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岸——关于跨海和跨国婚恋的曲折故事》
第27节

作者: 七月的微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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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终于无法忍受他和家人把我与儿子无情地分隔开,当时他妹妹说半年至少别想提看儿子的事情,如今已经离开儿子13个月了,谁,能忍受这么长久的骨肉分离呢?尤其孩子还那么年幼?她也有孩子啊,为什么,就能那么忍心地惩罚我?而且,还让我可爱的宝贝叫她妈咪??我在电话里终于吼叫起来:“王志铭,你到底要我怎么样才能给我看儿子?我每次苦苦求你,从刚离婚的当天求起,从你在深圳,到上海,到杭州,我从不曾放弃哀求你让我见孩子,让我来带孩子,怎么样也比丢在陌生的中年保姆家里好啊!而你却始终阻隔我们母子,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尽头?难道你要我诉诸法律,让法律来还我公平吗?”他也不甘示弱地说:“法律?别拿法律来压人!你有本事去请律师吧!”不等我说话他立即挂了电话。

  日期:2011-08-02 12:10:05
  我怔住半晌,愤怒和痛苦让我大脑一片空白,不知如何是好。爱德华知道我又一次被他击败,他也终于给我泼冷水了:“你以为你这么苦苦求他就有用吗?他不是你想象的那种绅士,不然你也不会和这个人离婚!”我处于失望和悲伤的情绪中,对他的话非常反感,回答他说:“你就不要管我的事情好了,反正你也帮不了的。我已经跟他说要用法律对付他,其实我太笨了,这样有什么好处呢,只是让他更敌视我,更与我保持距离。说不定永远都不会让我看儿子了!呜呜呜……”我悲从中来,泪如雨下。

  爱德华立即打开电脑忙活起来,不再对我说什么了。我想:迟早他也会对我的悲伤视而不见,直到反感,直到放弃我这个痛苦的女人而另寻他人当伴侣。唉,我没办法忘记自己的骨肉,没办法忘记自己还是一个幼儿的母亲,如果他要生气吃醋,就让他去好了,我应该做对的事情。
  虽说球场有山,但是天气过于炎热,他决定不打高尔夫而回家。到家后,他对我说,你看看邮箱我发给你的信。我不解地打开电子邮箱,他把写给在香港的一位朋友的信转发给我。大意是告诉朋友,他在进行离婚诉讼,他的女友非常想去台湾看儿子,但是前夫却不配合。如果要等到他离婚给我办理绿卡再去,不知何年何月,能否请朋友帮我在台湾找一位好律师,争取监护权?

  我对他此举非常不解,因为刚认识他的时候他得知我的情形就要美籍台湾人詹姆士帮我联系朋友看是否能找到律师,但是詹姆士的回答是,我是大陆人,前夫和孩子是台湾人,根据法律大陆人不能聘请台湾律师在台湾起诉。于是就不了了之了。我一直都一心希望凭着自己的爱子之心去打动前夫,采用和平政策攻心,而不是任何会激怒他的法律诉讼去和他交锋。现在爱德华葫芦里卖什么药呢?他对我说:“朋友是香港的陈彼得,他是我香港注册公司聘请的知名会计师,就连江泽明儿子都是他客户。相信我,他会尽力帮我通过关系找到台湾资深律师的,到时候你自己努力和律师沟通联系,——如果你这么在乎儿子的话。”

  日期:2011-08-02 12:10:39
  我一时不知道这件事对我而言是好是坏。但是我知道一点,爱德华已经无法忍受我和志铭联系了,不管我爱不爱他,但是在他眼皮底下,看到自己心爱的女人一直流泪,一直哀求另一个男人——尤其是前夫,他必然心底非常不爽。所以,最有效的一箭双雕之计就是为我聘请律师,让我和志铭永无可能做朋友,永无可能和平相处——法律诉讼一旦开始没有情意可言,同时还能让我感动于他对我的帮助。我没有那么傻,如果爱德华真的要帮我,不会快一年了看我承受那么多痛苦才开始帮我,也许,这一年的时间是让他用来了解一个人到底是不是值得他信任,值得他善待的吧?

  我定心想了想:要一直凭单纯的言行去感动志铭和他家人,那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务。等待拿到绿卡去台湾,那也是想当然的事,一来绿卡是给中国人进入美国的许可证,而不是自由来去台湾的通行证,二来爱德华离婚所需时间没人知道,除了法官,三来我害怕离开中国,距离孩子更遥远了。所以,接受爱德华的建议,不管他出于什么想法,目前也只好利用法律来和志铭争取轩轩的监护权了。

  日期:2011-08-02 13:18:01
  第二十七章 我给律师的两封信
  果然8月13日收到了彼得的回复,他提供了另一位在台湾的朋友答复信,信里要我直接和在台湾的资深律师王德亮联系。我迫不及待的开始写邮件,一旦开头,思绪源源不绝,回忆如打开闸门的洪水倾泻般狂涌而出,我从如何与志铭认识,到后来离婚后他威胁我不和好就死在我门前,来看我而不顾我阻拦,结果导致我意外怀孕,为了孩子我与他复合,而他却不再珍惜我——孩子是他们家的财产,我只是一个生育了孩子的工具。我一人在昏黑的小屋没有工作(大陆人在台没有身份证前没有工作权),终日与家务和孩子为伴,他下班回家时却指责我不会赚钱不会打扮。母亲因为癌症手术失败去世,他和妹妹却指责我和志铭的矛盾惹她生气而提前离世,他妹妹的挑拨离间更加深了我们夫妻的矛盾。到了深圳工作后,志铭夜夜晚归,醉生梦死地追寻所谓的金钱,和客户的友谊还有KTV小姐们的温柔乡。直到我看到他对儿子的态度粗暴还有不愿意花时间陪伴我们母子,并拒绝我为了儿子再生一个宝宝给他做伴的计划——尽管这也是他母亲的遗愿和他父亲的暗示。我终于提出离婚,而他们全家合作让我净身出户,从此我失去孩子的监护权和探视权。信写了很长很长,如释重负般,我将它发送给了即将成为我的律师的那个人,不知道他是否能明白和理解我这样一个失去孩子的母亲的痛苦,但我相信,这场战争将会为我讨还一点公道,尽管我很清楚这会让志铭和他全家人陷于慌乱和增添对我的愤恨。

  在焦急的等待中,次日收到了王律师的电子邮件。他告诉我,请给他5个工作日来研究我的诉讼缘由和请求,并由此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我第一次和律师打交道,心里颇为紧张,此时此刻,对我而言律师代表了伸张正义——尽管爱德华多次告诉我,他们其实都是满嘴仁义道德,其实把你剥皮抽筋宰你没商量的一群鲨鱼。也许他在美国打离婚官司打怕了吧,还是美国的律师确实漫天要价让人心有余悸。

  我接着给律师发了几封信,感觉太多的话要写,好使他明白我的过去和现在的情形。其中一封我问了不少问题——
  日期:2011-08-02 13:22:38
  尊敬的王律师和李助理:
  我有如下几点问题恳请你们回答:
  1.关于我的工作和收入,我是EXXX Investments Ltd., 一家香港公司的拥有人,同时是香港骏诚(上海)有限公司的总裁助理,我从骏诚公司领取薪水;是否这样能够证明我的收入足够抚养孩子。我能够提供相关证明,但是证明的形式要怎么开具。

  2.争取暂时监护权要花多少时间,改定监护权的司法程序要花多少时间;我们目前开始进行到暂时监护权的执行要多久。
  3.因为被王志铭即我的前夫刻意丢失了我所有的重要资料,包括学历,离婚证明,王轩即我儿子的出生证明,验伤单和受伤照片和我的一些语言证书等,其中一些必要的文件是否你们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补办,我的学历这边我也正在设法找我的母校补办,但是因为在暑假期间,要等到九月份开学才能进行,是否这样会影响操作进度。另外大学第一年便通过刻苦学习拥有了大学英语四级和六级证书,大学毕业后在工作的时候获得由日本国际交流基金及其财团法人日本国际教育交流协会举办的日语二级等级考试证书(最高为一级,一级只差三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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