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旺山是听不得薛林堂说话,一张嘴就口下不饶人,分明是个无赖的样。可现在镇长在,他是有威发出来,憋的一个劲直咳嗽。钱福贵倒是稳重的多,身份在这摆着呢。他掏出了烟杆,虚让着路旺山和薛林堂。边填烟叶边说:“嗯,事出了是得有个说法哩。这种事谁也不愿意摊上,所以你们两家都平心静气一些。万事要稳,你们两家稳,鲁湾才能稳么。”他正说着,人群后面有人叫着:“书记回来了啊,啥时候回来的?”钱福贵忙出去看,一看正是路玄德。他也从市里回来了。路玄德摆摆手示意道:“我就是来看看,你们继续说。”
路文田带着春兰来了,地蛋也被薛家人给带来了。春兰见鲁湾的人都到齐了,就紧张起来,脸涨红了,低着头被路文田推进了祠堂。地蛋倒是坦然的多,他说他拉肚子所以要一直拱着个腰。经过人群的时候他看见了钱小慧,当时兴奋的就要上去打招呼,却猛的又看见了在一旁的钱国奎。就干巴巴看了两眼钱小慧弯着腰捂着肚子进了祠堂。
春兰看了眼地蛋,地蛋的腰就更弯了,直接蹲在了地上。钱福贵收了烟杆,绷紧了脸说:“既然当事人都到齐了,那咱们就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春兰你说说吧,那个人到底是哪个。”
大家都望着春兰,也看着蹲在地上捂着肚子的地蛋。春兰皱了眉头拿眼斜愣了一眼地蛋,犹豫着不说话。路文田掐了春兰一把,嚷着问:“是谁啊,是不是地蛋。你说啊?”春兰被掐疼了,甩开胳膊说:“不是!”地蛋听了立马抬起了头看着春兰。路文田有些失望,路家人也很失望。
钱福贵继续追问:“那到底是谁?”
春兰把额头的头发往后捋了捋说:“是今天没在场的那个人!”
大家都是一愣,但接着就明白了。钱福贵疑惑的问:“你是说莫汉?”
春兰用力点着头,委屈的呜呜哭了。地蛋一脸惊诧的直起了拉肚子的腰板,说:“我说嘛,就是驴汉那狗日的。”
当知道那个狗日的是莫汉的时候,人们的失望不再了。都松了一口气,接受了莫汉是狗日的这个事实。那剑拔弩张的火药味再次弥漫开来,不知道谁喊了句:“打到种驴莫汉!”人群鼎沸起来,愤怒的人们都红了眼,像是魔怔了一般冲出薛家的祠堂,挥舞着拳头利器奔向了莫汉家。
愤怒的人群奔到了莫汉家,踹开门就涌进了莫汉家的院子。有人跑到了屋里一通翻找没寻着莫汉,却听到有人在院子里惊恐的喊叫着有怪物啊。这时候人们才注意竟有一头驴在驴棚里,准确的说人们看到的不是一头驴,是一头人面驴身的怪物。人面分明是莫汉的脸,那驴身子像极了大黑驴,皮毛颜色却是古铜色的,在身子的下面一根大鸡巴子在晃来晃去。看到冲进院子人们,那头人面驴身的怪物就抬起了头,冲着人们嘿嘿的笑,那笑声让所有人都害怕的往后退。人们被这怪物吓着了,根生看见了莫汉的脸听见了莫汉的笑之后就吓的晕了过去,还有胆小的人连滚带爬的窜出了院子。胆子大的人就拿着手里的木棍锨叉去戳那人面驴身,那人面驴身也不躲不避就站在驴棚里一直嘿笑个不停。
有人把一个铁叉子扔了过去,一下叉在了人面驴身的眼睛上。血就滋滋往外冒,溅到了最前面的人身上。眼睛看不到了,人面驴身的东西却还在笑,却是笑声更大了。人们就彻底怕了。
最后人们放了一把火要把这个怪物彻底烧死,火一放莫汉家就变成了一片火红。人们就像胜利了一样在莫汉家外的街上欢呼起来。这时候老阳山和老阴山上缭绕的那道雾就散了,是被风刮走的。
火烧起来,风就来了。风带着火一路狂窜,咆哮不止。这场火就由莫汉家殃到了薛家人的镇东庄,从镇东庄又烧到了镇街,然后是镇西头。这场大火向北一直燃到老阳山和老阴山,向南一直到水湾。最终烧了几天几夜已经没有人再记得。
尾语
夏天又来了,这个多彩绚烂的季节总会发生很多事。因为夏天灼烈的阳光总能让生命烙印上最有活力的痕迹。夏天里,旷野上,一个光着身子的人,踏着赤热的土地漫无目的肆意奔走。
一个赶路的人让太阳烤的热了,就在一个水湾处停下,洗把脸。一个道士路过,路人就起身问道士:知不知道附近有个鲁湾。道士想了想说:从没听说过。那人又问:这附近没个叫鲁湾的?道士肯定的摇摇头:没有。那人哦了声,道士继续走。那人想起什么了,就喊问道士:那您这是要去哪啊?道士步子不停,说:员外庄!
(全篇完)
后记:
初稿完于 2012年3月18日
修改完于2012年4月11日
日期:2012-05-10 12:39:40
篇外话:
小说终于更新完毕了,共24章天干地支,就像我的年龄一样。我也算是松了一口气。中间写写停停,只能下班回来写所以拖得时间有点长。什么都得到了,什么也没得到。这小说现在只有11万字。当初我写了大概15万字,这是写到后来之后有意为之的。因为我看过大部分的出版要求基本都是要求15万字,所以我当初巧花绕手的多写了4万字。只是写完后自己通篇改,通篇看;看到11万字的时候我觉得我的小说结束了,因为往后气就断了。断了就不能再写了,硬写味就变了。思量半天越看那4万字越像阑尾,于是给它切了,删除了之后为了怕自己反悔,我直接另存出一份来把之前的4万字删的干干净净。可我还是有点不忍的下楼去吃烤串喝点,安慰下自己。
有人说我结束的早,人物关系还没理透。其实我想说的都在里面了,我不能把大家当傻子看。什么都写的很详细了,就一点余地不给你们留了,大家都是聪明人,谁也不笨。你们看完不琢磨下,不觉得对不起这么些天一直追着看嘛。你们同意我的观点否?
我很庆幸我不是一个称职的网络写手,如果我是的话我想我会把它无限延长,直到一点味道都没了。前面的帖子我说过一个人想干点自己喜欢的事不容易,可以不完美但不能强求无暇。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一直到90年代中国出了很多质量上佳的优秀小说,但其中最闪眼的还是中篇小说。阿城写《棋王》,王朔写《动物凶猛》,莫言写《红高粱》,刘震云《一地鸡毛》,贾平凹《腊月正月》,苏童《妻妾成群》 。包括最早之前的沈从文写《边城》都无外乎中篇, 但他们因此获得了颇高的殊荣。汪曾祺一辈子不写长篇,说不知道什么是长篇,等什么时候知道了什么时候再写长篇。余华的《活着》也不过10万多字尔尔。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字数开始限制起中国的小说创作来。其实中国历史上只有古诗能算文学,小说是属于下脚料人作的东西。但时代进步了,咱们对小说的字数也有了提高。现在出版商没人原意出中篇小说,字数少了15万字的长篇都懒得出。起点和纵横一些网络文学阵地也是码字为王,因为论字卖钱。读者愿意看,我就愿意写。至于最后写的是什么,作者保证不了,读者更保证不了,但依然乐得自在。码字也就变成了卖字。所以国人老嚷嚷着为啥中国人不能得诺贝尔文学奖,我来开个玩笑:因为中国人写的小说太长了,人家看不完也懒得看。
扯这么多,我没有抬高自己这篇小说的意思。我写的只是普普通通的一篇小说,它是什么德性我自己心里有数。只是为了聊聊文学那点事,绝没有贬低网络文学的意思。我只是感慨为何读小说变成了看字数,明显是一种作者和读者双方情投意合的自欺欺人。小说是一种最廉价的精神食粮,字数绝不是一个小说价值高低的判断标准。小说可以无限长,但不能是断了气硬接。如果你气够长可以写巨长,因为质量有保证,吃了不会拉肚子。
大早晨早早起来看纽约尼克斯对阵迈阿密热火,季后赛第五场。纽约1:4被热火淘汰。03黄金一代四巨头聚齐,三个在热火。勒布朗和韦德身体素质着实牛掰,安东尼一个天王难逆天。纽约被打垮了,从心理上。我只要一看直播,纽约尼克斯还没赢过,季后赛唯一一场没看,尼克斯就赢了。在此跟纽约道个歉,可能是我害了你们吧。
越扯越远,拉回来。这部长篇小说完了就完了,不想太多了。中间写了一个中篇《北京狗》今天或者明天开始继续在舞文弄墨更新,算是对嫌我写的少的朋友的补偿。风格不一样了,希望大家继续支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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