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08-31 22:11:00
明代宦官四大天王之王振.他是明王朝第一个有权势的太监.
日期:2009-08-31 22:14:10
明代宦官四大天王之刘瑾.大臣的奏章都要抄写两份,先送刘瑾,然后才送通政司转给皇帝,人称刘瑾为“立皇帝”.
日期:2009-08-31 22:15:30
明代宦官四大天王之魏忠贤,权倾朝野,自号“九千岁”,“自内阁六部,四方总督巡抚,遍置死党”。
日期:2009-09-01 11:01:26
几个概念解释(1)
【隐权力】 在君主专制框架下的官僚制度内,官僚通过制度性授权,获得正式权力。正式权力的大小可以通过官阶、品秩、俸禄、职位等来综合衡量,并且从理论上说是固定的。“隐权力”则并非由科层结构设定,而是由人情关系创造出来。一个人情关系网络就是一个重要的权力源,从中可以假借隐权力,壮大自己的实际权力值。当然关系网络并不是隐权力的唯一源泉,个人的威望、社会动员力;私自窃取的“造福—加害”能力,等等,都可以形成隐权力。
【权力经纪】 在帝制时代,主权归于君主,官僚系统里的百官是国家权力的正式代理人,但国家权力的正式代理人们难免会假公济私,将权力用于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而这种事情又不方便自己亲自出面,所以通常委托给亲信、亲属去办,受委托的亲信亲属便是“非正式的权力经纪”,他们也是最典型的隐权力者。那些奔逐权门、替人打通关节的“官场掮客”也属于权力经纪。
【权力值】 我杜撰出来表示官员权力之大小的一个词。一个官员的实际权力值大致可以用他的收入来表示,包括正式收入,如正俸、养廉银,也包括那些灰色收入,如各种陋规、税收提留,还包括官场上的黑色收入,即贿赂款、贪污款、勒索款等。
【权力赎金】 权力是可以赎买的,赎买权力的“赎金”,构成了官员的大部分收入。养廉银是国家财政支付的“赎金”,陋规是请托者支付的“赎金”,勒索款则是直接由民脂民膏支付的“赎金”。权力值越大,“赎金”就越高。
【假私济公的政治】 官员在正式的职能机构之外,另立一套非正式的行政班子,以非公务员身份的私人来协助、监督乃至取代正式与半正式的“公家人”。我将这称为“假私济公的政治”。“假私济公”的结果,往往造就一个“假公济私”的隐权力集团。
【送礼政治】 权力需要用人情来维持,而人情则需要用送礼来维持。为了保持权力份额不流失,官员需要通过人情网络来获得隐权力支持。用当时的名目来说,叫做“通声气”、“保位”、“求升擢”、“以幸提挈”。这就是送礼政治。
【食权者】 指那些寄生在权力食物链上端,挥舞着权力利器,剔食下属贿金与民脂民膏的官僚集团与隐权力集团。
【权力分肥原理】 权力集团或隐权力集团的权力收益,取决于加害能力之间的博弈结果。加害权的大小总是相对的,在某一博弈格局中处于优势的“食权者”,转入另一个博弈情境,可能处于劣势。如果利害关系发生改变,加害权能失效,则权力收益的分配将重新调整。
【正式权力管道】 帝国承认合法性的正式权力系统的一部分,具有一套完整的制度:通过“科考”或“捐纳”授予官场入场券;通过“简放”、“部选”、“委派”安排职务、分配权力;通过“京察”、“大计”考核官员的能力与政绩;通过“革职”、“降级”淘汰不合格的官员。而关系网络则是私自嵌接入帝国权力系统的非正式管道,按照亲疏关系的差序偷偷乃至公然输送权力。
日期:2009-09-01 11:46:50
【权力圈子】 指镶嵌进国家权力系统内、以个人关系网络相联结、并依关系亲疏划分差序的隐性权力结构。
【政治偏房】 帝王对国家权力的分配,存在着“正室—偏房”的复式权力结构。我用“正室”指称以宰相为首的官僚系统,他们在名分上是国家权力的正式代理人;但帝王往往又在正式官僚系统之外,另起炉灶,另立“偏房”,代行权力。这个“政治偏房”就是主要由隐权力集团构成的非正式权力系统。
【偏房的陷阱】帝王欲借“偏房”尽收权柄,殊不知,高度集中的权力更容易被亲近的隐权力集团假借、窃取,只要人主软弱、荒怠,立即太阿倒持,授人以柄。我们称之为“偏房的陷阱”。这是历代一再发生近臣乱政的根本原因。
【隐特权】 与制度性的正式特权相对的隐性特权,它尽管没有明明白白写在法律文本之上,却深深扎根于社会势力结构之中;尽管缺乏合法性的认可,却获得既成事实的默认。主要是由于官府的势利造成的。
【黑权力】 缺乏合法性授权的权力。由于权力需要贴上一张合法性的画皮,方能顾盼生辉;一旦缺乏合法性装饰,就变成了见不得光的黑权力,好比是盗窃或抢劫来的钱财,偷得越多、抢得越多,罪孽越重。也可以说,明目张胆的隐权力就是黑权力。
【私信政治】 正式权力可以通过公文发号施令,但隐权力集团掌权,往往倚重非正式的权力渠道,比如要推行某项政策,会在私人信函上授意亲信上奏言事,以私信将权力意志层层贯彻下去。我称之为“私信政治”。
【民间权力】 过去国家权力的直接管治止于县政,县以下的地方社会,由士绅阶层治理。但实际上民间社会的权力分配格局远比所谓的“士绅自治”更复杂,乡绅、半官方身份的里甲、大家族族长、有威望的长者、神职人员等都能分享到一部分公共治理的权力。他们尽管没有掌握官印把子,却具备动员与支配民众的能量。这是传统社会自发产生、长久存在的“民间权力”。我将其归入“隐权力”之一种,与正式的、制度化的国家权力相对。
【权力母体】 权力的合法性来源。神权政体的权力母体是“天意”,民主政体的权力母体则是民意。连接权力母亲的权力管道我称之为“权力脐带”。控制“权力脐带”的人往往也能获得隐权力,如巫史时代的巫师,现代社会的民粹主义鼓动家。
日期:2009-09-01 21:40:44
回楼上:偷赖一下,将我在后记中的一段话再复述一遍,至于具体关系,或许会写一篇小文说明:
“潜规则”为什么能不绝如缕?为什么能与“正规则”分庭抗礼?它的背后存在着哪些强大的力量?在阅读了明清笔记中大量关于“陋规”(陋规可以直译为潜规则)的记述之后,我察觉到,“陋规”之所以禁而不止,乃是因为:帝国的官场上,由科层制所传递的制度性权力往往是不敷使用的,甚至是不中用的,官员们需要另谋一种非制度性的权力,而“陋规”正是传导这种非制度权力的介质。我将这种非制度权力称为“隐权力”。它的一个最主要的来源便是私人的关系网络。
日期:2009-09-01 22:04:09
古代的银子1
日期:2009-09-01 22:09:01
古代的银子1
日期:2009-09-01 22:17:34
古代的银子3
日期:2009-09-01 22:20:59
古代的银子4
日期:2009-09-02 11:18:09
正文:出家人的隐权力(1)
“神的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