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食堂那次围殴王安外,另外我还碰到过两次文韬殴打王安。我当时想委婉的向王安解释清楚,就是既能保守文韬的小秘密,又能让王安知道我和文韬之间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关系。所以,总会找机会跟着王安,想单独和他谈谈。结果,都碰到了文韬殴打王安。”
“一次是在教学楼的天台上。文韬一边对王安施暴,一边说之所以欺负王安,是因为他喜欢他,要王安和他在一起,王安要是服软求饶的话,就不用挨打了。我突然出现之后,文韬才住了手,不情不愿的走了。王安对我不理不睬,文韬走了后,他也走了。”
“另一次是在高考结束后,学生们回宿舍清理衣服和被子。这次,文韬纠集了校外的四五个人,将王安拉到学校偏僻的后山。他们不仅对王安施暴,还强迫他……进行了很多自虐行为。我出面想要制止他们,结果……他们把我也控制起来,还强迫王安……要么在现场和我发生关系,要么和他们……在现场轮流发生关系。王安选择了后者。事后,他们还攻击了王安的……那里……”
二人瞠目结舌,也明白了章静为什么会问王安“有孩子了没”。
“您在第一次发现文韬殴打王安时,没有报警,也没有向学校反映,应该是当时临近高考,王安也没有受到较大伤害,同时也是出于保护文韬的考虑,毕竟他也是您的学生。但在第二次事后,为什么没有选择报警?”小王问。
章静眼眸微红。看得出来,她在极力控制自己想要哭泣的情绪。
片刻后,章静吸了吸鼻涕,说:“文韬要挟我和王安,说谁敢报警的话,他就把我和王安的事捅出去。老师和学生之间,本来就是禁忌,更何况还是十几年前。要把这些事情说出来,需要很大的勇气,二位警官能理解吗?”
真正的勇士,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敢于面对自己的过错,并揭开自己的伤疤,需要真正的勇气。
二人沉默,心想这应当也是章静之前借口不记得王安的原因。
“您后来,为什么会辞职?”彭杰问。
“这些事情,一直在折磨我……”章静微笑着说。
二人默然。
“根据目前我们对王安的了解,他应该不是一个懦弱的人,在他被文韬暴力对待时,为什么不反抗?”彭杰问。
章静摇摇头,说:“我也不能理解。我和他在我家……被文韬发现后,他就变得沉默寡言。我原本认为是他对我和文韬的关系有所误解,受了打击才变得一蹶不振。但是根据我第一次遇到文韬殴打王安来看,按照文韬说的,王安应该知道了文韬的性取向,也知道文韬喜欢他,所以他应该能猜到我和文韬之间其实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关系。不过,也许他会怀疑文韬是……男女通吃的那一类,对不对?”
小王和彭杰对视了一眼,一个猜测不约而同的在他们心底出现,但是缺乏证据。
二人不动声色。
“王安还有一个叫王康的双胞胎弟弟,您知道吗?”小王问。
章静一副很意外的表情,显然也是头回听说。之后,又明确表示不知道。
过了片刻,她若有所悟,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一直盯着小王看。
小王读出了她眼里的疑问,说:“王康是个什么人,我们暂时还不清楚,我们也没有证据,所以没法确定……”
彭杰不说话。
章静似乎明白了什么,沉默片刻后,又陷入轻声抽泣。
良久过后,章静问:“王安……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对不起,无可奉告。”小王说。
二人从星未来英语培训学校出来后,认为有必要找到文韬,但夜色已晚,所以向信息组提供了文韬的姓名和已知的一些基本信息,计划弄清楚他在什么地方后,翌日再与他取得联系,或对其进行走访。
很快,段明将文韬的资料通过微信发给了他们。
段明还在微信里说了一句:“这是个奇葩。”
二人好奇之下点开一看,不由也对段明说的深以为然。
原来文韬已经被判刑,其罪名是组织**,但他组织的不是女性,而是男性,提供性服务的对象也不是女性,也还是男性。但文韬不服从判决,正在提出上诉。
《管理制度》对“公关人员”的台费、出场费、包房过夜费,以及岗前体检、培训,日常作息、点名、请销假、离店辞职,甚至对客人的投诉处理,都有明确而又详细的规定。
文韬指使他人对“公关先生”进行管理,并在其经营的“皇家一号”、“遗梦”及“玛格丽特”酒吧内将多名“公关先生”多次介绍给男性顾客,由男性顾客将“公关人员”带至堰城市“富贵城”大酒店等处从事同性**活动。
文韬辩称,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其辩护人提出,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同性之间的**易是否构成**未作明文规定,而根据有关辞典的解释,**是“指妇女出卖”的行为。因此,组织男性从事同性**活动的,不属于组织“**”,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风尚;依照罪刑法定原则,文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法院认为:文以营利为目的,招募、控制多人从事**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罪,依法应予严惩。文关于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辩解,其辩护人关于**不包括男性之间的**易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组织**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管理多人从事**的行为;组织他人**中的“他人”,主要是指女性,也包括男性。文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公关人员”从事金钱与性的交易活动,虽然该交易在同性之间进行,但该行为亦为**行为,亦妨害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尚,故文的行为符合组织**罪的构成条件。
一审判决后,文韬不服,以组织同性**不构成犯罪、量刑过重为由,正在提出上诉。
办理这起案件的是雁山分局,所以小王和彭杰不知情。
二人惊讶于《管理制度》的正规化和精细化,更惊讶于文韬试图在钻法律的空子。
“有这股子聪明劲,怎么就不干点正事。”彭杰说。
“兴趣是动力的源泉。”小王又开始满嘴放大炮,“看得出来,文韬是个有远大理想抱负的人,他这也算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把自己的兴趣转化为‘事业’,并且规模化、公司化经营,显然是想冲出堰城,走向全国,做大做强……”
文韬仍然被羁押在看守所,等待上诉结果。
翌日的看守所里,面对小王和彭杰的问话,文韬一脸冷漠的坐在那里,仿佛在脑门上写了四个大字:关我屁事。
文韬的气质很怪异。留着胡子,但是眼神细腻,虽然穿着囚服,但是特别干净整洁。给人一种粗犷和细腻相结合的怪异感。
两个小时问下来,笔录上竟只有寥寥几个字。
在这里,小王和彭杰上演了一遍完整的审讯技巧,结果成了他二人的独角戏。文韬眼带嘲讽和不屑,就像是在看两个小丑的拙劣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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