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进站时,车上已人满为患,前门根本挤不上人。美女交完钱,便往后门挤。后门虽有一些人到站下车,但下车者毕竟远远少于上车者,因此,美女几乎是被人“抬”上车的。
就在美女被“抬”上车的一霎那,黄大哥分明看到,有一只手,伸进美女的筒裙,抓了美女大腿一把!
日期:2011-11-07 14:04:33
(二)
离开公交站,为避开车流高峰,黄大哥不想回去那么早。刚好他想换个手机,就逛了一会儿手机店,这才开车回家。
到家时,已过了7点,两个小孩已吃完晚饭,跑楼下玩耍去了。
黄大哥的家位于龙昆南路祥云花园小区。小区设计很独特,它把住宅的第一层都建成了停车场,为了整体上的美观,开发商还把相邻两栋楼的间隔地带连住,当成车库的顶。这样,住在第二层的住户就拥有了一个超大阳台,面积达60平米。黄大哥买下现在这套房,正是看中了这个超大阳台。住进来后,他在这超大阳台上种花种草,将它改造成了一个小花园。
他家的客厅更大,将近80平米。虽然装修豪华,但布置得很简洁。一架钢琴,一套视听设备和一套大沙发,成为了客厅的主要摆设。在正中央的大理石墙壁上,挂着书法家吴云汉先生的行草作品,是一副对联:高堂香茗雅客,引典论古谈今。书房里,一排书柜占满了一面墙,有一两千册藏书。对着书柜,挂有一块横匾,也是吴云汉先生的作品,是隶书:孤芳自赏。从整体格调来看,不像是商界人士之家,倒像个学者之家。
此时妻子张海花正在阳台小花园里给花浇水。黄大哥与妻子是在大街上邂逅的,她长得很漂亮,黄大哥便进行了跟踪,一直跟到她上班的地方——温泉宾馆。合着俩人有缘分,刚好黄大哥一朋友也在这家宾馆上班,黄大哥就请朋友帮忙。有了朋友的帮忙,事情好办多了。虽经历了一些曲折,但俩人还是相恋了。算起来,黄大哥与妻子相识、相恋到结婚,也就一年的时间,算得上“闪婚”一族了。
妻子来自儋州的一个地方农场,父亲是汕头人,母亲是当地人,兄弟姐妹6个。除了她,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两个弟弟。由于兄弟姐妹众多,妻子很小就上海口打工了。但她很干练,很快就当上了中餐厅的主管部长。结婚后,黄大哥便让她辞职,当了全职太太。将近10年了,妻子把家打理得干干净净、有条不紊,连保险丝、水龙头都能自己换呢,黄大哥很是感激这位贤内助。
望着妻子美丽的背影,黄大哥走进小花园,从后面抱住妻子,轻轻吻了一下她。
妻子顿时难为情起来,她朝对面楼努努嘴,示意别让人看到了。其实黄大哥知道,妻子是个洁癖,她还没洗澡,你跟她亲热,她不舒服。
“老公,把小孩叫上来,我要给他们洗澡。”妻子说道。
“遵命!”黄大哥松开手,又吻了妻子一下,这才下楼。
等黄大哥把小孩领上楼,菜已摆在餐桌上,妻子已将饭盛进碗里。
两个小孩一回来,整个房子就炸开了锅。大概在外面还没玩够,竟和他们妈妈捉起迷藏来,妻子生拉硬拽,才把他俩拖进浴室。
黄大哥一边吃着饭,一边乐呵呵地看妻子和孩子们打闹。
侍候小孩洗完澡,洗好碗碟,妻子照例散步去了,黄大哥的任务是辅导小孩做作业。
辅导完小孩,已将近10点钟,小孩很快便睡了。估计妻子散完步在楼下打牌,一时半会儿还回不来。黄大哥向书房走去,他想看一会儿书。
这又是他多年养成的一大嗜好。每当夜深人静,他总喜欢读一读书。记得外国一位哲人说过,人生有三大乐事:读圣贤书;在马背上(建功立业);在女人的胸脯里。而世俗的人生乐事是:吃、喝、嫖、赌。可见先哲们对快乐的认识比世俗要高一个层次,要深刻得多。当然,人们有更文雅的说法: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这里“金榜题名”跟读书还有点沾边,但其功利性太强了,读书纯粹只是为了做官,“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就是这种心态的写照,不像先哲们,读书更多是为了追求精神上的愉悦。
不过,在女人的身体上,无论高尚与低俗,见解均达到了高度统一。
所以,黄大哥的三大嗜好“看美女”、“赌钱”、“读书”里,欣赏美女是排在第一位的。
赌钱虽俗,但刺激。
读书必不可少。黄大哥认为,读圣贤书就相当于结识了一位世外高人。与高人交往,身心总是愉悦的。
可不知怎地,今晚黄大哥老看不下书,下午好不容易才消解掉的烦躁此时不知不觉又死灰复燃。他把在酒店的问询情景过滤了一遍,觉得应该找一位懂法律的朋友咨询一下。
他拨通了陈一钊的电话。陈一钊是学法律的,应该是这方面的专家,况且他又长期在老板周小强手下工作,很了解公司情况。
不巧,陈一钊在上海,要过几天才回来。
“不知检察院的人有没有找他?”黄大哥心里想。
黄大哥接着联系老水。
老水正在“666”酒吧里喝酒,让他过去见面。
其实,老水不懂什么法律,只不过他是税务局副局长,经常配合检察院办案,对检察院的审讯手法比较熟悉。
说起老水,他俩原是医学院的同班同学,同住一个宿舍,而且是同桌。两块石头并在一起不会有什么动静,但两个活人并在一起一定会产生故事。老水本不姓“水”,他姓“张”。大家为什么称呼他“老水”呢?“水”是“甘甜的泉水”的意思。这里有一段故事,这段故事就跟黄大哥有关。
原来,老水上课爱睡觉,一睡觉就留口水。有一天,正上课着,他突然跳起来,吼了一声:“救命——!”
大家一惊,视线向他聚拢,望见他嘴角挂着一弯泉水,顿时全班笑得前仰后合。
过后,黄大哥悄悄问他,为什么吼那一声。
他说:“我梦见狗咬我!”
事情本来到此为止了,黄大哥却觉得有趣,便把内情告诉给女同学。女人嘴巴喳喳喳,事态竟像一战时的西班牙大流感,迅速在全班蔓延。不久,“老水”的称呼便叫开了。
老水又羞又恼,好长一段时间拿黄大哥的枕头巾来抹脚。
虽然有磕磕碰碰,但大多数情况下俩人还是配合默契的,不然早就散伙了。
那个时候生活条件不好,10个人挤在一个窄小的宿舍里,又没有卫生间,早、晚都要到公共浴堂或楼道走廊上刷牙。为避免混淆,大家平时都把自己的牙膏、牙刷装在口杯里,要刷牙时,再把牙膏挤在牙刷上,带上口杯,而一般把牙膏留在宿舍。
有一天,黄大哥刚走进公共浴堂准备刷牙,发现牙刷上的牙膏弄掉了,只好返回宿舍。
回到宿舍,看见老水正拿自己的牙膏往他牙刷上挤。
老水一愣,有点不好意思,赶紧掩饰:“我牙膏用完了,用你的一下。”
黄大哥尴尬一笑。老水也尴尬一笑。
这本是一件小事,不必在意的。但黄大哥太了解老水了,他肯定在占自己的便宜。为了不冤枉老水,黄大哥决定把这件事弄个水落石出。
于是他便留意观察起老水来。
奇怪,自从被黄大哥抓到现行后,老水就换了一个带盖的口杯,平时口杯都盖着,刷牙时,端起口杯就走,没看到偷挤别人的牙膏。
估计秘密在口杯里。
一天晚上,趁老水不在宿舍,黄大哥打开了他的口杯。
口杯里像模像样装着一支小型牙膏,才用过一点点。另外还装有一根牙刷,牙刷的柄折断了半截,断开面磨得滑溜溜,一看就知道是为了把口杯盖住,人为把牙刷柄折断,而又怕刮到手,才刻意去打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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