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煎熬:我在川大南门外开火锅店的故事》
第2节

作者: 雷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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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深深知道父母把我塞进十二中不容易,我也想考个北大为他们争气。可惜,我懒惰之极外加重文轻理偏科得厉害,这使我的总分老是处于一种不尴不尬的中游状态。所谓物以类聚,我在班上交的朋友自然也都是中游分子。
  头一个当然是同桌方纵,他瘦瘦高高的,比较英俊,其父官至四川省某厅副厅长,但十二中相当多的学生家长非富即贵,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谁也不把这当回事儿,方纵这人倒也没什么其他毛病,但自小被家里宠惯了,过于任性,显然属于“不被打得满地找牙便不知道什么是痛”一族。
  与方纵的交往使我逐渐由班上的局外人变为了局内人,因为在十二中,不少人是从小学开始就当同学一直当到高中的,他们的经历大同小异,在“劳动路小学”亦即“川大附小”度过少年时光,而后在“十二中”渐渐长成青年。相对于他们,我完全是个突然袭入他们轨道中的哈雷慧星,本来我或许会稍微在他们生命中晃一年便拖着越来越遥远的尾巴永远地消失,但方纵是如此的热情,硬生生将他的两个从小学开始同班如今还在同班的朋友塞给我,使我们最终共同构成了比三角形稳定性稍差的四边形。

  方纵塞给我的首先是石落,此人在班上号称小帅哥,难能可贵的是,据说他从劳动路小学开始,成绩就始终好得惊人,长那么帅还能有那么好的成绩,不能不说是个奇迹。石落的爸妈生他时已经人到中年,都是川大化学系即将退休的教授,以前,我总把教授想象得很神秘,自从常到石落家去玩之后,渐渐觉得不过如此。另一个被塞过来的叫马前进,他们家是川大校医院的,但马前进却喜欢艺术,立志当艺术家,交往得越久,我越感到马前进确实很有个性,他连高考都敢主动放弃,这能没点个性吗?

  1999年5月,离高考只有两个月了,成都的天气反常地爆热,我们四个人几乎每天溜到川大游泳池游泳。
  我的缺点就在于我太聪明了,总是一眼就能看到事情的背面去——我们游泳,本质上是方纵看中了一个妞,然后喊我们做陪,协助他攻城掠地。尽管如此,我和石落都很愿意去,一来可以学点经验,二来可以看满游泳池的美女。对我而言,还有原因,就是那时候我厌恶极了学习,厌倦极了考试乃至学校,去游泳池,是很好的换气。
  我讨厌学校,可能和从小就生活在学校里有关。据说,一个人在铁路系统长大就会厌恶铁路,在水电系统长大就会厌恶水电,依此类推,我厌恶学校是很自然的事。从出生到十多岁,我一直是在一个中学度过的。
  我小时候,母亲在“自贡前进中学”教语文。当时住房紧张,我家就住在教室隔壁。每到早晨,我的睡眠必定被学生们早读的朗诵声闹醒,那时没有双休日,七天里有六天睡不好懒觉,这可能种下了我厌恶学校的第一颗种子。
  而且,正因为从小就生活在学校,如同在树下可以看到树的阴影一样,看得到很多别人看不到的教师们那不那么光鲜的一面。比如,我可能会看到一个刚刚教育了学生要讲礼貌的教师随口骂娘,我还可能看到平时在课堂上大谈宽容的教师为一点小事而睚龇必报。
  当然,我那时还那么小,以至于记不清楚究竟看了些什么,上面的可能,都是如今的我所猜测的,但是,肯定有什么,进入了我幼小的眼睛,进而进入了我的心,并烙下了印痕。

  是的,我记不清看到了些什么,但我记得清留下的印痕,即便在幼年的记忆里,所有的对学校的印象用一个词语来概括,那就是虚伪。
  当然,如今我也逐渐明白,虚伪并不值得批判,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些虚伪,假如说社会是个机器,人就是机器里的零件,零件与零件必然要磨合,在磨合过程中难免摩擦生热,有时太烫了弄不好还会引起火灾,而虚伪,便是零件之间的润滑油,可以减少摩擦,一定程度地避免火灾。因此,虚伪是人类的美德。
  然而,在2000年以前,年轻的我们都不明白这些,马前进尤其仇恨虚伪,向来实话实说,比若干年后靠“实话实说”混饭吃的崔永元还实话实说,然而他的运气运没有小崔好,不仅没混成中央台名人,反而弄得他的人生之路十分曲折。
  我很郁闷莫名其妙地就被归类为“80后”,干吗要有这些概念?
  日期:2012-03-05 12:48:41

  3
  记得当年马前进最不乐意去游泳,除了不愿意当陪衬品,还因为他游得不好,确实无法体会游泳的快乐,并且总认为所有的美女都在盯着他肥大的肚皮看。石落每次不得不反复强调,“你娃还真以为满世界的女人都盯到看你的胸肌唆?”
  马前进胖,那时候就已经有150斤了,尤其是他胸前的肌肉,比天蓬元帅悟能还波涛汹涌。
  99年6月底,高考快到的时候,马前进突然拒绝参加高考,给家里留了个便条,去内蒙古大草原看“郭靖当年生活过的地方”去了。其实郭靖应该生活在如今的外蒙古,但出国如此麻烦,只好望梅止渴了。
  成都怪才不少,“江山代有怪才出”,但怪到马前进这种程度的,显然还是不多。
  除了石落,我们三个成绩都是中等,在十二中,所谓中等,就是一般说来,考个川大这样的大学是问题不太大的。但马前进不,他用拒绝高考这种超乎寻常的举动,再次证明了:在生活面前,越是充满理想主义情怀的年轻人,越是不被打个满脸桃花开,就越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我们都没有马前进那么真诚、那么勇敢,也都没有他那么任性,因此还是都按部就班参加了高考。几乎没有悬念,石落考进了北大西语系,学西班牙语。我和方纵则都进的是川大,方纵读经管系,我读法律系。
  其实,我和马前进一样都是从小开始学画的人,自己也喜欢绘画,但是,艺术院校普遍较低的分数线对我们这样的高分而言实在一种浪费,于是一个老师说,还是学法律吧,否则你高出来的分就浪费了。
  父母也赞同。自从90年代以来,法学成了显学,对得起我的分数,于是进了川大法律系。那时我十九岁半,自己以为挺成熟了,其实什么都不懂,至少不懂得坚持。
  古人动辄说“十年寒窗”,仿佛十年漫长得不能再漫长,而我们单是小学到中学毕业,就已经是整整十二年。而且这十二年,漫长得如此不动声色,漫长得如此仿佛弹指一挥间,漫长得如此不显得漫长。
  多么可怕,从小学到中学,十二年自由的牢狱生活!

  所以,离开十二中那天,我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这么多年来,只有我自己心里知道,我比全校最爱打架斗殴的学生更厌恶学校。我多么害怕我会在某一天忍耐不住这一点,将所有郁积的情绪陡然爆发,而今,我终于在尚未爆发的时候安全逃离,终于以一个还算好学生的背影善始善终,没有给任何人造成意外——这或许十分值得庆幸——我终于对得住父母的一片苦心了。

  记忆中,高考结束后是一段狂欢的生活。方纵成功地追上了“游泳池女郎”,不无得意地告诉我们,他和女朋友逛了春熙路就一起去西南影都看电影,在漆黑的电影院情侣座上,他不仅摸了女朋友的奶,还把半个身子第一次压在女朋友身上。
  “好舒服哦,就像压着一大堆硬棉花”。
  “硬棉花”,现在我相信方纵生造的这个词语是天才的火花,而当年,我却感到不可理喻。我无法理解软和硬为什么会同时存在。
  那时我纯洁得还不真正懂得欣赏女人,看女人主要看她们的脸,而不是屁股和奶子。尽管,我那时已经有了自己喜欢的人,她就是夏潞。
  其实直到今天,我还是不明白怎么那么多人要把夏潞称为冷美人,难道他们都注意不到她眼神中的焰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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