还是那个安分守己的闷骚男。
  最早的时候,我并没有打算在大学期间谈恋爱。
  不得不说,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多么的重要。
  然而当代的环境污染严重,以至于我这个幼小的生灵惨遭涂炭。

  大一时,身边的舍友们,都像春天的猫,晚上的狼,个个躁动不安地蓄势待发。
  那时候的男生,只有两种生存状态,一种是春风得意型,一种是嗷嗷待哺型。
  自从小平**抖擞精神,颤巍巍地捏着大熊猫,在地图上抖出个烟圈后,全内陆的人都知道了“先富裕起来的,要带动后富裕”的革命法则。同理,我也迅速被结贫帮困地列为扶助对象。
  狼友们最早帮我相中的,其实不是谢欣,而是同系一个身材颇为性感的豪放女,依照现在的尺寸来看,起码有34D+
  此女虽然长相一般,却颇有豪客之风,做人处事大大咧咧,不拘小节。
  对勇于追求她的劣质男,动辄当众破口大骂,从不留些许颜面。如若是看得还算顺眼的绩优男,首回合又没有被立斩于马下,那么今后可以朝长期饭票或者移动银行之类的方向发展。家底不够殷实,打肿脸充胖子的,很快就会浑身虚脱地败下阵来,从此闻女洒泪。

  可惜那年头男人不流行玩自虐,女人不流行当野蛮女友。她若要晚生个几年,不说会大红大紫,起码要比那时候吃香的多。
  那帮孙子当初把她介绍给我时也没按好心,尽是些吃了亏上过当的,各怀着鬼胎,眼瞅着把我往火坑里推,就等着看我的笑话。也有更狡猾的,直言不讳,说就凭阳子的本事,绝对搞不定她。
  我不相信,倒要见识见识。

2010-03-18 16:37:15

  九十四
  学校里做事,要入乡随俗,因地制宜,更要贯彻主席**的八字学风。面对女生要团结、活泼,对男生要紧张、严肃。
  接触了几次,那个女孩看上去对我并不反感;能多个娱乐不用全靠双手的机会,我也不介意。于是,相互勾搭着进入了相约吃饭的流程。
  尽管往事不堪回首月明中,我不得不承认,我还是跟她吃过两顿饭。
  第一次,相请不如偶遇。
  一日,我跟光哥周末无事,看完录像后,在南门夜市附近转悠。晚上除了东宫,那里是我们常去的地方。其实京口不算小,**也挺有内容的。但是作为囊中羞涩的学生仔,没几个天天醉生梦死的起的。
  在路边,一人要了一捧云朵似的棉花糖,2个大男人都从没吃过这种东西,于是抓着竹签,很牛逼 地边走边笑边吃。

  经过一间排挡门口时,光哥眼睛一亮,拖住我道,哎,你马子。
  我奇怪地咦一声,随着他的指点扭头看去。一个女孩端坐中央,跟一帮子姐妹淘在推杯换盏。
  相距7、8米,那女孩的头又正好调过去跟边上人说话,我无法确认,但是她胸前那34D+却赫然在目。过去,有部电影叫《闻香识女人》,光看名字,就知道那哥们有境界,可惜我的鼻子花粉过敏学不来,我只会看奶识女人。
  也怪我当时眼睛贱,干吗非要看清楚。那女孩转过头来,一眼便瞧见了眯缝着眼睛探头探脑的我。她站起来,也不说话,招手示意我进去。
  年轻人不懂得拒绝,我跟光哥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被召进去落座,跟着一帮神仙姐姐们胡乱喝一气啤酒,之所以叫她们神仙姐姐,是因为个个相貌不凡,一水的歪瓜裂枣,也不知道都是哪儿找来的,那女孩在她们当中算是一枝独秀了。

  因为彼此都不熟悉,除了简短的自我介绍,我跟光哥一时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全靠那女孩一张嘴,得不得不得,气氛倒挺热闹的。
  她先把我是溧城高材生,如何如何英俊潇洒才高八斗,添油加醋地乱赞一番,再把自己如何如何仗义疏财,美艳动人,倾国倾城描述地跟真的似的。最后,还掰过我头来,跟她凑在一起,让在座的看看我们有没有夫妻相,她们都说有,女孩得意地笑,笑的活像当年幼儿园打我屁股的胖奶奶。
  接着,她又开始把注意力转移到光哥身上,说他长得有棱角,像金城武,今后要照顾照顾学妹们哦,姐妹们说要不要啊?稀里哗啦地说要,要就干一个,于是众仙女便争相敬光哥酒。一口一个师兄,喝的光哥小脸跟被掌过嘴一样。
  最后,我跟光哥总算弄清楚了状况。

2010-03-18 16:37:43

  九十五
  原来,那天是她请几个同学小聚。
  没想到酒至半酣,她新任准男友特地“尾随”客串,捧场助兴,当然走的时候,更要好好表现出男人的大度来,据说男人掏钱的动作是最帅的。
  幸亏我跟光哥都有钱随身带的习惯,这样一来,我花了两个星期的生活费,只吃了一顿剩饭。
  男人帮女人付钱一般都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我总觉得自己有点冤大头的味道。
  光哥回来问我你喜欢她吗?我说怎么了。他说,你先回答我。我说,还没到什么喜不喜欢的份上,现在也就是凑在一起乐乐罢了。光哥叫我小心点,别一不留神真成了张饭票。
  回去之后,仔细琢磨,我认识到事情有些不对劲,便开始在狼群中认真收集有关她的消息。

  才发现自称跟她有那么一小腿的,居然不在少数,最早的竟能追溯到开学第一个礼拜。基本上,肯说实话的没有一个对她不摇头。
  第二次吃饭,离第一次没隔多久。
  有了第一次的教训,我开始懂得敬鬼神而远之的道理,这样的女孩,咱平民百姓的招惹不起,心下萌生退意。却不知那女孩走哪儿搞来的号码,打电话找上门来,开口就说我们出去吃饭吧。
  我心想,能给她当张长期饭票的,虽据说经常会弄得心惊肉跳头皮发麻,时不时夜半尖叫着惊醒,好生不容易,但起码都尝过甜头。我连手都没碰过你的,你就想来讹我?难不成你以为我跟你还真有夫妻相了。
  她见我没有反应,接着道,上次让你破费了,这次我请你吃饭。
  这话我爱听,但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不晓得她说话的可靠性有多少,弄不巧又是一大桌人,我赶去埋单当二百五,人家交班走人。于是依然不啃声。
  她也不管,一口气说出时间地点,蛮横地叫我一定要来,不然小心点。

  我想想,要是再不答话,为一顿饭被女人认为小气,传出去多少还是有些丢人。于是声如洪钟地一口答应下来。
  待我怯生生赴约时,发现这回她所言非虚,真的就只看见她一个人坐在餐桌前等我。
  那是一家川味菜馆,我来了,她便点上了一大堆鲜红嫩绿的喷火食品,我皱眉摇头,告诉她我不能吃辣,她却笑我不吃辣的哪像个男人,今日一定要吃。
  我不吃辣是有原因的,倒不是口味问题,是肠胃毛病,生来就有,每逢吃辣味菜肴,回去必定肚痛腹泻。
  那顿饭吃得惭愧,着实难堪。

  就在她跟我东拉西扯问我父母是做什么的时候,我已经跑了二趟茅房。回座坐定,卫生间里沾染来的浓郁气味便飘散开去,就像有人在不停地放闷屁。我自己都觉得挺不好意思的,坐那儿一个劲地朝她傻笑以示歉意。可是那女孩倒是大方,也不计较,丝毫不受影响的自顾大嚼。顷刻食毕,她正襟危坐,用手背擦着嘴角,问我,尼采的书你看过没。

  我呆坐愕然,这样的人应该跟我谈水浒。
  最后,我终于醍醐灌顶大彻大悟,自甘服输地向众狼友告饶,这样的妞,就算加到35E大南瓜,我也实在无福消受。
  后来,我认识了谢欣。
  我并没有预先告诉过她我的饮食习惯。
  第一次单独吃饭时,她就已经从我举箸的方向得出结论,笑着向我证实,我告诉她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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