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一笑而过(我的律师生涯)》
第3节作者:
剑锋未试 我在繁忙的办案与焦燥的**中经受着夏季的火热。
我已经不去嫖娼了,这种没有感情与温暖的交易,总令我有一种形同禽兽的感觉。
的确,这世上大多数人都是畜生,而且我事实上在为他们服务、挣他们的钱。然而,我想,人生不满百,在这短暂的百年间,还是真诚地做个人吧。
下辈子做畜生时再努力地嫖妓!
今天下午法院开庭宣判最近办的一起巨额经济纠纷案。
法官的专横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所以,几乎每一位律师在法官面前都谨小慎微,万般恭敬。我初做律师时也是如此。然而,现在,我对他们很平淡,至少是站在平等立场上交流。因为,第一,我深信我的专业素质绝对是出类拔萃的,任何法官内心深处都会对真正有水平的律师持有尊重的态度;第二,我的社会交往面足以有力量影响这些普通法官的政治命运。
所以,在这座城市里,我在法官面临还能维持作为律师应有的尊严。
这起标的800万的案件中,法官判给我600万,而我的预期应的750万左右。所以,我并不满意。不过,我的当事人却异常兴奋。因为,在委托我之前,他们找过很多律师,那些律师认为案情过于复杂,而且在法律有许多极为不利的方面,根本不可能要回钱来。
我对这起案件的法律分析是极为透彻的,所以,我能感受到,这种判决结果表明法官肯定接受了被告人的贿赂。不过,这也很正常,哪个行业没有灰色收入呢?
晚上,盛宴毕后,当事人非要请我玩个小姐。说什么只有一同嫖过娼,才算好哥们。我一直在推辞,这并不是因为我需要在当事人面前做一个正人君子,而是我真的不愿如同禽兽般地**。还有,律师与当事人永远不可能成为哥们,“当事人”,只有“当事”时,才是人。
无奈,最后我提议一起到“滚石”迪厅转转吧。
我虽然生平好静,但是,有时,我喜欢以出世的目光,审视着尘世的喧哗。
迪厅宛若人间与地狱的交界,昏暗、疯狂、扭曲。
找了个角落坐定,当事人给我叫了个学生模样的文静小姐。然后,他们就到舞池去了。
当事人也许知道我的爱好,这位小姐的丨乳丨房硕大圆润。
我一把轻轻抓住小姐的丨乳丨房,抚摸起来。
这位文静的小姐夸张地呻吟起来,纤纤玉手利落地解开了我的拉链,一把握起下面的坚挺:“哥哥,哇,好大啊,妹妹没见过这粗的,现在就插我吧,来嘛!就在这儿,没事!”
我一把撕开小姐那仅有几根绳子的丨内丨裤,掏出老二。
小姐双腿张开,迅速跨坐在我身上,老二直插而入!
我喘息着、用力挥动着身上的小姐!
“于哥,你当时为何不这样疯狂地干我呢?我比她骚多了,哈哈!”
我回过头来,一位近于三点式的小姐伫立在身边。
仔细看去,竟是小盈!
眼前突然一片黑暗……
……
日期:2004-6-28 0:04:32
五
据说我几分钟就苏醒过来了。斯时,周围依旧,只是不见了小盈。
“大哥,你高丨潮丨的时候吓死人了,我以为是心脏病发作呢?”小姐依在我怀里,喃喃地说。
“你认识刚才过来的那个小姐吗?”我问她
“哇赛,你这样了,还想找她干啊?你们以前干过吧,她好像认识你啊。”
“是的,想干她,帮忙找找,给你加100块小费。”
“告诉你吧,她要价很高的,听说是研究生呢?包夜要3000块的。其实学历对我们这行无所谓的,不都是哪几个动作吗?”
我懒得再理这位“性工作者”,扔下三百块后起身去找小盈。
在这些硕乳肥臀的肉林中穿梭了许久,依然没有小盈的影子。
我最后又找到刚才那位小姐,给了她一千块,让她帮忙打听小盈的住处或联系方式。
此后的一个月,我又努力地抽时间到那家迪厅,然而再也没有见到小盈。
这些天来,心中总不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内疚:也许,小盈的今天与我有关,比如,当时若把她留在所里,若接受了她的感情…….
然而,如果真正需要我承担什么责任的话,又觉得十分冤枉。毕竟,我与她其实没有什么私人交往。甚至,没有单独在一起谈过心。
可是,也许,有的人与你只有一目之缘,你却深深牵挂她一生的祸福。
我对小盈的牵挂也许就属此类。
我很想通过小盈的同学或家人来了解她的现状,然而考虑到这可能会给她带来不便,所以,一直只是期待相逢的偶然。
两个月后,我见到了小盈,遗憾的是,相遇的地点是看守所。
事情的由来如此:八月三日,我接到了看守所的电话,说是一位叫李盈的小姐想委托我做她的律师。当时,虽然内心强烈暗示自已这个李盈不是小盈,但是我还是怀着极其不祥的预感到了看守所。
我在看守所的会见室里坐下不久,丨警丨察就将一位神色从容的小姐押了进来。
果然是小盈!
在目光相聚的那一刻,我痛苦地在垂下了头。
然而,她却平静地向我问候:“于律师,麻烦您了。”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小李,谢谢你对我的信任。我愿意接受你的委托。”
她淡然一笑:“你的要价我是清楚的。不过,我目前没有钱给你。”
我竭力平静的与她交谈:“李盈,我找过你很久了。对你的处境,我深感难过。我相信你是无辜的。作为朋友,我尊重你所选择过的任何职业。在法律上,任何职业都不天然地象征着罪恶。”
她依然从容地微笑:“会见时间有限,我是学法律的。你就不用讲法律方面的问题了。坦率地讲,我想委托你律师,是因为,因为我想我在最后时光里能够见你几面。”
泪水突然从她的眼角滑落……
日期:2004-6-30 18:54:22
六
小盈涉嫌的罪名是非法持有丨毒丨品罪。
一九九七年新刑法出台以后,每次办刑事案件都有如临深渊的感觉。因为这部法律第306条专门规定了针对律师的罪名:律师伪证罪。检察机关如果感到哪个律师不顺眼,就可以以此罪很轻松地将其关进监狱。所以,九七年以后,愿意办刑事案件的律师越来越少了。而且,即使受理了刑事案件,也很少有律师敢于取证。
不管怎样,对于小盈的这起案件,我是打算豁出去了。
这可能有三个原因,一是出于对小盈的蒙胧情愫(实际上也许没有),二是非法持有丨毒丨品罪作为持有型犯罪,极有可能是存在陷害,三是渴望解开这位才慧俱佳的女孩为何不做律师而沦落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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