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长为职场“白骨精”外加“狐狸精”》
第12节作者:
妩简 “行,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再说,这也是我应得的。”
林雨沫斜了成思民一眼,轻轻“哼”了一声。
成思民侧头看她翘挺的鼻尖冻得微微发红,长长的睫毛忽闪着如两把小扇子,立马觉得心里痒痒地,想伸手过去摸一摸。
晚饭是在金融街的“小南国”吃的,成思民点完菜,林雨沫才发现这里经营的居然是正宗的上海本帮菜。
“成总,你不是正宗的北京人么,怎么喜欢吃上海菜呀?”
成思民皱了皱眉,长吁了一口气,“因为……,它比别家都贵!”
林雨沫觉得有点莫名其妙,“不求最好,但求最贵?花钱的虽然是我,吃下肚子里的可是你,你可别犯傻哦!”
成思民有点忍无可忍了,“喂,林雨沫,有没有人说过你EQ低呀?”
林雨沫正往嘴里塞刚上的大闸蟹炒年糕,喜滋滋地回答:“不可能,我从小就是天才儿童,IQ高的人,EQ怎么会低,你甭想打击我。嗳哟,真好吃呀!你快吃呀!”
成思民吃了多少,林雨沫没注意,那一盘子炒年糕、野生小虾仁她消灭了大半。此外,她还吃了一小碗酒酿桂花小圆子,几只生煎馒头。熟悉的美食带来的巨大满足感,令她的脸色红润,眼神明媚,整个人喜气洋洋地。
看来“吃东西能让人快乐”,果然是真理。
成思民看着林雨沫,心想这么能吃的人,怎么瘦得像一根豆芽?这样想着,嘴角就忍不住微微上弯。“喂,别就惦记着吃,说一说,今天到底什么事儿让你不开心啊?”
林雨沫单手托腮,“好不容易才高兴了一会儿,你又来扫兴!”
“我不是你导师吗?难得你请我吃饭,我也不能真白吃呀!”
林雨沫的贝齿轻咬着嘴唇,“我得到了一个上场的机会,能和你直接叫板了!”
“那是好事呀!你这么发愁为什么呀,担心赢不了我?”成思民眼珠一转,想出了原因。“哦,你是担心被人做空吧?”
「职场菜鸟入门第十四篇:1、同事之间的团结,在大家处于同一个水平线的时候,保持起来并不难。如果你以平级的身份,突然被领导赋予了一个凌驾大家其上的工作,那么团结就不复存在了。
2、被平级的同事孤立和做空,暗地里拆台,这种事情将不可避免。在你升职之前或之后,都是一门必修的功课。如何能改变被动的局面,那么就得继续往下看了!」
“喂,成思民,被人做空的时候,你怎么办的?”林雨沫突然来了兴趣。
“要么,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你听听看!”成思民微笑着说,“狮子和老虎之间爆发了一场激烈的战争,到了最后,两败俱伤。狮子快要断气的时候对老虎说,‘如果你不是非要抢我的地盘,我俩也不会走到这一步。’老虎吃惊地说,‘我从未想过要抢你的地盘,我一直以为你要侵略我!’,你认为这故事想告诉你什么?”
林雨沫想了想,“身为团队的领导者,提前沟通很重要,这样可以避免无谓的误会和矛盾!”
成思民意味深长地点头,“孺子可教也!再给你讲一个故事,两只乌鸦在树上对骂起来,越骂越凶,越吵越激动,最后一只乌鸦抄起一样东西朝另一只乌鸦砸去。那东西将那只乌鸦砸得头破血流,自己也碎了。突然丢东西的乌鸦也大哭起来,这时它才发现丢出去的东西,是它自己尚未孵化的蛋。”
林雨沫皱眉思索,“这是要求我们遇事要冷静,不要冲动。”
成思民补充说,“冲动不仅不能伤敌,还会自损,最后受损失的还是整个团队。团队受损,是领导者的大忌。”林雨沫下意识地点点头。
吃得小肚溜圆,两人走出“小南国”,成思民看看表提议说:“时间还早,我再带你感受感受北京之夜?”
林雨沫不领情地道:“当我外地人么?我可不去什么酒吧。”
成思民说:“喂,你可别把你们上海人的毛病安在我身上!那么,你说说,最想去哪儿?”
林雨沫眼珠一转:“你先给我讲个笑话,我再告诉你。”
成思民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把林雨沫哄进车里,一面说:“行,我讲了笑话,你就听我安排,好不好?这顿饭花了你一千大元,我怪不落忍的。”
林雨沫得意地瞥了他一眼。
“话说一个上海小朋友去商店买针,针的价格是2分钱3根,小朋友付了1分钱,售货员给了他1根针,他却不走。售货员问他为什么呀?他向售货员说:‘妈妈告诉我了,你还得找我两张草纸,不找就不能走。’”成思民绘声绘声地讲开了。
林雨沫嘴巴张大了,指着成思民说:“行呀,你,你这是恶心我那,还是恶心上海人哪?我看,你才是对上海人有偏见!”
成思民狡黠地说:“你看,你就是太狭隘!现在哪里还分什么上海人,北京人,大家都是中国人。说了是讲笑话,你可不许给我戴帽子。”
林雨沫被他抢白了,一着急,伸手解安全带立马想下车。
成思民换成单手驾车,迅速伸出右手按住她准备解安全带的手上,“好了!不闹了,我就是想让你开心开心,还当真了,嗯?”
成思民的那只手纤长有力,干燥而温暖,掌心微有粗糙之感。猝不及防地,林雨沫的两只手被他握在掌心。车里一时静了下来,似乎只能听见彼此急促的心跳声。
林雨沫先反应过来,“成思民,你,你干嘛呢?单手怎么开车呀,这多危险!”
成思民慢条斯理地说,“那你不下车了?”
林雨沫两颊飞红,白了他一眼,“你讨厌啦!快放开我,你不停车,我怎么下车呀?”
成思民心里骂自己昏头了,明明没喝酒,怎么脑子都不好使了?立刻松开手,车子一拐弯上了长安街,他还是把林雨沫拉到了后海。
林雨沫一边下车,一边埋怨他,“还说我EQ低,不知道尊重女士吗?说了不去酒吧,现在大冬天的,荷花还埋在地底下,拉我到这儿来干嘛?”
成思民觉得好笑,“又不让你喝酒,我是带你来个好地方玩一玩,不懂别瞎说!”
他拉着林雨沫来到后海边的一个小酒吧,这个酒吧分两层,每层的面积也就在150平米左右,一楼挂着个很大的投影屏幕,中间是个长方形的小舞台,正有个四个人的小乐队在演奏。
“喂,你想听什么歌,我唱给你听?”成思民一幅熟门熟路的样子,一进门就有服务生和他打招呼。
林雨沫眼睛亮了,“你?为我唱歌?那我要听,要听‘草原夜色美’!”她故意说了一个很古老的歌,这是她妈妈最爱听的,德德玛演唱的。
“好!你等着!”
成思民纵身一跃上了舞台,面对大家弯腰来了一礼,立马博了个满堂彩。林雨沫心里暗赞一声,人家为什么骚包,谁让人家有那个本钱呐?
看样子成思民是个业余票友,他和乐队几个人配合很默契,“草原夜色美”的旋律一响起,酒吧里立刻想起有节奏的掌声。
“草原夜色美/琴曲悠扬笛声脆/晚风吹送天河的星啊/汇入毡房闪银辉/啊哈呵……”成思民的音色磁性宽广,唱出另一种摇滚的味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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