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幽明录——南宋初年的诡秘怪谈》
第12节作者:
夷梦 2011-8-2 8:31:00
一夜无话,第二天芸奴起了个大早,将自己份内的事做完,才随胤公子出来,马车刚在白家门前停稳,便看见姜小乙骑马疾驰而来,或许是跑得太急,到白家大门前时,枣红马前蹄跪地,马上人顺着马头滚下来,幸而叶景胤手快,抓住他后衣领,将他下落的速度阻了一阻,才不至于受重伤。
“白先生,白先生呢?”姜小乙顾不得满脸的尘土,急切地喊。
“出了什么事?”白谨嘉立在门前,手摇折扇,“小乙哥为何如此着急?”
“白先生,救命啊。”姜小乙扑倒在她的面前,“我大嫂今日便要处斩了。”
叶景胤闻言惊道:“按照我大宋律例,怀有身孕的女子不能处斩,须等子嗣产下,才能行刑。尊嫂刚怀孕月余,何来行刑一说?”
“叶公子有所不知。”姜小乙急得满脸涨红,“秦相公(宋朝只有宰相可称相公)听说了我兄嫂的案子,说我嫂子杀夫挖心,又与人通奸,乃十恶不赦之大罪,奏请官家(皇帝)下了旨,将我嫂子即刻处斩,此时已押往刑场了。”
秦桧!叶景胤在心中默念这个名字,牙齿咬紧,这个佞臣刚刚被官家提拔为宰相,把持朝政,主张对金议和,吏部晏敦复晏大人曾对父亲说过,此人面生奸相,只怕大宋将内忧外患了。
白谨嘉继续摇着折扇,神情悠闲:“既是如此,咱们便去刑场看看。”
按照惯例,处以死刑的犯人会坐囚车游街,最后在行刑处施以刑罚。临安的百姓们听闻这杀人挖心的恶妇处刑,都来夹道围观,小孩们一边追着囚车跑一边朝车内扔石头,那妇人却一直很沉默。
到达刑场后,她被押上刑台,人群中的姜小乙满脸焦急,低声哀求身旁的白谨嘉:“白先生,求求您,求您救救她吧。”
白谨嘉叹了口气:“我虽然懂得方术,却也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从刑场将人救走啊。何况,劫法场的罪名,我哪里担得起?”
姜小乙虽然焦急,却也知道她说得没错,忍不住落下泪来。
“犯妇李氏。”监斩官高声道,“你还有什么遗言吗?”
李氏抬起头,大声说:“我无罪。”
“这话还是去阎王爷面前说吧。”监斩官看了看时辰,抽出一根令牌,往下一扔:“行刑。”
刽子手端起酒碗,大喝一口,喷在刀上,阳光明晃晃地照在刀身上,泛着一层阴冷的光。
手起,刀落。
姜小乙觉得那一刀仿佛砍在自己的身上,浑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双膝一软,差点跪倒,白谨嘉将他扶住:“小乙哥节哀顺变,快去将尊嫂的尸身讨回要紧。”
姜小乙擦去眼泪,强撑着收尸去了,叶景胤低声说:“白兄,你这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白谨嘉侧过头,看了看芸奴,露出一道神秘莫测的笑:“芸姑娘恐怕也看出来了吧?”
芸奴抬起头,与她相视而笑。叶景胤一头雾水:“喂喂,你们打什么哑谜呢。”
“叶兄若想知道后事如何。”白谨嘉朝姜小乙的背影一指,“随小乙哥去看看不就知道了么?”
2011-8-2 16:53:00
义庄之中,灯火阴暗,映照着不断被风鼓起的破蚊帐,峭楞楞如鬼魅,糊窗户的白纸已经破损,风一吹便发出低沉幽怨的声音,令这寂静的庄子更加阴森可怖。
姜小乙坐在火盆旁,往里面扔着纸钱,双眼通红,却忍住不哭出来:“大嫂,我相信你,我相信你是冤枉的,一定有什么缘故,你和大哥那么恩爱,不会无缘无故……”
“你这么伤心,要是让别人看到,会以为你是奸夫。”
姜小乙一惊,抬起头,看见白谨嘉三人进来,连忙起身:“白先生,叶公子。”
叶景胤看了看四周,他还是第一次来义庄,颇感稀奇。姜小乙说:“让各位见笑了,家母不允许将嫂子的棺木接回家,我只好停在这里。”
“甚好。”白谨嘉来到棺材边,轻轻拍了拍棺材盖,“在这里才好,省得麻烦。”
姜小乙不明所以:“白先生这是什么意思?”
白谨嘉用力往盖子上一拍:“李夫人,该出来了,不然对腹中的孩子恐怕不好啊。”
姜小乙和叶景胤都睁大了眼睛,看着面前不可能发生的一幕。棺材盖子动了,缓缓地移到一边,那个原本应该已经被砍头的人坐了起来,头颅还好好地长在脖子上。
“大,大嫂。”姜小乙好半天才说出话来,“你,你果然是妖怪吗?”
“这不是妖术,是幻术。”白谨嘉说,“难道你没听说书人讲过?卖艺人将自己的小孩砍成几瓣,扔进箱子里,过一会儿将箱子打开,小孩又好好地出来了。这就是几百年前盛行于唐朝的幻术,只是现在失传了。李夫人应该就是这些古老幻术师的传人吧?”
李氏从棺材里出来,轻轻抚摸自己的肚子:“我所做的一切,只为保住他一点血脉。”
“大嫂,杀夫掏心,究竟是怎么回事?”姜小乙激动地问,“你告诉我,亲口告诉我,大哥不是你杀的,对不对?”
“郎君早在涪州的时候就已经死了。”李氏眼中噙着泪,“回来的那个,不是他。”
“那是谁?”
白谨嘉从袖中取出纸包,层层打开,露出那只老鳖:“这就是从涪州回来的那个姜大郎。令兄一定是不慎将血滴到了河岸上,又恰巧被一只有些修为的老鳖舔舐。老鳖舔舐了人血,就会变成人,令兄之所以会落水身亡,估计也是它搞的鬼。”
姜小乙仔细看了看老鳖,还是有些不敢相信:“那……孩子从何而来?”
李氏眉间爬上愁容,欲言又止,白谨嘉道:“我曾听闻,千年前的楚国有一项巫术,巫女能以男子之血与自己之血融合,从而化生出子嗣。所谓的杀夫掏心,其实是将被老鳖所吃的那滴血,取出来施行巫术吧?”
李氏幽幽长叹:“此术逆天,将来我必遭天谴,不过,只要能产下他的孩子,哪怕我死后坠入无间地狱,我也绝不后悔。”
她朝姜小乙盈盈一拜:“二叔,你对妾的恩情,妾只能来世再报了。”说罢,也不多言,快步走出门去,姜小乙连忙追出去,门外冷风萧萧,哪里还有嫂子的行踪。
他望着空寂的夜空,怅然若失。
“缘聚缘散,都是命中早已注定,该来的,躲不过,该走的,留不住。”白谨嘉以折扇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姜小乙,好自为之吧。”
“李氏将来会如何?”回去的路上,叶景胤问,白谨嘉沉默良久:“对她来说,未来怎样,已经没有多少意义了。”
一直沉默的芸奴忽而道:“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於其室。说的便是这样的女人吧。”
叶景胤微微吃惊:“你读过《诗经》?”
芸奴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说:“我,我经常打扫大公子的书房,偷偷看的。”
年轻的方士唇角带笑,身子一歪,倒在芸奴的膝上,端起青瓷莲叶杯,高声唱道:“红衣佳人白衣友,朝与同歌暮同酒。世人谓我恋长安,其实只恋长安某。”唱罢,将杯中美酒饮尽,竟闭目睡去。
芸奴一脸诧异,如此狂傲随性,白公子还真有几分魏晋风骨。
无意间抬头,她看见胤公子正盯着白谨嘉的脸,看得很专注。她忍不住轻声喊:“胤公子?”
叶景胤没反应。
她又喊了一声,叶景胤才回过神来,假咳两声:“白兄醉了,送他回家吧。”
注:‘红衣佳人白衣友,朝与同歌暮同酒。世人谓我恋长安,其实只恋长安某’。为现代诗人的诗句,因为十分喜欢,就用到小说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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