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腻大叔的巅峰人生》
第34节

作者: 萧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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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孩害怕道:“这山里真有野兽啊,刚才是什么动物的叫声,好可怕!”
  林忆雪也露出担心的神色,“莫不是大叔遇见了凶猛的野兽……”她站起身来,朝着声音的源头望去,可是满是黑压压的山林根本看不见,“这可怎么办?”她来回走了起来,俏脸流露出无比的担心。
  “我回来了……”一阵爽朗的笑声从下面传来。
  看清已经跃上峰顶的人,是林飞,只不过衣服有些破烂,胳膊和脸上还有很多血痕,肩上扛着一头已经奄奄一息的野山猪,笑道:“今晚我们有口福了。”
  “大叔,你受伤了吗?”林忆雪走到林飞面前,关心的问道。
  “没事,和这个野家伙搏斗了一下,受了点外伤,只是擦破了点皮。”
  女孩伸伸舌头,这头野山猪普通人根本就干不过它,这个胖大叔看来真有些本事,自己却更害怕起来,暗想还是老实点吧。

  林飞掏出一把割肉刀,为了避免林忆雪和女孩看到血腥
  的场面,跑到大石后面熟练的将一整头野猪剖解出来,然后找了根木棍,削尖了一头把野猪穿上,又用了一些粗树枝搭了个烤肉架,把穿好的野猪架上,点上火,翻烤起来。
  “大叔,在山上点火没事吧?”林忆雪担心道。
  “荒山野岭的没有人管,再说我小心点就是了。”林飞嘿嘿一笑,他前世在米利坚国银宫顶上还撒过尿呢,这点事算什么。
  不一会儿,扑鼻的香味便飞溢出来,两位美女看着金黄色的闪着油渍的烤猪,眼睛都亮了。
  林飞开始撒料,抹上一层油缩水,然后再抹上白酒和蜂蜜,又翻烤了一会儿,拿刀割下两条野猪腿,来到她俩面前,“一人一根。”
  两人的口水早就流出来了,也不顾什么淑女形象,大快朵颐起来,烤肉外酥里嫩,味道鲜美,两女瞬间被这美味征服。

  林飞喝着白酒,割下了一块肉也吃了起来,他突然听到周围有些低吼的声音,皱了下眉头,站起身来,从包里拿出一些粉末,在山顶的四周撒了起来。
  女孩好奇问道:“大叔,你这是在做什么?”
  “周围的动物闻到香味了,晚上说不定会来骚扰我们,我撒下这些药粉,他们就不敢靠近了。”
  “这是驱兽粉吗?”女孩登时明白过来,她经常出去旅游,自然知道。
  “你知道的还不少。”驱兽粉是林飞前世在山里时,那位医道高手邻居万爷爷专门研究出来的,不但能让野兽避而远之,就连蚊虫也不会靠近。
  “那是当然。”女孩得意的说道,吃了林飞的烤的肉,她心中对林飞的敌意大减,又开启话痨模式,“我爷爷也会弄这驱兽粉,他可是个旅行家,小时候经常带我去旅游,我自然见过,这驱兽粉是用艾草,红纸草……”她开始喋喋不休起来。
  林忆雪听着她说话,露出无比羡慕的神色,和她相比,自己太封闭了,别说旅游,除了上学,出门几乎没有,就是上学还得车接车送,到了大学才有一点空间,不过大学里也是封闭式的管理,她几乎全部时间都呆在学校,而且每隔三天还要给家里汇报自己的学校生活情况,和江枫谈恋爱也是偷偷的,生怕家里人发现任何一点蛛丝马迹。
  林忆雪问道:“大叔,你什么时候准备的这些东西?”

  林飞笑道:“在筒子楼时就配好了,你知道为什么你在筒子楼住的时候从未挨过蚊虫叮咬吗?其实就是这些粉末的缘故。还有那些蟑螂老鼠,虽然已经消灭了屋里的,难保它们还会来光顾,于是我就在镇上的中药铺买了十几味药草,研成粉末,洒在屋内和屋外门口,夏天就是开着门,别说老鼠蟑螂,蚊虫也不敢进来的。”
  林忆雪点头道:“原来是这样,大叔懂得真多。”林忆雪越接触林飞,越觉得这个胖大叔好像什么都懂,就连打架都很有暴力的美感,心中对他越来越崇拜了。
  对于她这个不谙世事的女孩来说,林飞这种全能的大叔无疑给她巨大的冲击和吸引,她有时会默默的把目光聚集在他的身上,炒菜时,忙碌时……这个时刻,她甚至成功的忘记了那个一直想要找到的江枫。
  三人吃饱喝足后,坐在石头上欣赏起美丽的夜景。
  山上的风很凉,林忆雪打了个哆嗦,林飞赶忙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披在她的身上。
  林忆雪闻到林飞衣服上的男人气息,心中莫名的一颤,那是一种温暖,一种心安,还有一种复杂的情愫。
  “大叔,给我们唱首歌吧。”林忆雪轻轻说道。
  “唱歌?”
  “大叔以前是个歌手吧?”

  林飞诧异道:“你怎么知道?”今世的林飞在八九年前确实当过歌手,本来前途一片大好,不过却在有一天清晨起来后,嗓子竟然坏了,变得沙哑和撕裂,不能唱歌了,他那时风华正茂,在演唱事业上也是有点前途的,经此一事,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从此不管干什么都一蹶不振,最后干脆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
  “大叔的家里有一个笔记本,上面还有大叔写的歌曲,我那时就知道大叔原来会唱歌的。”
  “写着玩的,那是以前的事了。”林飞轻轻说道。
  “写的真挺好的,尤其喜欢其中一首歌,名字叫《相遇》。”
  这首歌是林飞写给前妻慕凝雪的,那时他刚刚开始唱歌,慕凝雪就已经成了他的超粉,后来他们相识相爱后,林飞就写了这首歌送给了她。
  如今林忆雪蓦然提起,让他沉寂的相思再次涌上心头。
  看着他变幻的脸,林忆雪问道:“大叔,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嗓子坏了,没办法唱歌了。”

  旁边的女孩哂笑一声,“大叔真是落后,现在不是就流行什么沙哑嗓和烟酒嗓吗?这种歌星有的是,比如什么阿木,帅坤……”
  “他们只是嗓子沙哑而已,调都能唱上去,而我完全唱不了调高的歌曲。”
  “这也不是问题,有些歌手就是超级男低音的,照样很红。”女孩看来也很喜欢音乐,聊起来头头是道。
  “大叔不想唱就算了。”林忆雪看出了林飞的心思,恐怕不小心触及了他痛苦的往事。
  前世在苍鹰大队时,队伍的队员中就有一个流浪歌手,名字叫卓文东,他上过大学,而且是音乐大学的流行歌曲专业,他超喜欢唱歌,尤其是喝酒的时候,总爱抱着他那把破木吉他狂唱,前世倒是跟他学会了不少歌曲,尤其是一些流行歌曲,不过有一次前世的龙宇(林飞)喝多了,拿着卓文东的破木吉他忍不住也弹唱了一首后,从此卓文东再也不敢轻易弹吉他唱歌显摆了,因为听完队长唱完歌后,他知道了什么是深藏不露。

  林飞仰望着星空,天空中正挂着一弯明月。“你们听过《弯弯的月亮》吗?”
  两人俱都摇头。
  林飞愕然,这首歌竟然没有出现在这个世界?
  “那我给你唱这首歌吧。”
  “遥远的夜空,有一个弯弯的月亮,弯弯的月亮下面……”
  副歌高丨潮丨部分林飞没有唱,因为他根本唱不上去,唱上去也异常嘶哑,把这首歌的美感就破坏了,暗想自己得想办法治好自己的嗓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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