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大壮支吾几下说:“这一切都是林薇告诉王晟的,俩人无话不说。”
“我问你是怎么知道的。”郝荻一针见血,差不点把何大壮的实话逼出来。他说:“我是……听王晟说的。”
何大壮说出最后这几个字,兴奋地想亲自己一口。我太睿智了!
在何大壮看来,郝荻对王晟的关心度,远远超过对他生命安全的担忧,挎包里的笔记本电脑,就是他的护身符。
眼下看,不管郝荻出于什么动机,有怎样的考量,她暂时不想马上收回笔记本电脑,没错,是暂时,这个笔记本电脑,迟早都会被郝荻收回,到那时,何大壮真的就是个屁了。
刚才何大壮一秃噜嘴,把消息来源说是从王晟那里得到的,不知道郝荻听了会怎么想,倒把他一下子点醒了,他看到了自己真正的价值,也做好了,凡事都要推说是王晟告诉他的思想准备。
这应该说是一个何大壮少有的一次鬼机灵。谁也无从认证一个死人是否说过的话,除非笔记本电脑里的日记。
日记,王晟的日记!
何大壮正在自我警醒时,郝荻却露出不屑的一笑说:“露怯了。”
因为郝荻猜准了,这一切都是何大壮从王晟的笔记本里看到的。
她真想马上收回那个笔记本电脑,从头看到尾看一遍,省得跟这听何大壮胡说八道。
不过,眼下她不能这么办,这个笔记本电脑,她必须先留在何大壮这儿。
既然话题提到了王晟,郝荻还想跟何大壮多聊几句。没想到何大壮选择了闭嘴,他这会儿恨不得马上把郝荻轰出去。
两人就这么默默地坐了好一会儿,最后,何大壮主动打破宁静,问郝荻:“你干什么来了。”
“这不废话吗。”郝荻听出何大壮的弦外之音了。
她很知趣,起身就往外走,还不忘为自己的主动离去,做一个完美的收场:“记住了,以后别再拿这种话骗人了。”
“我骗谁了!”何大壮见郝荻已经打开房门,说话间就要走出去了,他急了。
何大壮留下郝荻,就是为了厘清他与那个土造变压器的关系,结果,他倒把林薇和杜老大的糗事给抖出来了,这不是他的本意。
“你站住,我话还没说完呐。”何大壮追到房门口。
郝荻根本就不理他,径直走到院门口。她止住脚步,回头看一眼何大壮,犹豫了一下说:“去弄把锁,把院门也锁上。”
“哎。”何大壮答应一声,看着见郝荻走出了院门。
何大壮大脑突然定格了,他站在那反复启动几次,脑袋还是木木的。他急忙追到大门口,不见了郝荻的踪影。
何大壮自语道:“这家伙到底干什么来了?”
在距离何大壮家几十米外,那辆商务车就停在路边。车里戴墨镜的那位,手举望远镜向着边观望着。稍许,他把望远镜递给阿彪说:“门口站的那人,就是何大壮。”
所谓的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在个人感情问题上,相互比较是每一个人挥之不去的情结。
郝荻走出何家大门,首先想到了丁松。他与何大壮年龄相同,对家的料理简直就是无微不至,特别是对生活品位的追求,都达到了让郝荻忍无可忍的地步。现在看来,丁松才是懂生活,爱自己的人。
郝荻甚至忍不住暗自嘲笑何大壮,天生的怂人哀命,不仅自己整天吊儿郎当,家也搞得乌烟瘴气,何大壮与丁松相比,简直是天地之差。
郝荻难得的好心情,她哼着小曲回到面包车上。
帅帅似乎看出了门道,他和郑潇目光相对,嬉笑道:“队长,心情不错呀。”
“你两个臭小子,还学会了溜窗根儿。”郝荻摆出要打人的架势,郑潇躲闪一下,帅帅则不躲不闪,愣愣地问郝荻说:“队长,什么叫溜墙根儿呀。”
“过去有人结婚了,街坊邻居调皮捣蛋的坏小子们,偷偷躲在窗户下……”郝荻的话戛然止住,她的脸“唰”地一下红了。
帅帅和郑潇目光相对,成了?
郝荻被这俩坏小子的眼色惊扰到,又举手要打人说:“差不点被你绕进去。”
两个不懂事的毛头小子,一本正经地点着头,以为郝荻跟何大壮有戏了。
两人又突然爆笑起来,笑的郝荻手足无措,甚至不知如何做出解释。她不想越描越黑,又不能任由这俩坏小子如此捉弄。她清了一下嗓子,两人立刻恢复常态。
“开车。”郝荻一声令下,帅帅发动汽车。
旅行车在黑色商务车旁边一掠而过,坐在商务车里的墨镜男,已经从手机里查到了这辆旅行车的户籍,自语道:“丨警丨察为啥要去汽车修理厂,借辆破车来这儿呢。”
何大壮按照郝荻的吩咐,拿了一把锁,锁好了院门。
他回到屋里,再次紧闭房门,拉紧窗帘,打开了笔记本电脑,开始琢磨郝荻的来意。
郝荻已经对王晟的电脑感兴趣了。这是何大壮从郝荻的言谈话语中,不难听出来的信息。郝荻也知道王晟有写日记的习惯,她也想弄清楚王晟真正的死因。
这是一个利好的消息,至少说明何大壮不是一个人在关注王晟的死因。
这也是一个坏消息,郝荻随时随地都可能拿走笔记本电脑,让何大壮成为一个真正的无所谓角色,那样,他随时都会遭到徐烨的算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解脱。
何大壮哪里知道,此时的徐烨,正在使出浑身解数,要在丨警丨察面前洗白自己,何大壮这个麻烦,已经不归他管了。
不知道看官们有没这样的见识:越傻的人,甚至傻的都冒酸气了,总自以为聪明绝顶,凡事都异想天开。而那些貌似,或被称做傻子的人,多半都是透精百灵的人中精英。成语外圆内方,大智若愚等,说的就是后者。
先给何大壮一个定义,他不完全归于傻子范畴,但绝对不能算是一个精英,严格意义上说,他就是那种没吃过愣亏儿的自以为是的小市民。
何大壮对郝荻这次造访,做出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把王晟的日记,做了选择性删除。
他看过的,或者还没来得及看的,先胡乱删掉一部分。这样一来,他备份到优盘里的,王晟的那份日记,就是他的保障了。
这样,笔记本电脑是否被郝荻带走,对他来说都不重要了。而要了解王晟的详细信息,基本上就非他莫属了。
你说何大壮这个说法是精还是傻。
当然,如果上升到FV层面,他可能要因此担责,就故事本身来说,这是何大壮自我保护的一个必要手段,不知读者是否有同感。欢迎评论区发表高见。
现在何大壮的主要精力,都集中在王晟的日记上了。
不说原因,想必大家也都会知道。
他在王晟的日记上做完手脚,又插上优盘,开始逐篇阅读,有一句话,引起了他的注意。
王晟说:其实,从林薇对我第一次微笑那一刻起,我就知道她是有企图的。
“废话!还说什么第一次微笑,她主动做东,给你摆夸官宴,就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何大壮忍不住发表一番感慨。
王晟与林薇第一次酒店幽会后,林薇去医院上班了。她刚到办公室没多久,快递员给她送来一大束玫瑰花,花上还插了一个精美的小卡片,王晟在上面亲笔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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