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来桃花开》
第17节

作者: 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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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她未曾踏足的地方,都督府内宅,也就是都督起居所。
  晚云提笔画了个大大的框,中间一个小人,持剑而立。又在一旁草勾几笔,添了几支桃枝。纵是强劲,也抵不过山风。而山风再强,也吹不倒人。那窄袖被风吹得似流水拂动,小人转身,舞起一串银色的剑花。
  寥寥几笔,意境已成。

  这小人,从她八岁起,就总是她画中的主角。无论画什么,加上这个小人才会觉得圆满。
  似虚无缥缈,又实实在在。恰似多年前的那段回忆。
  晚云又将那小人看了看,伸个懒腰,吹了灯,自去歇息。
  翌日旬休。
  晚云才收拾妥当,家人来禀,说楼下有个女子嚷着要见他。
  来人是个挺俊俏的少女,十几岁模样,圆脸樱唇,头上双丫髻梳的一丝不苟,穿着粉色的襦裙,脖子上挂了埋了翠玉的璎珞。
  “你便是常晚,洛阳来的?”见到晚云,她简单行个礼,开口便问。
  “正是。”晚云拱手回,“娘子是?”
  那少女也不回答,只道:“洛阳和凉州可有不同?”

  晚云不解,只简单回:“很是不同。”
  少女将她仔细打量,却不说话。
  晚云被她看的浑身起毛,进而问:“娘子要看病还是抓药?”
  少女一笑:“你是常晚,我是张玲珑,张冼的女儿,父亲说你是我未来夫君。。”

  这可怎么办?
  晚云怏怏地陪张玲珑走在市肆间,只觉白眼要翻到头顶去。
  凉州民风彪悍,女子也无拘无束得很。
  昨晚那边才提出结亲,今日女儿就找上门来,找未来夫婿一起出门,说什么要多多了解。
  晚云自是不想来,但架不过方庆那老狐狸,非说张冼最疼爱这个女儿,不许她得罪了,其余的事以后再说。又说这张玲珑,张冼自小是当男子来养的,出了名的大大咧咧任性骄纵,让晚云耐心点,小心伺候。

  她仍然记得出门时,方庆那幸灾乐祸的神情,
  凉州城不小,胡商络绎不绝,张玲珑熟稔地拉着晚云穿梭在骆驼和马匹里,却让她连连踩到各种粪便。
  晚云一脸嫌弃。
  “娘子到底要带我去何处?”她终于忍不住道。
  张玲珑看着她,冷笑一声。

  “怎么,”她说,“这便受不了了么?我可要告诉你,马市是我最喜欢来的地方,几乎每日都要走一趟的,你若觉得你身娇肉贵,就早早识相将婚事推了。莫以为得了我父亲青眼便可成事。没那样的好事,我的婚事我说了才算!”
  晚云愣了愣,登时哭笑不得。
  搞了半天,原来她是来拒婚的。
  “娘子放心好了。”晚云随即道,“此事不过是令尊主张,我舅父不曾答应,我也不曾答应。”
  张玲珑似乎没想到他会回答得如此干脆,目光定了定。
  “当真?”她怀疑道。
  “自是当真。”晚云无奈,“娘子可带我去别处么,这里当真是熏死人了。”
  离马市不远,有一处小寺院。门外的空地上,一棵大树的叶子早已经落尽,枝条光秃秃的。
  晚云的鞋子底下沾了一层马粪,她皱着眉,在地上摩擦,却怎么也擦不干净。
  张玲珑见状,道:“鞋子脱下来。”
  晚云看了看她,依言将鞋子脱了。
  张玲珑一手提起他的鞋,一手麻溜地抓起一把草,胡乱擦去鞋底的秽物。接着,又让她脱下另一只,接着擦。
  晚云坐在一块条石上,看着她,不由好奇。
  “娘子堂堂参军家的闺秀,怎会做这些活?”她问。
  张玲珑不以为然:“做这些活有什么难,我父亲的坐骑,都是我伺候的。”
  晚云更加惊奇:“你伺候马匹?家中的仆人呢?”
  “他们伺候不好。”说到这个,张玲珑有些得意,“我有好几匹马,每一匹都是我亲自到马市里挑选的,养得膘肥体壮,无人不夸。”
  晚云明白过来。心想好个张冼,平日看着一本正经,教出个女儿全无闺秀的样子,不但视男女大防为无物,癖好还特殊得很,别家闺秀喜欢绣花,她喜欢养马……
  似乎察觉到了晚云的心思,张玲珑瞪起眼:“你与别人一样,都觉得我粗鄙么?”
  晚云一愣,忙道:“非也非也,不过觉得娘子能干罢了。河西之地,果然巾帼不让须眉,教人心生敬佩。”
  这话让人听的舒服,张玲珑的脸色变得好看起来。
  “那是自然。”她昂着头,一脸骄傲,“我还不会写字便已经学会了骑马,若是个男儿,当下也必定到齐王殿下的营中去了。”
  蓦地听她提到裴渊,晚云心头一动。
  “哦?”她说,“你才十几岁,便已经想参军?”
  “十几岁怎么了,我父亲当年也是十几岁入的行伍。”
  “你钦慕齐王?”

  张玲珑奇怪地看她一眼:“那可是齐王,谁不钦慕?”
  这话说得理所当然。裴渊在河西确实名望深厚,无论何人,谈起他都是一副崇敬的神色。
  待鞋子弄干净了,晚云接过,道了声谢。
  她那眼睛里盛着笑意,有几分温柔。
  张玲珑怔了怔,忽而转头望向不远处一头闲着吃草的骆驼。那骆驼一边咀嚼,一边看着她,大眼瞪小眼。
  晚云也不打算欠人情,看了看她的裙子,道:“你的襦裙脏了,我赔你件新衣裳吧。”

  张玲珑虽然平日喜欢看戏骑马,也经常喜欢往马市跑,但城中的市井却鲜少踏足。
  她毕竟是参军家的闺秀,平日吃穿用物都有家人张罗,不必自己去操心。
  街上卖衣服布料的成行成市,张玲珑跟在晚云后面,只见四周人来人往,不乏牛高马大的胡人。
  她也不怕生,倒是对那些琳琅满目的成衣颇有兴趣,提着裙摆跑进铺子里。

  晚云让店主人打了水给玲珑净手,在柜台前翻看样式,问,“你喜欢半臂么?喜欢窄袖还是宽袖?”
  张玲珑看了看,道:“都好。”
  晚云有些犯难。她向来不会挑衣裳,只着仁济堂的灰衣。逢年过节或是访客穿的衣裳,向来是师兄帮挑的。
  她摸摸鼻子,还是将差事交给了绣娘。
  店主人笑道:“郎君莫急。挑衣裳这事一回生两回熟。将来多带娘子来瞧瞧,自然就会了。”
  晚云应一声,张玲珑听她应承得自然,不由得脸上热了一下。
  最后,张玲珑挑了套藕色襦裙,绯色半臂,配鱼藻纹披帛,她喜欢得紧,横竖舍不得立马穿,让店主人仔细包好,抱在怀里。

  “常晚。”忽然,张玲珑脆生生道,“你喜欢我么?我喜欢你。”
  晚云愣了愣,扭头看向张玲珑:“你年纪尚小,知道什么是喜欢么?”
  “知道啊。”张玲珑道,“就是夜里睡在一处,一起生孩子。”
  晚云:“……”

  心里再度对张冼教女的成果跪服,她说:“为何突然说这个?你先前不是说,要我把婚事推了么?”
  “那是之前。”张玲珑理直气壮,“我不认识你,不知你脾性长相如何,当下既然认识了,自是不一样。”
  晚云抿了抿唇,温声道:“你是个好女子,可我不能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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