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大案故事》
第29节

作者: 铅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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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穆先生,我们在被害者的手提包里找到了你的名片呀!”
  “我的名片?”穆泽疑惑地瞪大眼睛。
  “就是这一张。”田春达将名片递给他。
  穆泽看着名片。名片上有着南山商贸公司秘书科长的头衔。
  “是你的名片吧?”
  “是我的,但这是一年前印刷的,我

  已经发了近一百张,有我的名片,不一定就认识我吧?”
  “你是说,你不认识梅云这个人么?”
  “是啊!我不认识她。”
  “那么,我想了解一下你今天的去向。”
  “我一直在公司里呀!倘若不相信,你们可以去调查。在秘书科里,无论问谁都行。”

  “南山商贸公司,就在福兴宾馆附近吧?”
  “今天中午12点30分到1点这一段时间里,你在哪里?”
  “吃完午饭以后,我和平时一样,一个人在公司附近散步。”穆泽回答后,接着又问,“为什么要问那段时间?”
  “我们认为,她就是在12点半到1点钟这段时间里被杀的。你真的不认识梅云这个女人吗?”田春达盯着他问。
  “是啊!我不认识。”
  “你能接受测谎器的测试吗?”
  “接受测试?”

  “被害者拥有你的名片,并住在你公司附近的福兴宾馆里。当然,我们并不因此说你就是凶手。我们是为了能准确认定。受到冤枉的人,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会主动要求接受测试的。”
  穆泽哑口无言。
  “你不相信自己吗?”
  被田春达如此一问,穆泽感到自己已经无路可走。倘若坚持不同意,就会受到更深的怀疑。

  “好吧,我接受测试。”穆泽只好说道。
  测试结束时,已经是晚上快10点钟了。结果,正如穆泽所担心的那样。
  “看来你认识梅云!”田春达一副严厉的表情说道。
  “但是,这个测试不能证明我就是凶手呀!”
  “的确不能当作证据,但是,听到梅云的名字时,指针如此摇摆,这正说明你认识她!而且,穆泽,听到福兴宾馆的名字时,你也有反应;因此,我们带着你的照片去福兴宾馆调查,一名服务员证明,今天中午,他看见你穿过走廊,乘上了电梯,时间是12点半左右,和作案时间完全一致。”
  田春达的脸上非常严肃。
  穆泽默然。
  “现在,你还不说实话吗?”
  “我没有杀人。”
  “那么,今天你去福兴宾馆干什么了?而且,开始时你不是说没有去过?还谎称不认识梅云!”
  “其实……”
  “你想说什么?”
  “能向我妻子保密吗?”
  穆泽的脸上已经没有血色。他想,事到如今,看来只有说实话了。
  “要看你说的是什么。”
  “其实我是受到威胁才去福兴宾馆的。两年前,我单身去另一个城市工作时,瞒着妻子玩弄过一个女人。那女人的名字就叫梅云,她自杀了。我还以为没人知道此事,却不料有一个女人来说她知道这一切。她对我说,她今天在福兴宾馆里等我,倘若我不想被妻子知道的话,就带着五十万元去旅馆里找她。”
  “于是,你就带着五十万元去了福兴宾馆?”
  “她说好午休时见面,所以我凑足了五十万元去了福兴宾馆,到宾馆时快12点半了。我也许就是那时被服务员看见的。我坐电梯到十一层楼,那女人住在1106号房间,我见到她了。”
  “等一等!你说是十一层楼?”

  “是1106号房间。”
  “不是九楼的2号房间吗?902房间!”
  “不!是十一层的6号房间。”
  “错了吧?902号房间里的住客是一名女性,名叫梅云。她是被绳索套住脖子勒死的。她的手提包里还放着你的名片。她是前一天办理住宿登记的,要求服务员在12点过后送午饭来,因此服务员在12点10分时推着货车给她送午饭去。她是在吃午饭时被来访的人杀害的。也就是说,可能是被你杀害的。”
  “别开玩笑。我是在十一层楼里见到那个女人的。是1106号房间。”

  “你能证明自己吗?”
  “当然可以证明!你带我去见1106号房间的女人!”
  “好吧。”
  田春达点点头,和穆泽两人去了福兴宾馆。
  “先去十一层楼吧。”田春达说道。
  坐电梯到达十一层楼,田春达叩响了1106号房间的门铃。
  房门打开,一个女人探出头来。

  “就是这个女人呀!”穆泽不由惊叫道。
  不料,女人面不改色。“你突然用手指着我,太不礼貌了吧!”
  “他说,今天中午时来这里与你见面了?”田春达问女人道。
  女人笑了:“我一点儿也不知道呀!”
  “胡说!”穆泽不由嚷道,“你不是威胁我,要我交出五十万元吗?就在这间房间里!”
  “他在说些什么呀?”女人咯咯地笑了。
  田春达一边朝房间里窥察着,一边说道:“你是说你不知道?”
  “当然不知道!倘若不相信,你可以到房间里看看。什么五十万元,房间里哪里有啊!”
  “你能将你的名字告诉我吗?”田春达问。

  “我叫肖君,住在东山县中心的住宅区里,你可以去调查呀!”
  “到南山干什么来了?”
  “游览呀!我只请了三天假啊!”
  “那对不起了。”田春达向她轻轻地说。
  返回电梯里时,穆泽脸色通红。
  “那个女人在说谎呀!我确实给了她五十万元。我不认识什么九楼的女人!”
  “你能证明这一点吗?”
  “证明?”

  “是啊!证明你去的,不是902号房间,而是1106号房间。”
  “可以呀!现在你和我一起到我家里去,我向你证明我是去见刚才那个1106号房间里的女人的。”穆泽已经显得气急败坏。
  他带着田春达一回到家,妻子任兰便担心地问:“没关系吗?你……”
  “是误解,马上就清楚了。”

  穆泽故意装得很轻松的样子对妻子说道,然后走进里间,从桌子的抽屉里取出录音机。那盘录音磁带还卡在录音机里。
  “只要听听这个,你就明白了!”穆泽向田春达说道,接着压低着嗓音说道,“不要让我妻子听见,先回公丨安丨局吧。”
  他们回到公丨安丨局刑侦支队。
  “那个女人是将敲诈的话灌进录音带里的,而且清楚地说,将五十万元送到旅馆的1106号房间里来。”
  “那么,打开听听吧。”田春达按了录音机的放音键。录音带旋转着,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
  穆泽君:
  我知道你的隐秘。

  两年前,你在东平市将一个女人梅云逼得自杀了——
  明天午休时,你带上五十万元来福兴宾馆902号房间,我要用那些钱为梅云建造一座漂亮的坟墓——
  “不是这样!”听到一半,穆泽便绝望地叫喊起来。
  田春达被省公丨安丨厅抽调去破另一个大案。
  穆泽因杀人嫌疑而被拘留。刑警在他身上搜出了银行保险柜钥匙,保险柜里装有五十万元钱。
  案件就此基本定案了。穆泽因两年前的婚外恋而受到敲诈,他又将敲诈他的女人杀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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