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不要……(一个性工作者的师生恋)》
第4节

作者: 三刀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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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退学后,在家里哭了好几天;我想学校,想老师和同学,想坐在教室里读书,想像你说的那样上高中、上大学,用知识改变命运。可这些都不能够了。父亲一连几天和我说话都低声下气,后来在吃饭的时候,他突然用手打起自己脸来,泣不成声地说:闺女,爸对不住你,爸没本事,爸穷啊……
  我没法恨他,他就是一个一辈子老老实实的农民,他能有什么办法呢?况且哥哥还没有说下媳妇,家里的三间破瓦房,一下雨就漏水,又有谁家舍得把女儿嫁过来呢?
  摆在我面前的路只有一条:打几年工赚些钱,然后嫁人赚些彩礼,给哥哥结婚用。

  于是我打工去了,在县城里一个很漂亮的宾馆里做服务员,一个远房亲戚介绍的。我说它漂亮,是因为之前我从未见过这么干净的地方。与这里比起来,我当时觉得,以前住的地方简直是猪圈。我马上有些喜欢这个地方了。
  但很快我就知道我错了:这个地方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猪圈,住在这里的人,要么是自甘沉沦像猪狗一样,要么是人面兽心猪狗不如。但弄明白这些,我所付出的,是我的一切。
  起初,我只是勤快干活儿,我记着父亲的嘱咐,多干活,少说话,本本分分做人,我做得很辛苦,但我很知足,我的想法很简单:给家里挣钱,等着嫁人。
  一个晚上,我现在还记得,那个晚上月明如昼,宿舍的灯已经熄灭,同宿舍的姐妹已经睡熟,月光照在我胸前的头发上,我拂动头发,却拂不去月光。是的,明老师,我在想你,想着不久前的那个晚上,只是我做了头发,我的两只辫子没有了。
  这时候经理叫我,说老板要见我。我听说过老板,她们说他有很多钱,县里好几个企业都是他开的,我在电视上见过他,总是站在县里那几个头头的身边。平时他很少来宾馆,我到的这些天,就从来没有见过他。我有些诧异,但还是跟着经理去了。经理把我领到一个房间前,敲了敲门,她就离开了。

  后来我很多次想,要是当时我不去那个房间,该有多好啊。可是这样的假设就好像“要是我不出生在这个世界上,该有多好啊”一样没有意义。无论事情重复多少次,我都别无所选择地要进那个房间。
  因为,我才16岁,连初中都没有毕业,我怎么会明白:世上怎会有那样的禽兽不如的人呢?
  我又怎么会明白,那在电视新闻里出现的,那衣冠楚楚的号称人民代表的东西,怎么会如此的没有人性呢?
  房间门打开了,一个围着浴巾的满身酒气的中年男人站在我的面前;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我就被他拉了进去,喀嚓一声,门锁住了。
  我又惊又慌,想挣脱他的手,可是没有用,他力气很大,反而一下子把我抱了起来,扔到床上,又把我压在身下。

  每当回想到这里,我都恨我自己,我为什么不撕他咬他,用指甲掐他,在他脸上抓上一道道血痕来!可我没有,我只是一个劲儿求他放开我,哭着对他说,我只有16岁。
  我还记得我是如何一边挣扎一边惊恐地乞求:叔叔,不要啊,叔叔,不要啊。
  可这叫嚷只是更刺激了他的兽欲,他的目光更加兴奋,他的动作更加粗暴。
  当他终于一动不动时,我已经挣扎得虚脱了,我竟然没有力气推动他,唯有的感觉是被压得几乎喘不过气来,还有下身的疼痛。
  还是他先起来。他扭头看了看我,这时说出了我进这个房间后的第一句话:你果然是个处女。然后他扔了一叠钱在我身边,说:这是给你的,你值这个价。

  我已经哭喊得说不出话来,只用眼睛狠狠地盯着他,我恨不能杀了他。
  后来我恨我自己,我恨我自己为什么不杀了他。
  女人啊,你的名字叫软弱……
  最后,当我恢复了些力气后,我对他说:我要去告你。
  什么?他哈哈大笑起来,用手指着那叠钱说:你去吧,傻丫头,看看人家信你还是信它。好了,我还要休息,你穿好衣服,带上钱赶快出去吧。我好心劝你一句,最好别声张,对你没任何好处。
  我好想把那些钱撕个粉碎,砸在他的脸上。
  可是,我最终拿起了那些钱。那是厚厚的一叠钱,后来我点了点,有五千块,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钱。
  明老师,我就这样把自己卖了,卖了5000块。后来我把自己卖过无数次,我要说,那是我卖得最贵的一次,但只有你明白,我亲爱的明老师,我多不想我的第一次那样卖掉啊!

  可我有什么办法呢。我告不了他,我一个农村女孩儿,怎么可能告倒他,他这个上电视的大人物呢?就算告倒了他,我还要受人们的指指点点,不是吗?人们哪会轻易放过对一个被强奸的女人说三道四的机会呢?而我的父亲哥哥,在村子里再也抬不起头来。
  所以,我不能告他。那个畜生说的对,“对你没任何好处”。
  我不该拿钱吗?可我为什么不拿?我不拿又有什么好处?我不拿,只能便宜了那个畜生。况且,钱是个好东西。要是我生在一个有钱人的家里,就不会有这些事,不是吗,明老师?
  我不告他,于是拿钱;可我拿了钱,就再也告不了他。啊,我亲爱的明老师,你说,这是怎样的无可奈何啊!
  走出那个房间的时候,我决定忍受下来,我将刚刚发生在我身上和心灵上的疼痛,想像成被老鼠或者蟑螂之类咬了一口。

  就算是一个噩梦吧,我想睡觉,我想也许睡醒了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可是在我回到宿舍之后,姐妹们却全都醒了,七嘴八舌地围住我。
  一个问:怎么样,老板给了你多少?
  一个说:看美姿这容貌,这身材,一定不会少。
  一个说:可惜我那时候不是处女了,不然老板会多给我一千。美姿,你呢,你是处女吧?

  一个说:哎呀,美姿,我忘了告诉你,老板喜欢玩强奸的,你越是装着不顺从,越是反抗,老板兴致就越高,给你的就越多。
  ……
  我的头皮一阵发麻,心里万分难受,比刚刚被强奸还要难受。啊,没有人相信我是被强奸的,没有人,至少她们都不会信。
  “装着不顺从”,天啊,我的声嘶力竭地反抗,竟然成了一种“伪装”,竟然迎合了那个畜生的变态趣味。我内心一阵作呕。
  我突然觉得刚才想得太幼稚了。如果在这个地方再待下去,我会随时被他“强奸”第二次,第三次,无数次,那就真的是“卖”了。

  可我就算是卖给猪,卖给狗,卖给老鼠和蟑螂,也决不卖给他,决不!
  我决定离开这个宾馆,离开这个县城,离开这个肮脏的猪圈。
  日期:2010-12-16 00:10:46
  6.美姿致明玉:叔叔,不要……(2)
  第二天一大早,我谁也没告诉,一个人到了汽车站,买了张长途票,去省城。上车之前,我把大部分钱汇往了家里。
  我只是想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去,这个地方要很大很大,我谁也不认识,谁也不认识我;当一个人斩断了所有社会联系之后,那么,疼痛也好,幸福也好,屈辱也好,也许就变得无足轻重了。省城,是我那时唯一知道的这样的城市。

  对于未来,我没有什么打算,也不需要什么打算。我是说,作为一个女人,我已经那样了,我还怕什么呢?
  如果不是长途汽车上发生了些事,也许我不会走上这条路;但对此我并不后悔,明老师,也许你会骂我是自暴自弃,但对我而言,我觉得那就是我的命,我仿佛听到空气里传来一种空空的声音说:你命中注定是要做一个婊子的。我要说,一直到今天,我还常常听到这种空空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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