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2-11 11:27:56
我对刘老头说,你雇的这个律师是蠢才,不仅不应该给他费用,还应该起诉他,他根本不具备律师资格,根本不懂公司法规,根本没有能力承办你这个案子。他是打肿脸充胖子,不懂装懂。
日期:2012-02-11 12:01:28
我对刘老头说,你这个官司的根本症结,就在于市法院用营业执照做为证明,来判决财产来源。这不仅是错误的,而且也是他们生编的证据,不能做为法律依据。公司财产的来源,只有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才能证明。如果验资报告也有争议,那就依据银行进帐单,公司开办时,你给我帐上打了款,支付了股金,你才有公司股东权力的享受权。
日期:2012-02-11 13:41:56
然而,“白吃食”所在的交通局,一不是刘老头开户注资公司的股东,验资报告根本没有他的单位;二是从来没有给刘老头的银行户头打过一分钱。刘老头的公司从注册到成立,资金完全是刘老头自筹的,财产也全部属于刘老头的。至于营业执照,那只是个工商注册手续,表示可以合法营业了,和资金毫无关系。市法院偷梁换柱,用了一个不能成立的条款,做了资产来源的依据,明显属于故意而为之,人为的冤案错案。
日期:2012-02-11 16:54:54
刘老头经我一番讲述,方才如梦初醒,大喊蠢才律师害人,他骗钱不要紧,害得我白白浪费了十年时间,打了一场无厘头的官司,受了无其多的苦难。怪不得官司赢不了呢,辩护词都是错误的,自然没有赢的道理。
日期:2012-02-11 23:12:19
[第九十七节]省院表扬诉状好。
刘老头听我这样一讲,自己还喃喃自语:开始我还想,中院院长和市法院的“胡整”院长有关系,袒护他,这个可以理解,他们是麻友,还经常在一起吃吃喝喝。那我后来告到省城,怎么也都败诉了呢,“胡整”院长总不能买通所有关节吧,原来我就觉得这里边有问题,只是不知道问题出在那里。现在经你一讲,我才明白,原来是我的诉状没有写清楚,反驳理由没有写出来,证据不充分,问题的症结,都在这个混帐律师,他不懂法律,还当什么律师,我要找他算帐去。
日期:2012-02-12 06:12:15
事理既明,证据既有,我提笔就为刘老头开始了写诉状。一审判决错在那儿,资金来源应该怎么认定;二审判决错在那儿,错误依据是什么;上诉不受理,不纠正错误证据,不研究案情,他们的失察又在那儿。最后,这个案件应该怎么处理,应该如何赔偿,我把依据法律条款,详细说明了,就连赔偿金额,也给算出来了。你还别说,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刘老头的一百万,十多年下来,本利连算,已经是三百多万了。
日期:2012-02-12 10:35:30
洋洋洒洒,我整整为刘老头写了八大页诉状,计约八千字,这和当年彭老总的万言书,所差仅为一二了。哈哈,不好意思,自夸一下。
日期:2012-02-12 13:41:48
写完这个诉状,天色已见拂晓了,又是一个通宵,又是一夜的苦战。刚才全身精力集中在诉状上,我也顾不上想其他事情,现在任务完成了,我才觉得又困又累。
日期:2012-02-12 16:36:05
这样的昼夜劳作,以后还有很多,没有报酬,没有回应,有的甚至还要给我留个尾巴,有的还会给我招来麻烦。我有时自己都犯疑惑,我这样做,又是为了什么?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
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