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丝不一定遇到玛丽——只为记录曾经的经历[GL]》
第3节作者:
wyman510 林太后好不容易发话,我当然不怕奔波回家了。当即跟她道了别,惶惶的跑了出去。出了楼道大门,被冷风一吹,我才想起外套还落在林总家的沙发上。
“算了,大不了不要了。”要我鼓足勇气再回去,是万万不能的。可回到家里,躺在床上细细琢磨,她也没那么可怕。没有声色俱厉,但那天然形成的气场却让人在面对她时不由自主的感到有些害怕。
辗转一晚,第二天上午十点钟,我顶着两个并不太明显的熊猫眼来到了林总的办公室。
“衣服拿好,昨晚落在我家的。”她先把我的西装还给我,不等我说话,就连珠炮似的开始给我洗脑:“昨天晚上你的表现很不好,畏畏缩缩的,显得自卑又没有任何魅力。你已经不是学生了,不需要把自己定位在‘清、纯’这两个字上了。特别是做我们这一行的,说的夸张一点,没有一个干净的。所以,从今天起,你要跟着我多参加一些这样的活动,来锻炼你的交际能力。”
什毛玩意儿?多参加?还锻炼我的交际能力?您这儿是事务所呀还是集中营呀,小爷我可是卖艺不卖身的,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吧!
见我抬起头瞪大眼睛看着她,她面无表情的和我对视,只扬了扬眉毛,我就败下阵来,低着头小声嘟囔道:“是,您说的对。”
见我毫无反抗,她也心满意足了,嗯了一声就开始交待给我一些工作,无非就是整理这个卷宗,提炼那个文件的,还要打几个电话确认一些事情。总之,活都不难但是却很烦,忙活了一天,中午饭都没顾上吃,好不容易都弄完了,一看表,已经下午四点半了。心思空灵,只一杂念——吃点什么呢?
乐呵的给亲娘打了个电话,汇报了一下腹中空空的情况,亲娘当即表示让我立刻回家。她老人家慈眉善目的说:“跟着娘,有肉吃。”
我果断撂下电话,随便一收拾就要往外走。之前林总就说过,只要做完了她给的工作,就可以提前下班,没有特殊需要不用跟她打招呼。我当时想问特殊需要是什么,但看她那张白板脸,就没敢问。当我已经半个身子迈出事务所大门时,身后一个清脆的女声叫住了我。我回过头,是前台小妹儿,乐的都出酒窝了。
“干嘛?”我疑惑的问她,笑容太甜蜜,我很无措呀。
“林总叫你过去。”她人畜无害的表情依旧让我很受伤。垂头丧气的进到了林总办公室,强颜欢笑的问她老人家有什毛贵干。
她拎起西装外套,优雅的搭在修长的手臂上,指了指放在办公室沙发上的一个黑色小包对我说:“拿上,跟我一起去个饭局,检察院那边的人请客。”
我管你是检察院还是都察院的,就是他妈大理寺我也不想去,我要吃肉!吃我娘炖的肉!我在内心中狂野的嘶吼着,但不争气的爪子却已经伸向了那黑色小包,低着头,安静的站在门口,看着她对着镜子一通折腾。
日期:2010-11-11 20:04:20
林太后好不容易折腾完事,看我一脸不耐烦的站在门口,轻声嗯了一声,语气带些质疑和轻微的愤怒,那意思就是:老娘我补补妆,你还不乐意等了?
我急忙换上一副谄媚的笑容,就差打个千儿来声“您吉祥”了。颠颠儿的跟在她屁股后面出了事务所大门,前台小妹儿冲我诡异的一笑,笑容中多是幸灾乐祸,但也不乏些许同情。我眼泛泪花,跟着她走到停车场。她因为昨天喝多了酒,因此今天就没有开车。
“你的车呢?”太后淡然的询问。
我随手指了指大方向:“就在那边儿,能开么?”我的意思是,就我那个小破车儿,估计不入她们这种‘大状’的法眼,万一嫌我开过去丢她人呢。
“先去我家,换车。”说完,太后昂首阔步的就向我指的方向走去。我赶紧跨出一步,拦住了她老人家,结结巴巴的解释:“我刚才就随手一指,不一定在那边,您让我想想。”她冷冷的看了我一眼,我赶紧别过头搜寻记忆中的停车位置。
“这边儿,”我抱歉的笑了笑,带头向停车的位置走去。走到车旁,我本想帮她拉开车门,但是站在右侧犹豫不定。是拉副驾驶的门呢,还是拉后座的门呢。
“起开,”她的声音很小,但是短促有力,我赶忙侧拉一步,让出两个门给她自主选择。她看了我一眼,眼神很内涵,但我却读不出里面的意思。她伸出玉手,拉开了副驾驶的门,一闪身坐了进去。我怕关门不慎夹到她,就没敢帮她关门。悻悻的回到驾驶室,插钥匙点火给油,向她家驶去。
昨晚我情绪比较慌张,没来得及观察她家所在小区的环境,今天仔细观察一番,还是很不错的。她的车就停在楼下的小花园旁,地上车位,价格都偏贵。她把车倒出来,让我把车开进去。然后跟一个走过来的保安说了两句,小保安记下了我的车牌号才离开。
这一下换成她开车,我乖乖的坐在副驾驶上,系好安全带,拿出手机给亲娘拨了个电话。“娘啊,我一会儿不回去吃饭了。嗯,有饭局。不知道吃什么,嗯,知道,放心吧。挂了啊。嗯?”我的声音因为快速的拉高而导致破音,说的通俗一点,就是嗓子劈了……林总微微侧过头看了我一眼,见我脸色有异,又多望了一眼,但并没有问什么。
“嗯……知道了。别!放您那儿吧。没什么,看着闹心不行吗?行了,我挂了,开车呢。”将电话撑在胸前用力一挤,滑盖复位,电话挂断。我的脸色顿时阴了下来,侧着头看向窗外,不发一言。
日期:2010-11-11 20:30:12
一路无话,我们俩就这么一个看着前方,一个看着右侧,严肃的跟俩雕像似的。我心情烦躁不堪,人一烦,脾气就大,毛病也就格外的多。一般这个时候,我都好抽颗烟,其实抽的也不是什么好烟,平时也没有多大烟瘾。但是,每当我想起那件事的时候,就必须要抽跟烟才能平复快要爆炸的心绪。
我从包里翻出一盒玉溪,上次抽似乎还是一个月前了,本以为上了班,换了环境,事情就会被我慢慢淡忘。但今天再一次听到,我依旧无法平静。用嘴叼出一颗烟,掏出火机刚要点,忽然感到一道寒光从左侧射了过来,我这才想起,身边还一老佛爷呢。
“我抽颗烟,行吗?”一把将嘴上叼着的烟薅下来,目光闪烁内心忐忑的看着林总。那眼神怎么说呢,就像最近很流行的神曲《忐忑》一样,我就是那样望着她的。
她又看了我一眼,眼神依旧让我读不懂。“随意。”我能听出她话语里的不高兴,但是巨大的烦躁感还是让我主动忽略掉了她的不乐意,点了点头,将烟放回嘴里,快速的点着后狠狠的吸了一口。
窗子忽然被打开,我这才意识到刚刚忘了开窗,还是林总给打开的。勉强挤出了一丝笑容,闷着头继续抽烟。俗话说的好,风这东西是助火势的,车窗外北风呼啸,将烟雾全吹到了我的脸上。我索性把眼睛闭上,任凭风和烟一起刺激着我的皮肤和气管。往事一幕幕重现,跟他妈过电影儿似的,我甚至在想,不都说人死的时候,从前经历过的事儿都会在脑子里过一遍吗,那我现在这个样,是不是说明就快死了?死了也好,一了百了……不行,我死了不要紧,林总不能死呀……不对,她为什么不能死,难道我不想让她死吗……要真是能死在一起,也不枉一件传奇佳话呀……
玉溪的烟味,浓郁且上头,加之我有段时间没抽了,可能猛的一吸,大脑还不大适应,所以出现了短暂的胡思乱想行为。待烟劲散去,我缓缓睁开眼睛,却发现林总那精致俏丽却跟覆了层冰似的脸正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的喉咙里发出了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音符,身体本能的向后仰,却被车座子固定在了原地。此时,她侧着身子,安全带依旧挂在身前,勒出了她不算傲人但足以自傲的双峰。左手随意的搭在方向盘上,右手扶在手刹上,面无表情的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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