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国金想给杨晓玲打个电话,看表都快十二点了,算了。最后发了条短信,说自己今晚住队里,不用等他,门记得反锁。还嘱咐杨晓玲明天一早给娇娇打电话让她马上回家,不要再赖在同学家了,最好杨晓玲亲自去接一趟,到家了给他报个平安。
等了两天半,法医带着尸检报告一起到队里开会。大队长曹猛亲自主持。
此前两天的会上,基本没什么实质内容,没有尸检报告,就只能小范围汇总一下现场勘查的信息,简单推论,其他的做不了太多,小邓带人回到33号楼里做了一遍基本排查,没任何收获。还在住的钉子户只剩七家,四家都是老头儿老太太,三家是夫妻,基本可以排除嫌疑。剩下两栋楼所有的“鬼”加在一起,不下三十号,不是捡破烂儿的孤寡老人,就是疯子、乞丐、流浪汉,一半没有身份证,连自己名字都叫不上来,流动性又大,基本信息虽然掌握了,感觉没什么用。唯独那个穿皮夹克的没见着,但小邓的直觉又上来了,断定跟皮夹克没关系。冯国金在会上把之前跟小邓说过的推论又大概说了一下,但还是没提女孩身份的事。曹队听了没说什么,只宣布该案由冯国金主抓,其他可调派人手全力配合曹队特意强调这点,是因为人手确实紧张,一年前的hēi shè huì案进入白热化,上面来人督战,集中力量打黑,队里至少一半同事在跟,动不动就跑外地抓人。曹队补充说,国金啊,这个案子不简单,时间上可能有点压力,那天晚上在现场偷偷混进去那俩记者,不知道哪家报社的,怕他们瞎写影响咱们工作,我事先跟几家报社领导打了一圈儿招呼,但不敢保证会不会出啥幺蛾子。另外我说一句,每次去现场总有记者跟着,咱们队里肯定有人给报信儿,是不是靠这个赚钱呢?最好别被我逮到,自己想想后果。
后面的话,冯国金走神儿了没听进去。他脑子里想的是,如今这起案子,是否就是他十五年前刚当丨警丨察那会儿,老丈人杨树森曾说到的,命定给自己的那宗大案?
第二次紧急会议由冯国金主持,曹猛坐听。法医宣读尸检报告,照片在长桌上传阅。基本都跟现场观察到的一样,没有太多新发现。首先有一个最大难题,就是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比较难确定。一般情况下,死亡时间可依据尸斑的深浅大小和尸体僵硬程度准确判断,但是极度低温状况可延缓尸斑跟尸僵的形成速度,判断误差较大。也就是说,尸体被扔在坑里具体多久了暂时无法知晓。法医说暂时,不是没有办法,但还需要时间,以前就有个案例是夏天尸体腐烂过度,最后法医靠尸体身上蛆虫的生长速度倒推出了死亡时间,误差不超过一小时。可是天冷不一样,冷比热难。其次是死因,尸体颈部有成片出血点,疑似窒息死亡。说疑似,是因为在胃部还发现有残留的农药成分,也存在中毒身亡的可能,至于窒息和毒发到底哪个在先,也还需要时间进一步检测。另外,双手手腕均有疑似勒痕,不过淤紫基本消退,应该是在死前曾被绳索或手铐缚住所致。最后,**内部发现损伤,基本可以确定死前曾遭到性侵,**内提取成分中未发现**,因此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凶手并未在**nèi shè精,另一种是被害人死亡已超过72小时,**成分无法检测出。不过尸体大腿内侧发现有精斑,但因为在露天下长时间暴露,还曾被雪覆盖,精斑被冲淡,从中可提取到的DNA剂量是比微量更小的单位,痕量,以现有技术,提取数据尚无法用作比对。
听到一半,小邓低头嘀咕了一句说,这不等于啥有用的都没有?冯国金瞟了小邓一眼,他没发觉。报告的女法医听见了,白了一眼说,你能等人把话说完吗?她继续:右边锁骨上的创伤,可确定是由钩状利器造成,而且,在创伤表面凝固的血液中,不止有人血。冯国金瞪大了眼睛,什么意思?女法医停顿说,还有,猪血。在场所有人除了法医,均抬头一愣。冯国金打了三次火机才点燃手中的烟,低声说,请继续。女法医说,人血属于两个人,一个是被害人自己的,另一个根据DNA显示是男性血液,极有可能属于凶手。另外,腹部的图案可判断是由刀片划割所致。最后,尸体背部存在大面积擦挫伤,均为同一方向,伤口表面跟脑后区域的毛发中均夹杂红色粉末状异物,经检测,是建筑用的砖头。以上报告完毕。女法医坐下前,特意看看小邓说,这次只能算初步报告,因为队里要得急,再多两天时间,还能出一份更准确的报告。
冯国金瞄了一眼鉴定报告上的签名,女法医名字叫施圆。应该是刚调来不久,以前没见过。
小邓终于提起兴致,跟冯国金使眼色,一副沉不住气的样子,冯国金知道他什么意思。后背跟脑后发现擦挫伤跟砖头粉末,说明冯国金最初的推断至少对了一项:尸体确实在砖头遍布的地上经历了一段路程的拖拽,伤口同一方向,即不存在挣扎迹象,说明被拖拽时被害人已经死亡大坑确实只是抛尸现场,不是**现场。冯国金判断对了,他不知道该不该学小邓那样兴奋。
照片重新传回到冯国金手中,小邓坐在他身边,迫不及待地指着腹部那张奇怪图案,自问自答说,冯队,你看这个图案像什么?我觉得像肯德基的圣代。冯国金没理他,因为他正盯着另一张照片看被害人脸部正面特写。如今他终于可以确认,女孩就是黄姝。
散会。
冯国金站在自己办公室的窗前,注视着不远处的市府大路上,几名正在扫雪的清洁工。他们都身着亮橙色工作服,背后一道反光条仿佛是他们脆弱生命的最后一道保障。前不久刚有一名女清洁工在夜里扫雪时被酒驾的司机撞死。腾空到落地不足半秒钟,比流星划过还快。一堆堆雪包拱立在街边,像一座座白色的坟头,冯国金脑子里在想,这里面哪座属于女清洁工,哪座又属于黄姝?北方午后的阳光,被残雪覆盖的地表反射得更为晃眼。冯国金有些眩晕。这一刻他终于敢相信,这个案子,就是他等了十五年的那个。
他的心,拔凉拔凉的。
冯雪娇小时候长得不算太好看,鼻梁还有点塌。初高中六年,育英校规强制女生剃短发,哪个鬓角敢过耳就扣班主任工资,冯雪娇自然也沦为假小子一员,看着还不如小时候呢。大学毕业三年没见,重逢之际,鼻子不塌了,冯雪娇坚称是自己长开的,反正我是不信。她肯定不知道,小时候我短暂地暗恋过她,就因为她那个塌塌的小鼻子,有种特殊的亲近感。她鼻子右边靠近脸颊的位置长了一颗小黑痣,也曾是我珍视过的标记,可惜多年后也消失不见了,大概冯雪娇也成长为一个迷信的大人,偷偷给点了吧老人管那叫泪痦,说长泪痦的女孩子命苦。二十多岁的冯雪娇,头发留长了,身材曲线也更婀娜了,总之在大众审美里是白天鹅了。但在我眼中,那个丑小鸭仍在她身体里。
我在青春期时有一个重大发现,自觉很神奇:每个半美不丑的女孩子,当她开始整天黏在一个真正的美女身边,自己也会逐渐朝美的趋向生长。仿佛美女是一种可以诱发基因进化的活体酵母。这个发现就是来自冯雪娇身上。但冯雪娇是那个被发酵的,酵母是一个叫黄姝的女孩。两人成为朋友后,我开始能见到冯雪娇眼中偶尔流露出的自卑。随之有了另一个重大发现:人心底的自卑但凡被放出来过一次,这辈子就跟定你了。冯雪娇骨子里的自信跟自卑,都是黄姝替她发酵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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