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佗离家太久,向曹操申请回家探望。华佗和曹操是同县同乡,曹操也挺有人情味,就让华佗回去了。结果华佗逾期未归,曹操多次派人催促,华佗就是不肯上路,而是说自己老婆生病了,得先照顾老婆。
华佗的回答充分反映了他医书读得多,但史书读得少。如果曹操是一个暴君,他会毫不犹豫地杀了华佗的老婆,好让华佗专心回来给自己治病。
幸好曹操不是。
虽然曹操心里很不爽,但他毕竟还是通情达理之人,便派人去华佗家里探望,并嘱咐,如果华佗的老婆真有病,那就给他四十斛小豆,再宽限一些时间;如果没病,就把华佗抓起来。
华佗果然说了谎,被押赴许都拷问,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曹操怒不可遏,华佗鼠辈,给你脸你不兜着,竟敢跟我玩心眼。曹操下令处死华佗。荀彧爱惜华佗的才能,请求让华佗戴罪立功。曹操说,我就不信天下再也没有这等人了!
华佗卒。有人考证,华佗活了六十四岁。
华佗的死完全是因为自己太作了,可他为什么要这么作呢?
《三国志•华佗传》和《后汉书•华佗传》都认为华佗是“恃能厌事”,也就是仗着自己有本事,不愿被曹操驱使。这里最重要的两个字是“恃能”,华佗的心态和绑匪差不多,认为越有钱的人就越怕死,只有自己才有本事帮曹操延命,曹操现在求着自己,断然不敢把自己怎么样。
华佗的这点小心思,曹操怎么可能看不透,因此他说华佗这是在“养病自重”,也就是通过维持曹操的病状来体现自己的重要性。应该说,这个评价还是很准确的,只是华佗没想到曹操不受威胁,最终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清代学者何焯认为,当初华佗为陈登治病,明明知道三年后会复发,却不为陈登根治,就是为了“养病自重”。何焯的话是有一定道理的,想必这三年中,华佗在陈登那里是任意取求的。
可以说,华佗是死于自作聪明,但这背后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我们想象中的华佗,是一位和蔼可亲的白胡子老头,他不慕名利,悬壶济世,爱岗敬业,服务人民。而事实却刚好相反,华佗非常后悔自己走上了行医之路,甚至觉得这是耻辱。
《三国志•华佗传》说华佗“以医见业,意常自悔。”
《后汉书•华佗传》说华佗“耻以医见业。”
华佗作为当时的“中国第一刀”,怎么还后悔从医了呢?
因为在我国古代,医生的地位太低了。
由于医学知识的极度匮乏,在古人眼中,医生和巫师是同行,一个扎银针,给你喝药汤;一个跳大神,给你喝符水。有人治好,有人致残,生死全凭运气。因此医生和巫师也常被合称为“巫医”。
《三国志》将华佗的传合并在《方伎传》中。
《后汉书》将华佗的传合并在《方术传》中。
华佗欲哭无泪。
唐代文学家韩愈说:“巫医乐师百工之人,君子不齿。”
巫医、乐师、百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视为“贱业”,相关从业人员的子弟被排除在“良家子”的范围之外,连做郎官的资格都没有。
如果华佗出身贫苦大众那也就罢了,管他贱不贱,能挣口饭吃就得了。可华佗偏偏是士人出身(然本作士人),为了专心研究医学,华佗拒绝了沛相陈珪(guī)的察举和太尉黄琬的辟除,最终沦为贱业从业者,既辱没了先祖,又耽误了后代。
华佗很后悔。
华佗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如果华佗出生在今天,至少会被广大网友尊称一声“华佗爸爸”,说不定还能拿几个诺贝尔医学奖。正是那个时代对医学的畸形理解,造成了华佗的畸形人格。《后汉书•华佗传》说他“为人性恶,难得意”,也就是性格暴躁,凡事都不顺心。或许华佗就是想抓住这最后的机会利用曹操“得意”一把。
华佗本可好好给曹操医治,帮助曹操延长寿命,自己至少也能活得像那么回事,说不定还真能求场富贵,可惜最终的结局是双输。
华佗死前将自己的医书交给狱吏希望传世,狱吏不敢接,华佗只好一把火烧掉了自己毕生的心血,或许这是人类医学史上最惨痛的一天。小说《三国演义》说华佗的医书叫《青囊书》。实际上,青囊就是黑色的袋子,巫师、风水师之类的人习惯把他们的专业书装在青囊里,考虑到华佗被认作他们的同行,也有可能把自己的医书装在青囊中,但这本书的名字并不叫《青囊书》,华佗应该还没来得及起名字。
华佗有两个徒弟,吴普和樊阿,这两个人医术也很高明,但似乎没学到华佗的绝学,他们的事迹在史书中只有寥寥数语。
杀了华佗,再也没人能为曹操医治头风病。曹操后来也后悔杀了华佗,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另一个人。那么,这个人是谁呢?
下节再聊。
日期:2022-03-05 07:13:19
第一百一十三节 伤年少
上一节我们聊到,杀了华佗,再也没人能为曹操医治头风病。曹操后来也后悔杀了华佗,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另一个人。那么,这个人是谁呢?
这个人就是曹冲,曹操最喜欢的儿子。
曹操喜欢曹冲,是因为曹冲的智商奇高。
曹冲五六岁时,智商就和成年人差不多,有一个著名的故事通常被用来证明这一点——曹冲称象。孙权曾经向曹操进献过一头大象,曹操想知道这个庞然大物到底有多重,就询问自己饱读诗书的文士们,文士们一筹莫展。曹冲却说,想知道重量不难,称称就行了。道理是这个道理,但哪有这么大的秤?曹冲说,先让大象上船,在水痕淹到船体的地方刻下记号,再让大象下船,重物上船,让水痕与之前所做记号吻合,最后称量重物就可以知道大象的体重了。曹操非常高兴,立即派人照此办理。
曹冲实在是聪明,再往下想想就能参透阿基米德原理了。
然而有学者认为,“曹冲称象”这个故事并不靠谱。因为曹冲死于建安十三年(一说建安十二年),而孙权在建安十五年才派人做交州刺史,才可能得到大象,因此这个故事是有问题的。
事实上,孙权虽然建安十五年才得到交州,但在此之前,从交州弄到头大象应该不难。况且,这头大象也未必出自交州,据现代历史地理学、生物学研究,三国时期野生的亚洲象广泛分布于秦岭、淮河以南,孙权完全有可能弄到。所以否定“曹冲称象”的真实性是证据不足的。
除了智商高,曹冲还难得有一颗仁爱之心。有一次,曹操的马鞍在库里被老鼠咬了,仓库管理员吓得要死,因为乱世刑法严峻,这事足够掉脑袋了。库管想自首,但感觉自首也得死。曹冲知道后,就对他说,三天后你再自首。曹冲用刀子把衣服戳了个洞,然后整天愁眉不展唉声叹气。曹操问这是怎么了,曹冲说,我的衣服被老鼠咬了,听说很不吉利。曹操赶紧安慰儿子说,没有的事,那都是胡说八道的。随后库管向曹操自首,曹操笑着说,我儿子的衣服在身边都能被老鼠咬了,马鞍挂着柱子上更在所难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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