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里的那些人,那些性爱往事》
第19节作者:
酷在寒冬 至于和2个校花的故事,我觉得很经典的,你们连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都运用进去了,不得不令人佩服,我想起蔡依林的那首歌《爱情三十六计》“爱情36计,就像一场游戏,我要自己掌握遥控器,爱情36计,要随时保持魅力,才能得分不背叛出局”是的,爱情里面时常有人出局 ,有时候是男人,有时候是女人,有时候则是2个人同时出局。B很爱强哥,所以愿意付出自己的一切,而A则是看中了强哥的钱,这场 3个人的游戏中没有谁是胜利者,强哥失去了爱人,B得到的是强哥的背叛,而A这个绞尽脑汁,无所不用其极的女人得到的除了羞辱还是羞辱,有人和我说过J女很有职业操守,她们虽然通过付出肉体,获得了金钱,但绝对不会投入情感。就这一点我觉得A比J女都不如。
表哥的老婆,其实我是不支持你们在一起的,毕竟今后你还要面对他,当然表哥永远不会看到我的这个帖子,即使他看到了,也不会知道强哥就是你,所以这一点你不用太担心,至于他老婆,我想她和你在一起的原因多半是因为感激,而不是感情,也可能你们现在相处的久了有了感情了,但是我还是劝你,今后要处理好和表哥的关系,可能这会表哥都在外面有了新家也不一定,作为兄弟,我得说你一句,朋友妻还是不可欺的好,不是有句话叫做“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吗,所以咱混也要讲究一定的原则哈!
关于那个贵妇人,你讲的不多,也许你是不想让别人以为你是靠女人才有今天的,但是我还就真觉得正是这些女人才有了你的今天,你别生气,我说这个是有充分理由的,你靠的第一个女人是珊,因为她的离世成就了你们的一段爱情佳话,这也是你们的珊娃娃和强娃娃那么畅销的原因,这是你的发家之本,第二个女人则是那个村花,她给你上了一堂深刻的教育课,她教会了你要一边喝着牛奶还要一边啃着面包,否则你会同时失去牛奶和面包,你说过那次离婚,自己的一半财产都判给了那个女人,这个代价应该很深刻了吧,第三个女人,表哥的老婆,我觉得她才是高手,因为她利用了男人致命的弱点——同情心,你不仅帮她老公还清了债务,还在她老公不在的时候填补了她的寂寞,她做到了面包和牛奶兼得,第四个女人让你知道了女人最讨厌男人的是背叛,只不过有的女人不能接受精神背叛,而有的女人不能接受肉体被判罢了,第五个女人让你明白了,爱你的女人不一定是真心对你,用钱堆积成的爱情,风一吹就会垮,第六个女人,那个贵妇人,她让你明白了,要成功就得付出一定的代价,哪怕是做一些你不情愿的事情,那你也得能屈能伸!
呵呵,你常说离婚一次的男人是块宝,离婚2次以上(包含2次)的男人就是草了,你不想变成草,所以你一直单身。我觉得你是一块含金量十足的“宝”,所以你现在有资格也有能力去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看我日志的朋友都觉得你变得这么坏是不是被我夸张了,还说你是我虚构出来的,哈哈,你现在应该都在笑吧,还有人建议我去写剧本,他们说你的故事可以拍成电影或电视剧,而且可以拍的题材很广泛,言情片,三级片还有TVB的商业大片等等,他们说珊的故事可以拍成琼瑶式的连续剧,而你的风流史则让香港三级片导演王晶来搬上荧幕,据说他已经拍过100多部成人影片了,你的工作励志经历则可以拍成《创世纪》这样的TVB商业剧,如果以上这些电影,电视剧都能开拍并成功上映的话,你搞不好还会应邀去走奥斯卡的红地毯,成为大腕也指日可待,我可就等着那一天了哦。
关于强哥的故事,今后如果他有新经历给到我,我还是会继续讲叙的,今天就先暂告一段落,我知道处哥肯定等不及了,你说强哥的故事写的太多了,你还有很多故事让我快点开始写,好了,明天开始,我就写你了,请大家明天继续关注处哥的故事!
日期:2010-02-27 08:31:10
2009年10月30日星期五( 小罗爆出猛料“伟哥居然是GAY”)
今天要跟所有的读者说声抱歉,因为事出太突然了,昨天说好今天开始写处哥的,但是半路杀出个“小罗”,还爆了一个我们都不知道的猛料,所以我决定今天写写伟哥,处哥,不好意思了,我知道你多少有点不开心,但是我想告诉你的是:最好的总是留在最后面嘛,你说对吗???
好了,今天注定是个不寻常的日子,我回到坂田总部参加公司的培训,地点就在培训楼,呵呵,一上午的培训多少有些无聊,我心里还在寻思着我的读者,我的日志了,因为昨天晶报的记者采访了我,说今天会刊登我的文章,我就这样盼啊盼啊,终于盼到了散会,培训组织者给每个人都发了一张自助餐餐劵,这是上午唯一令人能开心一下的事情,因为培训中心的自助餐是公司所有自助餐餐厅最好吃的,小罗不是就说过要请我在这里吃吗,呵呵,真是想“小罗”,“小罗”就到,哈哈,比曹操还快,人家曹操是说他,他才来,而我们的小罗仅仅是想一下,就出现了,小罗看到我也很惊讶,因为我很少在坂田,这次因为培训才过来的,自然2个人是一见如故,再见倾心,哈哈。。。。
在我们公司有太多像小罗这样的外籍员工,我以前就有一个部门同事是印度人,那段日子很是怀念,因为我们得和他用英语交流,但是我那国家四级哪够呀,于是我们定下一个规矩,就是每人每天都必须和他聊一次天,一是增进我们同事的友谊,二是锻炼锻炼我们的外语水平,呵呵,记得第一次我和他聊得就是印度的一些结婚婚俗,他出生在印度的比哈尔邦地区,他说在他们那里由于男方结婚时索要的嫁资和彩礼越来越高,许多穷困的印度父母掏不起这笔巨额嫁妆钱,眼看着辛苦养大的女儿嫁不出去,一些印度新娘的父兄便铤而走险,悄悄雇用当地黑社会分子,将一些单身男子绑架后,用棍棒逼迫他们与自己的女儿举行传统印度婚礼。呵呵,这不就是“抢新郎”吗,其实在中国的古时候也有“抢新娘”的婚俗,据说某个少数民族至今还保留着这个传统,于是我就在想,生在印度一定不会像在深圳这么通过,想想昨天的那个结婚成本,哎,印度男人真是太幸福了一点。二个月以后,他离开了深圳回到了印度。
小罗则不一样,地道的中国通,和他说话时我很惭愧,因为作为一个中国人我的普通话尽然不如他标准,真是令人汗颜,小罗说他几乎每天都去自助餐吃饭,因为饭堂里的饭菜不合口味,那是,饭堂里的菜都是大妈做了,没有西餐,怎么会和您口味了。聊着聊着,我们就谈到了我的日志,还跟他说道我昨天被采访的事情,他一本正经的跟我说:人怕出名猪怕壮。你可得注意不要暴露自己的信息哈,特别是帖子里不要出现公司的任何信息,果然是公司老员工,那就是看得远见识高,我说放心吧,我离出名还早着了,现在就是一人名。呵呵,他笑道:那你就是网络红人咯,什么什么姐姐之类的。我靠,当时差点喷饭了,我一本正经的跟他说,别拿我和那个XX姐姐去比,我和她不是一个层次的,人家卖身,我可是卖艺哦!这句话给小罗笑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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