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先婚后性的伟大目标,我保护CN老婆的战斗史》
第15节作者:
打工神仙 都说广州物价高,我爸我妈都怕我饿死,左思右想带了五千块给我。我爸头一回这么大方,以前都是一块一块地给,怕我买烟抽。
先睡觉,我想,等我睡醒了,头脑清醒了,去找找那个“娘娘腔”。虽然说我“媳妇”还是处丨女丨,但是他既然又摸又亲的,我还是不能放过他。
还有那个广州仔!妈的!
日期:2010-07-03 21:13:01
我中暑了。
从干旱的内陆到广州这么一个神奇的地方,我根本就适应不了气候。在闷热的天气里军训,加上我没休息好,很快就顶不住了。站军姿在坚持,踢正步在坚持,打军体拳的时候,我一头砸倒在地上。
没人给我假期,教官大声呵斥,我起来还得接着操练,去学校医院开一点不起作用的廉价药,就当安慰了。我“媳妇”给我送了很多冲泡的凉茶,我嫌苦,没怎么喝。当兵的都是变态。我怀疑丫们纯粹是嫉妒,因为他们只是大兵,在部队是个班长,到我们面前就是个排长。军训完了他们滚回兵营继续操练去,我们却可以吃喝玩乐了,现在大家都是军人,转眼我们就是所谓的象牙塔里的天之骄子。
我这么说军训的官兵有点恶毒,但事实上学校有许多的白痴靓妹被他们泡去睡觉了。我的同学和我通信往来,发现这个情况比较普遍。
靓妹是我学到的新名词,男的统统叫帅哥。包括那个“娘娘腔”,跟帅字一点边也不沾。我约他在食堂见面,倒抽一口冷气,这哥们五短身材,几乎是五五比例,嘴边还有个长毛的痦子,长得飞沙走石神鬼共泣,就这样的货色居然也追求我“媳妇”,我真是佩服他的勇气。我本来一腔怒火想揍他一顿,不过怒火瞬间化为同情,他长这样,已经是上天对他的惩罚了。
“你找对象了?”我的话里带着强烈的难以置信的语气。就这样的也能找到女朋友,那我也能(小沈阳语)。
“嗯,你连这个都知道。”他有点不好意思。
“你亲她了没?”
“你说的是哪个?”
“靠,我才不管你现在这个,当然是我那个。”
“没有……真的没有,她不让。”
她要让的话,老子挥刀切了自己的小JJ,“拉过手没?”他说拉了。我的脾气早被中暑给消磨没了,突然觉得脑子里空空的,面前这个人根本不具备威胁,我也对他没那么憎恨了。
“他们是什么时候好上的。”
“大一下半学期。”
“我问的是几月几日。”
“我哪知道,她五一去七星岩旅游,不让我陪她去,说是有人陪。还说不让我追求她了。我才知道的,”其实我们那地方的人都是实诚人,问什么说什么,不问的也说,连出去旅游都跟我讲,搞得我又怒气冲冲的了。
“你知道我是谁吧。”
“当然知道,不然怎么会和你见面。”
“她怎么说我的。”
“说你们是一个地方的,好朋友。”
“没说我和她有其他关系?”
“没有。”
大爷的,明明是有“丈夫”的人,还不跟人讲,你一个妇女,装什么姑娘啊。不过话说回来,订娃娃亲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我也没和任何人说过。
那次对话怎么结束的我不知道,不过我的仇人名单里从此少了一人。
陈志明,你等着,下一个就是你!!
日期:2010-07-03 21:41:34
1999年,澳门回归,我上大学。
依稀记得那年还有场中韩奥运预选赛赛,和同学们一起去校门外的小电影院看球。如同之前无数次杯具一样,中国队坚持了90分钟,在补时阶段被人家搞进一球。小电影院全体从胸腔里发出低沉的一声:
丢~~~~
丢是广东话,也就是我当时觉得莫名其妙的白话,要学白话先学脏话。我改掉了自己的口头禅,染上了这个毛病。上课迟到,丢!忘带钥匙,丢!投篮不进,丢!突然停电,丢!
“媳妇”被抢,我丢丢丢!!!
新鲜事物太多,我居然不像别人那么无聊,我先去校门口把金庸足本王小波全集什么的买回来,搞了个台灯,买了个随声听,耐克鞋也穿上了,生活费挥霍得很快。我和“媳妇”见面的机会挺多的,我们都避而不谈那个陈志明。
而我也迟迟没有去寻仇!
自卑,强烈的自卑。
我从小到大,在家耍横,出去撒野,除了有限的几次觉得确实人外有人外,几乎没把谁放在眼里。但是到了广州我真正意识到差距了。人家从小就弹钢琴玩电脑什么的,素质确实比咱高,另外家境比我好的多了去了,我那点钱根本就不够折腾的。还有,肯德基麦当劳耐克阿迪班尼路(那时候确实是个牌子啊)佐丹奴,除了这些,街机也比我们那时候先进,还有满街好吃的,满街好玩的。我一时觉得眼花缭乱。
越玩越觉得自卑。尤其是双手抬着保龄球往球道上砸都要滚地沟,自己还要摔个狗吃屎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和陈志明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级的。
回首过去,我对这个“媳妇”根本就没有过呵护啊,照顾啊,什么浪漫的花前月下,感人的海誓山盟,我们都没有过。海誓山盟梁叔和我爸都替我们说过了,且都随着酒杯喝在肚子里了。我们其实并没有感情基础,我根本就没有主动说过喜欢她,她也没有说过喜欢我。我是个粗心大意的人,下雨不知道给人撑伞,刮风不知道给人添衣,从小就是公子哥一个。
还是土财主家的那种公子哥——陈志明是大城市的公子哥。像打架一样,没有必胜的把握其实我不会挥出第一拳的。我暂时根本不敢和这个广州仔撕破脸。到时候难堪的肯定是我。我“媳妇”和他站在一起,我很难过地说句实话,真正的男才女貌。我这样的,扔在人堆里就找不着了。更杯具的是,我发现快到20岁了,我的身高定格在了一米七六,我估计这辈子都没陈志明那样玉树临风的翩翩风采了。因为长期劳作,反而肌肉盘结,长期喝啤酒,身材不是倒三角,倒像是一块方疙瘩。
比钱,不行,比帅,不行。难道比拳头啊?我是个很快就觉悟的人,发现随着时代的发展,古惑仔已经混不开了。这个学校有严格的规定,打架直接开除,没有二话。我的血液也早已不再沸腾,书包里再也不揣防身武器了。
最TM好笑的是,我是我“媳妇”的师弟。每次我打电话到她们宿舍,都很有礼貌地说“您好,我是王XXX,我找梁XX。”那边的三八就扯着嗓子喊:“老四,你师弟找你!”
论年月,我知道她比我小三个月。我们俩的生辰八字是找人算过的,我知道她比我小。但是她比我早进大学,处处透着成熟稳重,反而是我显得小屁孩了。
跟自己的“媳妇”差了辈分,还没有她的现任男朋友帅,我怎么搞?
有些话说起来轻松。其实自打看到那孙子伸手拉她的那一刻,我就陷入了深深的痛苦。
最痛苦的不是“媳妇”给人拐跑了,而是没能力追她回来。
日期:2010-07-03 22:10:15
“你们在一起除了亲嘴和拉手,还干什么?”
“你这人怎么就改不了啊,能不能斯文一点,一出口就是这种事。连铺垫都没有!”
“哪种事啊,我这人就这样,有话就说,有屁就放。”
“那倒是,你就是个放屁虫。”
“随便你吧,难道他除了捏咪咪,就没有进一步行动?”
“你怎么又来了?你知道我最讨厌你什么吗?就是粗鲁,一点都没风度。”
“那我有风度一点问,难道陈志明就没想过和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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