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警花》
第36节

作者: 呱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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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的,到你这,就金玉其表,败絮其中
  不是你不行,是你不愿意相信自己行。
  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智者见智,仁者见仁,智者指的特别聪明的人,富有创造性,有眼光和远见和博学多才的人,其聪明才华横溢是被大家公认的,那为什么还这么聪明的人千虑思考,还会有过失呢?
  人无完人,金无足金,只要是人就会犯错误,我们知道任何完美的人和事物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愚者千虑,必有一得。这个就是笨鸟先飞,再怎么笨的人只要努力月夜,认真思考,不断的总结经验和教训,总有一天总有一次会做对会把事情做好,熟能生巧,想做成功一件事情,不怕自己笨,只要付出总会有收获。

  世上没有后悔药,把握当时正年少。
  知识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而青春一去却不复返。”
  看到这里,龚帅发现自己脸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挂起了姨母笑。
  显然,这个笔记本的主人叫“彩虹”。
  “彩虹?”龚帅想,“怎么这么熟悉?”
  他觉得这个名字很熟,但一时想不起来。
  到市局的时候,腕上手表的时针指向七点半,很多同事还没到岗,虽说窃读别人的笔记有些失礼,可他想从中找到笔记本主人的线索,只好忍不住又打开笔记。
  “外观往往和事物的本身完全不符,世人都容易为表面的装饰所欺骗。”———《威利斯商人》

  “龚副早。”
  “早。”龚帅没有抬头,他意犹未尽的看着笔记本里的内容,像似侦察嫌疑人的私人物品。
  “三月二十日 小雨
  我是爱花之人,走到哪看见花就挪不动步,因此,我不管在哪工作,在哪住,只要见到花丛、花树,就会像做贼似的去采摘,所以我向往李子柒那样的田园生活,漫山遍野,一年四季,数不尽的山花烂漫。
  我们喜欢宝马,我们喜欢王力宏,我们喜欢jojo,我们喜欢杨过和小龙女,我们喜欢三生三世十里桃林,我们喜欢孙悟空,我们喜欢张子房,我们还喜欢《秦时明月》和《狐妖小红娘》,我们喜欢春暖花开,我们喜欢大海,我们喜欢在草原上带着心爱的人骑马。
  喜欢归喜欢,我们喜欢的只是喜欢而已,就像终将失去的青春,总有一天,我们会不再喜欢。
  瑾瑾接了一个大活——桐乡一个婚纱摄影店蝴蝶树邀请她过去坐镇,要用一个月时间把‘一潭死水’的婚纱摄影盘活,纵然她有超能力,这样一个“病秧子”店,又岂是她一个人可以轻而易举扭转乾坤的?于是,她找到我:“彩虹,过来帮我,报酬丰厚!"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只要报酬丰厚,不管是上刀山还是下火海,除了犯法的事,让我做什么都行。
  于是,从京城坐高铁到杭州,再从杭州坐大巴到桐乡,千里迢迢跋山涉水来到了蝴蝶树。
  蝴蝶树的老板给我们租了房,这个社区住着大约一百多户人家,都是带院子的平房。
  桐乡离乌镇不远,是标准的江南水乡,但气候潮湿,就算阳光普照,屋内也湿气很重,和北京干燥的气候恰恰相反,这里的阳光显得格外温暖,门口的小院子里有躺椅,没事的时候拿着本书躺在椅子上晒着太阳,微风拂过,一阵花香飘来,我突然直起身,朝着隔壁花园望去。
  瑾瑾见到桌上的花,知道是我这个“采花大盗”所为,一本正经的:“这里不比京城,是人家的地盘,路边的野花倒是无妨,隔壁院子的花,我劝你还是不要采为妙。”
  我理直气壮:“隔壁是个荒宅。”
  瑾瑾:“你怎么不说是鬼屋?”
  我瞪大了眼睛:“搞不好就是鬼屋,挺阴森恐怖的。”

  瑾瑾:“鬼你个头啊!我前天夜里还看到灯光。”
  “不可能?难不成是鬼火?”我说着,就往隔壁院子里跑。
  “喂?彩虹,你做什么去?”
  就算真是鬼屋,我也要去看看。
  为了这些娇艳欲滴,芳香四溢的鲜花,我怂胆子一下子便肥了。
  这堵墙不算高,我踩在靠椅上踮脚就跃了过去,鬼宅的小院子里花开的着实艳丽,白色的小花我也说不上来是什么品种,总之就是好看,就是香,转头看那扇门那扇窗,皆是门窗紧闭,窗帘拉得密不透缝,这座房子完全没有见到有人居住的迹象,死气沉沉,寂寥无声,我完全可以肯定没人在里面住。

  我走到门口朝门缝看了看,又走到窗前希望可以找到一丝生命的气息,绕来绕去,什么也没发现。我跳到院子里,捧着一朵花,闭上眼睛凑在鼻子下陶醉的闻着花香。半晌,抬起头朝院子外面喊:“瑾瑾,这里没有人住,你是不是看花眼了?”
  “彩虹,你回来······”
  突然,在离我最近的一个窗口,里面的窗帘动了动,一张可怕的老脸露了出来,面无表情的看着我,我不寒而栗,背脊上闪过一阵凉意,我慢慢的直起身对着那张布满皱纹沧桑的老脸,语无伦次的道:“······好,您,您好!"
  青天白日艳阳高照,我确定他不是鬼,这个宅院也不是鬼宅,我盯着这个人看,他缓缓移到门口,打开了门。
  我说:“对,对不起,我不知道这里有人住,我只是摘了些花。”
  这个老人用手撑着门框,费力的一高一低的走了出来:“哦!哦!摘,摘花?”
  “会讲普通话?您的脚怎么了?”我发现他的脚在流血,确切的说是在流黑色的淤血。

  “里面藏着一块,小玻璃渣,已经几十年了。”他用暗哑低沉的普通话说。
  “玻璃渣?几十年了?怎么不去医院把它拔出来?您是本地人?”我震惊。
  “我不是,我,姓周,周。”他微笑,看起来很慈祥,顿时鬼宅不是鬼宅,这人看起来也不那么可怕了。
  “我叫彩虹,住在隔壁,我和我朋友瑾瑾住在隔壁,我们只住一个月,我们来自北京,我先走了!”我朝他摆摆手,就跑出来院子。
  “彩虹,你胆儿肥了?采了人家的花还和人家打个照面?”
  “瑾瑾,那人是有些可怕,不过他挺奇怪的。”我对瑾瑾说。
  “奇怪?”
  “他脚里面有块玻璃渣,已经几十年了,流着脓血,那只脚连同那条腿好像已经废了,他皱纹深得看起来像是好几百岁了,浑身臭烘烘的,家里乱的像猪窝,他好像不见天日般,屋子里潮气深重,霉味熏天,那扇门好像几百年没打开过。”
  “常年待在那间屋子里?闭门不出,他修仙还是辟谷?”
  “他骨瘦如柴,面黄肌瘦,皱纹满脸,我看不像修仙之人,倒像是入了魔道!”
  “入魔道不是应该会妖媚邪?他这个样子倒像是从地狱爬出来的回魂的鬼!‘
  “我们是不是仙侠剧看多了?”
  “好像是的。”

  发现了这件事之后,许是那开满鲜花的庭院委实繁花似锦与周老怪那诡异的房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一直放心不下他,过了几天,我见到房东,随口提到隔壁的周老怪。
  房东一脸嫌弃:“这人是个怪物!在这住几年了,成日躲在房子里,不和人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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