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湖畔的爱与罚[BL]》
第5节作者:
逆旅主人 那张脸是于雷永远也忘不了的。欧阳曾经屡次要求于雷描述一下他的长相,都被拒绝了,因为于雷也不知道要怎么描述。无论于雷从哪个角度,从多么模糊的地方看到这张脸,都会清楚地认得他,感觉是那么熟悉;可一旦他从眼前离去,于雷就无论如何也无法把他的眼睛鼻子嘴凑到一块,形成一个完整的影象。于雷总是说,他是一个超越了人类想象的人。
于雷找了一本关于萨特生平的书,坐到了他的身边。
3、陈可
陈可也是在同一年成为京大的一员。
陈可的飞机是九点钟到的首都机场。他一个人走出候机门,穿着一件白色的圆领衫,领口一排四个扣子只系上了最下面的一个,下半身穿着一条红色的短裤,脚上蹬着一双白色的跑步鞋。这身装扮和那天于雷见到他的时候一样。陈可把黑色的双肩包挂在左肩上,右手拖着红色的旅行箱,箱子上拼着"ELLE".一个稍有洞察力的人就会发现,这是从一个相当富裕的家庭里走出来的孩子。
一个穿着红色紧身连衣裙的女孩转过头来向陈可告别,这套衣服他在ESPIRIT见到过,当时就觉得很好看,落在这个女孩的身上也很合身。女孩在飞机上原本是与陈可隔着一条走道坐着,后来看陈可旁边的位子没人,就借口说晕机想坐到靠窗的座位上。
陈可心想这又不是坐公交车,往窗户旁边坐有什么用。不过还是非常绅士地把座位让给了女孩。女孩坐在窗户边上一点都不象晕机的样子,不过倒是不停地发出类似于呕吐的声音,"哇~好美哦!""哇~好棒哦!""哇~你看呀!""哇~云!""哇~太阳!""哇~哇~哇~"陈可很想把座椅后面的垃圾袋拿起来套在她头上。
平心而论,陈可觉得这个女孩还是很漂亮的,长长的黑发让他想起来他的女朋友,但那段感情最终的结果很糟糕,周围的朋友都指责他伤害了她,让他觉得很难过。
飞机降落了以后女孩和他交换了电话,但陈可给的电话显然是假的。他其实那个时候根本就没有电话,买手机是在半年以后的事情,宿舍的电话也不知道,可他总觉得如果他说自己没有电话,即使这是实话也会深深地伤害女孩的自尊,于是就把京大招办的电话留给了女孩。女孩还非要把自己戴的一个饰物送给他,在陈可用最严厉的态度拒绝了以后,女孩依然悻悻地塞给他一个中国结,还说了些"也不枉我们有缘"之类的话。
说实在的,陈可很难理解这种行为的意义。他想起来,他的女朋友在发现他把以前她写的情书全给扔了的时候大哭了一场。陈可一再地解释说,定情信物和情书的意义是言情剧强加给我们的,我们没必要变成某种戏剧桥段的奴隶。但女友就象被拧了发条一样,依然不停地在一边抽搐,让陈可觉得很烦。
陈可和他的女友在一起的时候是开心的。女友的要求他很少做不到,因为每次为她完成了一件什么事他都会觉得很快乐,他喜欢被别人信赖和依靠的感觉。但经常困扰他的是,他永远不知道下一秒钟她是否会生气,为什么生气,要生气多久。反正最后永远要回到那句话:"不管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原谅我好吗?"但终于有一天,陈可站在沉默的女友身后这么说:"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从来也没知道过。我不希望自己再犯错,也不希望你因为我的错受伤,所以我们分手吧。"那个女生"哇"得一声哭了出来,接着拔腿跑走了。那以后,所有当时嫉妒她嫉妒得发狂的女生以及嫉妒他嫉妒得发狂的男生都成了她最忠实的朋友,一起来批判和讨伐陈可,说他是冷血动物,没有一个做男人的承担,还说那些便宜话来支走她,其实,哼,谁都知道他是看上了别人。
陈可没有和任何人争论过这件事,争吵不在于他的行为模式之中。可他心里和一个争吵的人一样委屈,难过。只有他自己和多年后出现的于雷相信,他当时说的每一个字,都反映出它们字面上的含义,反映出他真正的想法。他不想自己犯错,也不想别人受伤。
陈可坐出租车从机场去京大,一路上司机不断地打听他的情况,你准备学什么呀?家在哪儿啊?中学是什么学校啊?今年多大啦?家里情况不错吧?就好象已经准备要把女儿嫁给他了一样。
陈可的家在青岛,生于斯长于斯。每年夏天,他都会在海里泡得黑黑的,可还没等冬天到来,就又白得象原来一样。这大概是遗传他的母亲。陈可的父亲是退伍军人,和他的母亲是在当兵的时候认识的。后来,陈可的父亲自己做起了生意,这几年已经做的很象样了。这个家庭在旁人眼中是幸福得无以复加的,做家长的能赚钱、有地位,当家的不但漂亮而且贤惠,生了个儿子又象玉人儿一样,又英俊又聪明。但我却记得陈可曾经这么跟于雷说:"我爸是一个想要怎么做就怎么做的人,没人拦得住他。有的时候我觉得我妈可以拦得住,但她不敢拦。我记得小的时候有几次被他差点打死,你看,额头上的这个疤就是当时留下的。我妈就在一边看着,捂着脸哭,直到我爸走出房间才敢过来搂着我,替我治伤。我那个时候想,不知道他是不是也打我妈,如果让我知道他敢动手的话我一定会杀了他。后来他老了,他想用钱来弥补以前亏欠我和我妈的东西,想买回以前的感情。但是感情是买不回来的,我用他的钱,但我不会再叫他爸。"于雷楞楞地听着,一句话都说不出。
陈可的车到了京大南门的时候前面已经停着好几辆出租,他下车拿出了自己的行李,径往光华管理学院的大旗走了过去。陈可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因为他觉得当什么东西多到可以用群、束、堆等等来描述的时候就不再成其为个体了,就算偶尔因为某些原因少了两个,也不会有人察觉到。让自己消失在"人"这个庞大的概念当中,让陈可和其他下作无耻的人一样被统称为"人"的这个想法让他无法接受。
凭什么把我和其他任何一个人相提并论呢?陈可愤愤地想,就拿我前面的这个男孩说吧,他比我高,我比他矮,他是短发,我是中发,他穿衬衫,我穿T恤,更重要的是,没人知道他是傻子还是白痴,当然了,我并不是说以我为标准,呵呵。为什么把我和他说成是人们呢?
人们这个词是很蠢的。《耶酥,人们仰望喜悦》,这还是巴赫的作品!人们这个词立刻就把无数个心情不同性格不同的个体描绘成一群傻不拉几的吃草的蠢羊。要知道,即使是仰望喜悦,每个人也有不同的心情。巴赫,下次你仰望喜悦的时候应该说:"耶酥,我仰望喜悦,我认为其他人也是这样。"当陈可还在傻想的时候前面的男孩已经停下脚步,若不是陈可反应及时便已经一头撞上去了。以后人屁股上也要装个灯,刹车的时候好给别人提个醒,这在人口问题严重的中国是非常重要的。陈可为自己突然的奇思妙想感到很高兴。
巧了。那个男孩停下的地方正是光华管理学院的铺位,难道他是我的同学吗?这个想法让陈可有些紧张,却引起了他对前面这个人的兴趣。阳光从男孩短短的头发上面泻下,让人觉得很舒服。陈可看见了男孩的侧脸,很好看,要准确地形容,应该用handsome这个词,因为在英语里它还有健美、阳刚的意思。男孩敞着蓝白相间的格子衬衫,里面是一件黑色的T恤,下面连着一条黑色的七分裤,收紧的裤口让陈可不由自主地注意到男孩的小腿,汗毛并不是很重,只是细细的一层,男孩的脖子上戴着一条黑绳子,并没有挂什么饰物。不知道为什么,这种装饰让陈可觉得很喜欢,他几乎已经作好准备要和他认识了。
可就在这时,男孩突然开口了,他说:"主席好。"陈可狂喷了一口口水。
他虽然很帅,但是很愚蠢。陈可心想。
原来男孩是在和隔壁法学院的主席说话,天哪,那人是个最好的马屁精也难以恭维其长相的黑矮胖子。陈可马上别过脸不去看他和男孩,投奔自己的阵营去了。那个男孩原来不是自己的同学,这个事实让陈可意识到刚才自己拼命打量人家的行为有多无礼,陈可有点脸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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