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色情》
第4节

作者: 莫出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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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纯黑的女性头像突然变成了一张洁白的真脸,而且正是几十分钟前投诉我偷窥的那位鲜花美女。而她正好沐浴完毕,打开门却看到我嘟起嘴抛媚眼的表情,可想而知她的第一反应。
  “啊——”随着一声整栋楼都能听到的尖叫,她用装着洗浴用品的塑料包狠狠拍打我的胳膊,嘴里还不停的叫嚷:“你又偷窥!你又偷窥!”
  我成了满口黄连的哑巴,慌忙抱着头窜进男浴室里锁上门,躲在门后惊魂未定。
  我猜她这时候已经叫了保安,找了教练,请来经理,搞不好还结集了一群对偷窥者深恶痛绝的娘子军,一大群人正操着哑铃和拉力棒,义愤填膺的守在男浴室门口,我一走出去就被揍成印度薄饼。

  可惜浴室没有窗户可以提供逃脱,地板上的排水口也塞不进一个拳头,我成了正宗的瓮中之鳖。
  缩着头磨蹭了很久很久,最后我还是用毛巾包住头,换了身衣服,壮着胆子推门出去。
  看来娘子军苦等无果,终于退去。我一路从浴室走到前台都畅通无阻,甚至都没人对我多加注意。我下了电梯,摘下脑门上的毛巾,吹着马路上的夜风,轻松无比。
  街道上的名车一辆接一辆呼啸而过。
  曾有人说重庆和深圳是全国最难见到自行车的城市。山城重庆是因为坡道多,骑车费劲;而在深圳则是因为汽车就是自行车。
  作为一个连自行车都买不起的小人物,我只有一脸怨恨的侧目,数身旁经过的车屁股后面的车牌号码玩。
  “迪——迪——”身后突然响起的汽笛吓了我一跳,回头一看,一辆绿色的甲壳虫正慢慢的跟在我后面。
  哥走的是行人通道,有种你撞上来呀,罚不死你!我心里骂得很爽。

  我继续往前走,没走出几步,又是“迪——迪——”两声,还有两束灯光投在我后背上,把我影子拉得好长好长。
  哥挡你路了还是怎么着,有钱人了不起啊?我回头狠狠瞪着这个张牙舞爪的绿虫子。
  它却忽然靠近,开到了我跟前。
  车窗降下,一个戴墨镜的女人探出头说道:“喂,你终于出来了?”

日期:2010-02-15 12:35:49

  (9)
  这一句话几乎让我魂飞魄散。鲜花美女居然不依不饶的跟着我。
  我停下了脚步,怯怯的问道:“你在等我?”
  车也停了下来,女人打开车门走到我跟前,把墨镜推到头顶后看着我,说道:“对呀,我报了警!”
  我急了,一边乱比乱划的解释,一边惊慌的四处张望,看有没有埋伏在周围的便衣丨警丨察一拥而上,瞬间把我按倒在地戴上手铐,然后说道:你可以不说话,但你所说的一切将作为呈堂证供……
  香港电视剧里都是这么演的。

  我焦急的心情都写在脸上。女人不说话,看了我很久,过了一会终于挺不住,噗一声笑了出来。
  从一脸敌意转换到一脸笑意,其过程足以媲美夜来香晚间绽放的美丽。
  “哦,原来你在逗我……到底报警没?”我还是不敢确定,有钱人总是琢磨不透的。
  “报警干嘛,抓你偷窥啊?我有那么无聊吗?”女人笑得花枝乱颤。
  “麻烦你小声一点点……”我注意到我们正在街头人多的地方。
  “还怕人听到吗,敢做就要敢认!”
  “对于偷窥这个问题,我想我需要重新解释一下……”
  “不要解释!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做了亏心事!”

  我被抓住了软肋,功力施展不出,只得缴械投降:“那无论我怎么说,总之就是逃不脱这偷窥狂的形象了?”
  这句话一出口,表明我只能听候发落,只求圣上开恩,从宽处置。
  女人笑了笑,转身打开车门,取出一个璀璨精美的手提包,伸手在里面翻着什么。
  电棒?还是皮鞭?难不成是剪刀?
  都不是。她取出的是一个干瘪的男士旧钱包,一看就是假皮,地摊货。
  “刚才我在浴室门口踩到一个皮夹子,它的主人是个自恋狂,居然只夹着一张自己的照片。我一看呀,就说这自恋狂,怎么和那偷窥狂长的一模一样呢?里面身份证的名字呀,还叫什么萧志,用广东话念就是——”
  “小鸡!”我大惊失色,一模裤兜,果然空空荡荡。原来我的钱包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竟是如此寒酸。
  “噢,你认识这个人呀?”她还想继续捉弄我。
  “好了好了,谢谢,谢谢!”我嬉皮笑脸伸手去接钱包。
  她手一缩,问:“这是你的吗?我怎么记得是某个偷窥狂的?”

  “我就是偷窥狂,我就是偷窥狂!”这个时候孙子我也认了。
  “我有没有冤枉你?”
  “不冤枉,不冤枉!”
  “那我有没有……偷拍你?”
  “没有,没有!”我只有五体投地,承认她已经完美的翻身胜利。

  “这还差不多。”女人这才一脸得意的把钱包摔到我手里,娇嗔道:“我呀,好心好意在这儿等你,你居然磨蹭了一个小时才出来,欺负我不敢进男浴室找你是吧?”
  “实在抱歉,实在抱歉!”我满脸堆笑,点头哈腰,问:“我要怎么感谢你?”
  “你要真想感谢我的话——”
  女人双眸骨碌一转,偏头而走,然后回过头来嫣然一笑,说:“那就送我回家吧。”

日期:2010-02-15 12:37:04

  (10)
  网上流行一句话:“恋”是一个很特别的字,它的上半部取自于“变态”的“变”,下半部取自于“变态”的“态”。
  中学的时候情窦初开,那属于“早恋”,也就是“早变态”。要恋爱,先变态,我少年时也没少做一些变态的事。
  比如高中时我暗恋隔壁班的女同学,白天不敢行动,只有晚自习放学后埋伏在学校门口扮演偶遇。远远见她出来了,悄悄靠近,然后拿书往她肩膀上一拍,说一句嘿真巧你也走这边啊,然后就厚着脸皮跟她一起回家;
  第二天我又埋伏在相同的地点,拿相同的书往她相同的肩膀上一拍,说一句嘿太巧了又碰到了;
  第三天说真是好巧又又碰到了;
  第四天说哇塞怎么一直都碰到哦;
  不料第五天遇到老师拖堂,放学的时候已经晚了十五分钟,我垂头丧气的走出校门口,原以为计划泡汤了正在懊恼,却突然被别人用书拍了肩膀,回头见那女同学对我说:今天怎么没按时碰到呢?

  送女孩子回家是每一个男人的必修课,因为它可能是每一段浪漫爱情的起点。当然,处理不当的话它也可能成为终点。
  前辈曾说若不能体会这一道工序的意义,也就领悟不到爱情的真谛。
  那按照前辈的说法,高中的时候我就领悟到了爱情的真谛,因为那时我一直以为送女孩子回家就是爱情的终极目的。
  那段时光我每天都在享受美好的爱情,因为总是幸福的看着那位女同学被安全送到,我才匆匆忙忙的往另一个方向跑步回去。
  满身的汗我都觉得带着芬芳。
  到了大学,爱情的真谛被我领悟得更深了一个层次。

  每天晚自修后,送我的猫儿回宿舍时一定要手牵手,踩着路灯下的影子一步一步走,到了楼下还要丝丝细语不肯松手,运气好还能赚得机会吻一下她的额头。
  那个时候我做梦都会笑得住不了口。
  “在想什么呢?”一个温柔的声音在封闭的车里环绕,格外像立体音。
  Josie坐在驾驶位上,双眼透过茶色墨镜看着前方,修长白皙的双臂轻轻抚在方向盘上,优雅而自然。
  “没想什么。”我坐在舒适的皮沙发上一动不动,看着马路上的白线一截一截的被车吞进肚子里。这是一个女人的副驾驶位。

  高中时阵阵悸动的我,大学时无限甜蜜的我,怎么都没想到若干年后,我竟会以这样的方式送一个女孩子回家。
  车子开进一片漂亮的花园小区,远远就看到楼牌上写着三个大字:凌霄阁。
  我想起很久以前听办公室的同事聊深圳的楼盘,都是用广东话讲的,我虽听不懂,但也记得他们提到过一个“林小哥”,估计就是这个“凌霄阁”了。
  “这里的房子很贵吧,听说都快两万了。”我尽量多扯些这样的话题,好显得自己也是看过房的人。
  “哪呀,现在都两万八了。”Josie只是轻描淡写,往左转动方向盘,车子拐进了地下车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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