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先婚后性的伟大目标,我保护CN老婆的战斗史》
第58节

作者: 打工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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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我是好意,在下面给我也要将膜拜的“神仙”留言,只是有一点疑惑,你在天涯里都写到第三季了,按理说ctrl+C、Ctrl+V没这么难敲吧,可“神仙”愣是敲了10多天还没敲完。你敲的慢也就算了,好歹考虑你身残志坚的还在做。但后来就不对劲了,神仙开始骂天涯恶意刷屏的了(我对天涯恶意刷屏者说的话),这里面有些话让我非常不爽。比如说写作行业是婊子行业,比如说写作的人还不如婊子,我顿时感觉“打工神仙”这个人又开始高潮了,以至于不知道是谁给他的高潮。

  然后其陆续又发贴(我最终还是被网友的热情给压偏了点方向,声明:打工神仙这个ID本人只注册过新浪博客),你说你没写好就没写好吧,是网友给你压偏了方向?小时候一直听过一句话,你眼睛斜了却怨桌子歪了,“神仙”就在这无病呻吟。另外,“打工神仙”还只是刚刚露头而已,你就声明起来,好像多少人要打着你的旗号招摇撞骗一样。我终于体会到,小人如果得了志,真的是会鸡犬升天的。

  然后又扯不相干的(我真是TM的猪一头,23-5=17!!),你是不是要把你高潮的感受也在这和众多网友分享啊,本来是一个每个人都会犯的错误,他却浪费篇幅大张旗鼓。
  这是为什么?
  我一直迷惑不解,于是再发回复,忽然发现以前发的回复被“打工神仙”删了~~
  在不解中又发了一次,2分钟过后又被删除,再写,发现这个帐号已经被禁止在他的博客上发帖了。
  我终于明白了,他在意淫~~
  原因有二:1、从“打工神仙”删除我回复的速度来看,他一直在这个博客上挂着,反而并不是象他说的那样,忙的不可开交,只有晚上在没有空调的办公室更新。为了确定这一点,今天我又重新注册了个帐号,重新回复(当然是反对的声音),奇迹发生了,2分钟内又被删、又被禁止。两个帐号被禁止是两天里两个不同时间段的事情,巧合刚好神仙在吗?不信你试试。2、“打工神仙”又开始玩起了数字,把他博客的点击率又冠冕堂皇地放到首页最显眼的位置,就像摆他们家祖宗的牌位。前面提到,本来天涯点击率到底多少,其实众多网友和我一样,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他非要专开一篇帖子说明。

  看不惯啊,看不惯!
  不过首先声明:我没有刷屏,也没有冒用那个狗屁不值的“打工神仙”的名头开博客和微博,我是一个销售,卖设备的,收入挺好,该有的和不该有的我都有了,不需要靠“打工神仙”来赚名气和钱。其实也应该感谢“打工神仙”,我平时99%的上网时间都是在潜水,从不发言、从不灌水,典型的一个五好上网青年,只是你让我太不爽了,你总得让我有个发泄的渠道吧!在你的博客留言,又被你封,所以,谢谢你,让我也有了一个博客,不过不幸的是我写的第一篇却是在数落你,数落你这个出生在80后却不像80后,因为你脑残。

  有时说言多必失这句话很有道理,“打工神仙”在对“天涯恶意刷屏者说的话”里明确的指出,让他手捂老二顶礼膜拜的是这句话:日用卫生巾规模的公司,怎么可能有夜用卫生巾那么大的工作流量!
  首先说句客观的话,每个人都会觉得上面这个比喻很好、很幽默,但放到“打工神仙”的那个帖子里,认为写作行业是婊子行业,文人连婊子都不如,反而对卫生巾长卫生巾短兴趣盎然,低俗,我想这是对打工神仙这个人的第一评价。
  我对文人还是很尊重的,文人代表了一代人的价值和言论取向。不过既然“打工神仙”把写作行业当作婊子行业,那我想有句话用在“打工神仙”身上再合适不过了--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
  其实人想出名到没什么错,但你可以象个爷们一样啊。虚伪的让人想把身上的鸡皮疙瘩用刀刮掉!
  我觉得“打工神仙”想把他新浪的博客点击量也提上去,然后再开写。他想出书,甚至开始想象自己的以后跟“当年明月”一样了。但他错了,“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是有深度、是查证了许多资料、费尽千辛万苦写出来的。我在网上看后立即购买了全套,而你要出书的话,估计买的人会很少。
  为什么?
  就好像音乐一样,人家那是交响乐,你那是网络歌曲,根本不在一个级别。
  “打工神仙”的意淫才刚刚开始~~他每天猫在电脑前面,眼睛冒着绿光欣赏着众多网友热情洋溢的崇敬与仰视,他湿了,慢慢晾干,然后再湿。“打工神仙”鄙视妓女,动不动拿妓女做恶俗的比喻。因而我也借“神仙”的话来说说,也叫以彼之道还彼之身。其实“打工神仙”你还不如个妓女,你总是上半身拿着算盘珠子算自己挣了多少钱的同时,下半身迎合着每一次的撞击,你完全不知道收钱是应该在完事之后再提的。

  既然“打工神仙”想出名,想高潮,那我就送你一把。我在这骂你,就会有更多的人出来护你,你的点击量才会越大。让你的高潮远离20米的空中,因为20米是灰尘比较集中的区域,争取兄弟能把你送到50米开外,那是比较纯净的天空,也让你这种虚荣、懦弱的人真正的升了天。
  另外,客观的说一句,就通俗类读物来说,“打工神仙”这个小说写的还是挺好,值得一读,甚至有好的编剧,拍成电影也无可厚非;但对“打工神仙”扭扭捏捏、矫情做作的人品,实在恶心透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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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天涯的原帖: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uninfo/1/2111970.shtml
  我把卫生巾的出处贴过来,免得大家看不懂。
  我对天涯恶意刷屏者说的话
  这几天和图书出版的朋友聊天,说到帖子被刷屏的事情。我说我的初衷是写完就拉倒,然后扔了这个ID,我不想和隔壁舞文弄墨的写手抢食。

  朋友说,由不得你,你已经抢了。
  我觉得某些写手请自重,真牛B就认真地写一篇耗心血的东西出来,不要到处逛着,看到人多就凑进去刷屏,刷屏不能帮助你走上成功之路。其实我看着挺担心的,孩子年纪轻轻,就走上邪门歪道,再这样下去,浪费了大把年华,人可就真的废了。
  我还有一个观点,人不可能写太多东西的,因为多产影响质量。我一直就没把作家什么的看成一个职业,我觉得那就是个爱好。总觉得作家协会那些成员都TM挺累的,跟奶牛一样,谁给钱就让谁摸奶,还得出奶水。冯小刚说现在的影视圈叫娱乐圈,以前挺好,叫文艺圈,现在就是个婊子行业。我觉得写作这个行业,也是婊子行业,挺恶心的。
  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就是卖文的。自古就文人相轻,卖煤的见不得卖炭的,顶多踹人家摊子,文人可不一样,动不动就撒泼开骂,人身攻击,疯狂得令人恐惧,人性最丑恶的一面,在文人相互竞争当中,表现得最酣畅淋漓。
  立此为证,如果有朝一日我也走上了卖文之路,请不要叫我打工神仙,叫我婊子。
  但是妓女也有爱国的,随便拉妓女上街是不对的,是要被有关部门叫停的。即使我做了这行,我也做一个有操守的婊子,我只看着自己碗里的,不盯别人锅里的,我不会对别人写的东西指手画脚,我也不会对人家说三道四,我不会质疑别人的流量,也不会质疑人家的回帖,我只看我自己喜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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