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眼中的现实社会》
第10节

作者: 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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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庭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综合考虑本案双方的意见,判决如下:
  一,撤销原一审法院的判决。
  二,上诉人在本判决生效后一次性给付被上诉人人民币三千二百元整。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闭庭。”审判长江琪庄严的宣告了判决结果。
  桂儿的父亲听到这样的判决,顿时泪如泉涌:“为什么?凭什么判的那么少?我那可都是血汗钱呐。”
  “表叔,我们还是回去说吧。”阿蛮扯了扯桂儿父亲的衣袖,把桂儿父亲带出了法庭。
  “为什么这样判,我不服。表侄,你可得为我做主呀。这个法官肯定是吃了对方的好处了。”出了法庭,桂儿的父亲仍然愤愤然地说。
  “表叔,各个法官对案件的看法,对法律的理解,都有所不同。没有证据的话,咱可不能乱说。说出去影响不好啊。如果你对这个判决不服,依照法律规定,你可以向滨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阿蛮拍了拍这个表叔的后背,示意他说话小声一点。

  “表侄,就按照你说的话,我们就申请再审。这个官司。我要和他拼到底。我咽不下这口气呀。”桂儿的父亲一阵剧烈的咳嗽。
  临海县刑警大队审讯室。
  “你不要装傻充愣,人家都申诉到市公丨安丨局了。据说你这个护林员也是人家帮你弄上去的。人总是要讲点良心的。你今天如实的说一下事情的过程。”副队长李志国神情严肃的对坐在审讯椅上的周旺旺说。
  “我,我确实不是故意的。嘿嘿,嘿嘿……”周旺旺还是那样的傻笑着。
  “这些东西,你认识吗?我们依法搜查了你的住处在你的屋角地上发现的。”李志国拿起几枚铜钱在周旺旺的眼前晃了晃。
  周旺旺眼中立即露出了一丝惊恐,尽管这丝惊恐瞬间消失了。但仍然没有逃过李志国的眼睛。
  “挖荠菜吃……山上林子里捡,捡到拾来玩,玩的,嘿嘿。”周旺旺仍然是一脸人畜无害的样子。
  “山上这种东西是不是很多啊?”李志国态度缓和了一些,看着周旺旺有些干裂的嘴唇。倒了杯水,递了过去。
  周旺旺把递过来的水一饮而尽。顺手把玻璃杯子放到了面前的桌上:“不多的,有时下大雨之后就可以捡到。我,我确实是捡着玩的。嘿嘿。”
  吹面不寒杨柳风,说说时间就到一九九四的清明。
  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谭万春与两位审判员在审判席上正襟危坐。
  台下,两名正装法警站在戴着手铐脚镣,坐在站笼内的被告人林志两旁,如临大敌。
  “被告人林志,为家庭琐事,与其妻张巧巧发生争吵。不念夫妻十多年旧情,不念抚养其二子十多年之恩情。用剔骨尖刀,猛刺其妻胸腹部多刀。作案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作案后毫无悔恨,逃避侦查。其社会影响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
  辩护人提出的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观点与事实不符。被告人的供述与该案的所有物证高度吻合,能够形成证据锁链。足以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故辩护人的辩护观点本院不予采信。

  辩护人提出本案即便构成犯罪,亦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该观点与事实不符。被告人林志在被害人胸腹等要害部位连续刺戳十余刀。足以显示其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意志之坚定。毫无过失可言。故该辩护观点本院不予采信。
  辨护人提出了其他辩护观念,亦无法律依据,本院亦不予釆信。
  被告人林志虽主动供述其犯罪情节,但其罪恶深重,不足以从轻或减轻对其的处罚。被告人林志视国法为儿戏,视他人生命为草芥,非法剥夺他生命。公诉人指控其犯故意杀人罪成立。本院认为,其主观恶性极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故此,判决如下:
  判处被告人林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滨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审判长谭万春一字一句的宣读了上述判决。
  听到“死刑”二字,林志脸色煞白,身体颤抖着瘫软了下去:“什么?死!死刑!你,你们不是说几年吗?还可以判缓刑的呢?骗,骗子……”话还没说完,就口吐白沫,昏死了过去。
  两旁的法警一看,赶忙打开站笼。阿蛮赶忙拨打了120抢救电话。
  经过半天的折腾,林志才被折腾过来。直到下午五点阿蛮才精疲力尽的回到家里。
  “爸和大爷,你们怎么来啦?”阿蛮一进门就看到父亲李大忠和远房大爷李大强在正屋里坐着呢。
  “侄子,你想,大爷找你还能有什么好事吗?还是为你四哥那个事。”李大强自己抽出一颗烟点上:“你们爷俩都不抽这个,我也就不客气了。”

  李大忠朝坐在他腿上的亮亮嘴里塞进一块糖:“你四哥在监狱里传信好几次了,他说有什么急事非要见你一面。从小你大爷对你就不错,这是你看能不能安排一下。”
  “我说弟弟,我都说你多少次了,不要这样给孩子们说话。孩子要是能帮忙就帮一帮,不能帮忙我们这些做长辈的。也不能勉强嘛。孩子的政治前途,那比什么都重要!咱这姓李的门上多少年都没出过当官的了。”李大强吐了个烟圈慢悠悠的说。
  “是的,大哥教训的是。”李大忠点了点头。
  “四哥要是说有急事,那肯定就是不小的事。那大爷你看安排个什么时间,怎么去法,我去就是啦。”阿蛮坐在李大强旁边的一个椅子上,边剥一头大蒜边递给妻子炒菜边说。
  “我说他大嫂啊,把我刚才带来的那半口袋花生拿过来。我剥一点花生,晚上和侄子喝两盅。”李大强向阿蛮的妻子阿花喊道。
  “好的,大爷。”阿花朝炉灶里添了一把柴火,然后把门边的半口袋花生拖了过来:“我说你来就来吧,还带这些东西,这不是见外嘛。”
  “看你说的,阿蛮这孩子打小就喜欢吃这个。这都自家地里收的,也不是买的。自己爷们,见什么外。”李大强边说边抓起一把花生,把花生壳剥下。把花生仁放在桌上的盘子里。
  “四哥从被抓的那天开始,这四五年来每年都在向上级有关机关申诉。他始终不承认那头牛是他偷的。这次叫我过去,恐怕还是为这个事吧?”阿蛮拖拽了一下椅子,也靠过来抓起一把花生,剥起壳来。

  “唉,那事确实有点蹊跷。你四哥确实是冤枉的。你知道的,你四哥那天晚上到生产队的牛栏里值夜,他那天晚上在家喝了七八两酒。当时天已经黑了。你四哥带了把手电筒……”李大强把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又讲了一遍。
  李老四喝得醉醺醺的,朝生产队牛舍走去。按生产队的要求,今天夜里是他值夜。走到半路上,他突然看见距他几十米外的一条西南方向的田间小路上有两团黑影在向村外移动。因为当时月亮还没升起来,天太黑,他看不清是人还是动物。
  幸许是什么路过的人,他也没太在意。他想用手电筒照一下,一来距离太远,怕照不清楚。二来怕即使照清楚了,人家会见怪。于是他也就没再多想,继续朝生产队的牛舍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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