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5-18 02:15:08
那时的我只是个涉世未深的小菜鸟,而且我向来不会把人向阴险狡诈方面考虑的。所以我以为是谁跟我开的玩笑,一点也没有放在心上。回去后依然够级,几个人骂骂咧咧,嫌我把牌给拿走了,自己不打,也不让他们打。正要开始,手机又响了,王美丽的电话。
“李栋?”
“啥事?”
“帮个忙,今晚有个人想到你们宿舍挤下。”
“男的女的?
“废话,严肃点,赵红梅男朋友。”
“日语老师被关后不是封校了吗?红梅男朋友又不是咱校区的,他怎么进来的?”
“爬墙进来的。”
“我操,真感人!他这好不容易爬过来,怎么不到学校宾馆里跟红梅浪漫一夜?”
“你以为人家都跟你一样啊?人家的爱情多纯洁?”
“别虚伪了,还没发展到那个程度吧?”
“少废话,快点准备,我让他马上过去!”美丽说完就挂了电话。十几分钟后,一个戴着眼镜的男生来到我们宿舍,他就是红梅的男友刘凯,刘凯和红梅的故事可以拍成一部电影。那一年红梅是本科,刘凯是专科。一个小学毕业的男孩子跟一个本科毕业的女孩子在一起或许一点都不自卑,可一个专科男生和一个本科女生在一起总是压力很大。就像一个月薪三千的男人和月薪四千的老婆过日子一样,总感觉不是那回事!因此刘凯为了能有尊严的和红梅在一起,选择了自虐性很强的本科自考。在爱情的魔力下,刘凯成功的完成自考后,又和红梅一起考上了研究生。再后来却并没有像童话故事里那样手拉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是出人意料的选择了分手。分手的原因我们不知道。可能是刘凯不想再考博士了,也可能是两人又有了新的感悟。总之两人完美的励志爱情故事却用了凄美的伤感爱情结局来收尾,想起来不免让人扼腕叹息。毕业后我走上了讲台,面对那么多的学生,我曾不止一次的把刘凯的故事说出来激励他们努力学习。当然我很自私的掐掉了结局。其实坦白的讲,我并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老师,面对恋爱的孩子,我从来没有去制止,甚至看着两个很般配的孩子走在一起,我都会由衷的替他们感到高兴,从内心希望他们能这样一直走下去。因为这事,老教师经常义正言辞地给我指出错误想法,校领导也时常慷慨激昂的批评我的荒谬做法。每到这时我在微笑着承认错误的同时心里总是不止一次的重复着同样一句话:“你们这些没有经历过爱情的老家伙,懂个屁啊!”对于一些跟我思想有交集的人,我会试图阐明自己的想法,对于那些跟我思想不在同一空间的人,我懒得和他辩论。
刘凯睡在老四的床上,老四下来跟我挤在了一起。我怀疑老四早已不是处男了。因为他睡觉的时候手总是放在我的胸部。
第二天的课非常轻松,两节日语课没法上,只能改成自习。我跟老四溜出去打球,路上碰到了淄博电视台的美女记者。美女记者看到我们后,当即决定拦住我们进行采访。
“两位同学你们好,耽误你们一点点时间。”美女记者把话筒递到我们面前,我和老四整理了一下发型。
“请问你们对过年送贺年卡有什么看法?”
“哦,对于这个问题,我是这样看待的,同学朋友之间互赠贺卡是一项传统的活动,我非常赞成,它不但增加了彼此之间的友谊,而且把对朋友的祝福都用博大精深的文字的形式展现出来……”我侃侃而谈了十几分钟,美女记者几次想打断我都没有成功。最后因为身边实在没有水润下嗓子,我只能被迫结束,美女记者如释重负的谢谢我们后迅速爬上了采访车。
“这么好的机会,你怎么不说两句?光我一个人说,累死了。”我转脸看了看一言未发的老四。
“你他妈一口气说了十几分钟,我说个屁啊,说不定连脸都没露。”老四忿忿的说。
老四其实也没必要这么激动,因为我和他一样,也没有露脸。那期节目的主题是节约和环保,人家正在找反对的意见,我支持了十几分钟,只能被掐掉了。
吃完晚饭后去酒吧看了看。胡斌已经买来了音响,唱起了卡拉OK。我刚抢过话筒吼了一句,隔壁房东就跑了过来。
“你们这开的是什么店啊?”老头今年七十多岁,天天在家带孙子玩。
“酒吧啊!”
“这酒吧怎么天天晚上大吼大叫,怎么还有唱歌的大喇叭啊?”
“哦,市场经济竞争压力大,多元化发展。”
“你这再发展也得让我们睡觉啊,自从你买了这对喇叭,我孙子天天晚上做噩梦。”
“大爷,这你就不对了吧,房租我都给你了,再说了,咱合同上也没写不让我唱歌啊!”
“这样行不?房租我不要了,钱我退给你,房子我不租了。”
“大爷你不是开玩笑吧?我这装修就花了快两万,你赔我啊?”
最后在我的和稀泥下,双方做出了让步。胡斌答应唱到晚上十点半,老头才不再追究。
胡斌转脸跑进屋里和几个球友又开始狼嚎起来,房东捂着耳朵被我送到了门口时。遇到一个戴眼镜的人。
“请问你是李栋吗?”
“是,什么事?”
“那个饭店有个人让我来请你,说是你同学,请你去喝一杯。”当时已经天黑,我借着昏暗的灯箱的光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人,结论是没见过。
“行,知道了,谢谢你啊,我等会去。”我已经稍微有点怀疑,因为如果真是我的朋友请我去喝一杯,不会没有礼貌的叫一个陌生人来叫我的。
“桌上好像有个叫林琳的女生,好像很难过,让你一定去。”眼镜见我没去,补充了一句。
“在哪?”当他叫出林琳的名字后,我已不再怀疑,跟着他走出了酒吧。
大学后边的村子里布满了各种各样的饭店旅馆和酒吧。借着各个店面灯箱的光亮,勉强能看清道路。当我们走到昏暗的十字路口时,一个黑影飞跃过来一脚踹出直指我小腹,出招阴狠毒辣。我躲闪及时,黑影收腿不住,滑倒在地上。这个黑影尚未爬起,旁边又窜出两人,和刚才带路的人一起形成合围。我迅速跳后一步,凝神接战。这是黑影已经站起。与其他三人一拥而上。我躲过几拳,硬顶住几腿后摔倒在地。只能全身蜷缩,护住全身要害部位。身上虽然渐趋麻木,头脑却越来越清醒。按照以往的经验,这种群殴维持的时间大致是三分钟左右。打累了后,他们自然会四散逃离。他们在旁边拼命的殴打,我在地上拼命的计数。后来老四知道这事后问我为什么不跑?对于这个打架菜鸟,我懒得跟他解释。因为但凡打架,一对一,是要尽全力拼的。一对二是要玩命打的,一对三是要拼命跑的,一对四?你就蹲在地上老老实实顶住吧。人家把四个方向都堵住了,你还跑个屁啊?
“你们干嘛?凭什么打人?我认识你!”林琳比韩冰聪明的地方是加了最后一句话,这句话的威力非同小可。因为黑夜里打架的人都是很心虚的。
我听到声音后,把护住脸部的手拿开看了一眼林琳。这时一脚正好踢中我面部,鼻血一下奔涌而出。我被踢得头晕目眩,大脑一片空白。林琳冲过了扑在我身上,抱住了我的头。只听一声惨叫,一只没有收住的腿踢在林琳背后。剧烈的疼痛使得林琳把我抱得更紧。
“我操你大爷的,连女人你也打!”我挣脱开林琳的双手,一下跳了起来。那一刻,所有的疼痛都已麻木,因为我已经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擦了一把被血蒙住的眼镜,向一个人扑了过去,因为四个人中,我只认识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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