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一切阴霾,豁然而消,我对人生,再度萌发新盼望。
我后来在医院继续养息约莫四五天后,便踏着轻快的脚步,走在阳光底下,出院啦。
出院后的第一件事,便背着姐姐和佩芬,到当日沈安婷停放棺木的殡议馆打个转。问遍殡仪馆所有的工作人员,当然也包括那老杂工,打听的结果,确实如佩芬所言,是沈安婷的老爸当日买通了老杂工,编造了一个骇人听闻故事来吓唬我。那老杂工见了我,只差没跪在地上向我赔个不是。
之后,又过了好些天,我又背着姐姐和佩芬,到乡间沈家一趟。
沈安婷的老爸老妈一见我上门,我尚未开口,他们两老已直认不讳地表示一切乃他们的恶作剧,唯动机是想出口气,却没料到因此几乎把我击垮了,一连叠声地道歉自不在话下了。
啊!真相大白,我从此高枕无忧了。
真的要多谢佩芬。
如果不是她,我恐怕仍躺在医院里做我的活死人。
说是感恩也不尽然,总之我对佩芬的好感,是与日俱增,且自然辞色间流露了出来。
她当然也察觉到了。
我和佩芬,两个月后,便拉上了天窗。
婚后,两口子恩恩爱爱,自不在话下。
日期:2009-9-2 9:17:00
一日,那天是佩芬的生辰,我故意在不知会她之下,请了半天的假,提早下班回家,悄声地启开大门,悄声地进入屋内,一心想给她个惊喜。
佩芬分明没料到我有此一着,她在厨房里和到访的姐姐在谈着话。
我听到姐姐在说:“对你这个弟媳,我再满意不过了,如果不是你,我阿弟恐怕都活不长了。”
佩芬如此道:“其实我也是靠撞彩的,打天才球,那天我们在他床边的谈话,他要是不信,我也就没计了。”
姐姐:“你这办法,简直天衣无缝!果不出你所料,阿弟在出院后,真的到殡仪馆和沈家去问个清楚,要不是你事先买通了他们,不穿煲才怪。殡仪馆的人,花几个钱就搞掂,但姓沈那两老,你也有办法去说服他们,我就不得不写一个服字。”
佩芬:“姓沈那两老,都一把年纪了,说难听点都闻到棺材香了,他们女儿搞出的祸端,他们做个顺水人情积个阴德,也应该的。”
姐姐:“佩芬,别怪我多口,我一直想问你的了,你单是搞掂了殡仪馆的人和姓沈的两老,也不管用的呀,你是不是……找上沈安婷的墓地泼了墨狗血”
佩芬:“泼黑狗血,很折堕的呀,我不会这么做的。”
姐姐:“那你……”
佩芬:“我花了点钱,打了一条长铁链子,朝沈安婷的墓穴绕个圈,复找人在上面铺一层泥灰,我这样做,她起码不会因此永不超生,只不过禁止她的鬼魂上来闹事,锁起她,令她在墓穴里走不出来。”
我听到这里,便又悄声地启门而出。
门关上,两行热泪便不遏而流。
我会当作什么都不知道。
反正一切的阴霾都已成为过去。
重要的是,我要更爱我的妻子佩芬。
如果不是她,事情的发展恐怕比我所能想象的更不堪设想了。
因为佩芬,我才能过新生活,命运完全改变过来,得以喜剧收场。
我能不感动得掉泪吗?
(完)
日期:2009-9-3 9:13:00
第八篇:追魂劫
作者:商魂布
我今年二十七岁。
我听大哥说过,我和他两兄弟的名字,都是父亲绞尽脑汁而改的。本来,依照祖父
的意思,到了我们第三代,仍然要沿着族谱来定名,我大哥理应叫光祖,轮到我,便喊
光耀,底下如果尚有弟弟,依序便是光宗,光华,光明……
为什么我大哥不叫李光祖而取名李存仁?我则由李光耀改为李存义?这其中是有典
故的,至于是什么典故,大哥也不甚了解,只是约略知道,父亲做错了事,事后忏悔不
已,所以生了两个儿子,都不肯遵照祖父的意思取名李光祖李光耀,而执意替我们两兄
弟命名为李存仁李存义,希望他生下的儿子能在日后做人存仁存义,他便老怀告慰了。
但是父亲他老人家,来不及看到他的两个儿子是否做人有存仁、行事有存义,便撒
手尘寰了。
本来,母亲在我们童年时早逝,我人父、兄、弟三人遂相依为命,父亲死后,这世
上,最亲的人,便只剩下大哥一人了。
大哥比我年长四岁,但看上去,他比我这做弟弟的老成了许多,加上他的人,木头
一个,在香港这么一个抢食世界里,像他这么一个老成、老实、循规蹈矩、正正经经的
人,恐怕也绝种了。
我不懂大嫂怎么会看上他的,嫁了给他做老婆?
我大嫂,哎这女人,我该怎么形容呢?
她风骚得叫人为之心痒难耐。
我第一次看见她时,是在五年前她和大哥的婚礼上,之前也瞧过她的照片,但照片
中的风姿及不上她原来容貌的百分之一。我这大嫂,说不上是倾国倾城之貌,但是她的
眉梢与眼角,尽见风情,尤其笑的时候,嘴唇微翘,唇边的小痣闪呀闪的,加上她皮肤
白皙非常,简直白璧无暇,俞发把她整个人,衬托得媚态十足。
把我这个做小叔的都看傻眼了。
心下不由佩服大哥好眼光。
大哥结婚时那段日子,我是在新加坡当建筑工人,他举行婚礼,我返回香港喝了他
那杯喜酒之后,便又继续在狮岛谋生,过年过节,都难得回家一趟。直至我在新加坡出
了事,才狼狈地逃回家。
日期:2009-9-3 9:14:00
当着大哥的跟前,我不敢吐露出事的真相,骗他说是在建筑地盘不甚弄伤了脚,其
实我是遭人活生生的打断了脚骨,以至要扶着拐杖回港疗伤。
打断我脚骨的人,是阿玲的几个大哥哥。
阿玲是我在新加坡工作时认识的女朋友,在阿玲之前,我已和不少的女子来往,且
都发生了关系,后来见阿玲漂亮,便把那些女子一个个甩掉,一心一意的追求阿玲。好
不容易把阿玲追到手,才发现自己瞎了眼,只会看皮,只会看面,看不见肉。一瞧她第
一眼,就被她外表的美丽迷住了。记得那天,我随着地盘工人到她家去,她有个哥哥在
我们建筑地盘当工头,一进门,便看到她坐在客厅沙发上,挺着身子直直的坐着,而手
轻轻地搁在腿上,真是端庄的处子谁见了会不喜欢?不心动?而我,偏是那么目光短浅,
就不能从她外表的端庄,看入她内心的肃穆,从她外表的规矩,看出她内心的冰冷。
阿玲的面孔,时时刻刻都是漂漂亮亮的,她的头发,总是梳得纹丝不乱,眉毛描得
细又长,粉扑得无比的均匀,口红搽得曲线玲珑,衣服也穿得整整齐齐的,任何时候看
到她,都是风度高雅,一点也不随便。
可是老天!我李存义要的女人,不是像一朵花,摆着观赏的。阿玲那副如观音娘娘
的神容,谁敢自自然然地碰一碰她?没有顾及地搂她?放肆的吻她?总有再浓,再热的
爱意,碰上那么一座的冰山,也会冻成冰的。
我不是规规矩矩的男人,我不爱装模作样,我爱的是活泼、自然、自由自在。和阿
玲相处,我哪里像跟“人”拍拖?简直像供奉着一尊神像,多少爱不敢现于行动,多少
爱被冰山挡了回来。和她在一起,我真是倒霉透了,最亲密的接触,也只限于拉拉手,
碰碰肩,相靠坐着;带她去稍暗的地方,如晚间的公园的树阴下,她死都不依;在电影
院里,当银幕上出现男女主角两情纠缠的当儿,我情不自禁地把手放在她腿上捏、揉,
同时把嘴凑到她耳边说话,她的反应是摔开我的手,别过一张脸,厌烦地挣扎使得我无
瘾至极。
起初,我以为她是怕羞,再不就是作状。
几次挑逗不成,才晓得她是真的正经八百。
日期:2009-9-3 9:15:00
像阿玲这么一个正经八百的女子,碰着我这么一个野性难驯的男人,又怎么会岩Key?
所以我向她提出分手的要求,她哭得泪人似的,第一次,主动地扑进我的怀里,第一次,
没有拒绝我那不安分的手。为了挽回我的一颗心,阿玲甚至把她的初夜给了我。但后来
我还是决心离开她,因为我在她身上,不能在纵情中得到满足,即使她后来勉为其难地
让我一再占有她的肉体,她也只是如尽“义务”,没有快活,没有沉醉。那和一具尸体
没有什么分别,我对她的性趣遂降至零点。阿玲当然怎样都不肯分手,又哭又闹,我气
起来,要辞职而去,好让她死了一条心但我人还没赶得及离开新加坡,阿玲的几个哥哥
已找上地盘来,不由分说揪着我便拳来脚往,我寡不敌众,挂彩自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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